【必备】工作方案模板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寒假春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提升认识,强化责任。要将学生假期之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为近期的重点工作,通过主题班会、QQ 群、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重申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加强学生节、假日离校前的安全工作。各学院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学生宿舍,确保学生离校后宿舍内不存在安全隐患。提醒学生在离校时务必随身携带或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关好宿舍的门窗,切断宿舍内的电源,杜绝安全隐患。
三、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学生防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高额高利借贷等,提高学生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严禁参加封建迷信、传销、诈骗、邪教等非法活动,不做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等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安排好学生工作人员寒假值班。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值班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留校学生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同时,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所有寒假留校的学生应遵守作息规定和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正常秩序;假期离开学校均须到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一旦发现其私自在外住宿,学院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各学院要加强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优秀学子母校行、春运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倡导文明过节新风,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
六、学校拟于1月18日(周五)上午9: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剧场召开寒假留校学生会议,请各学院通知留校学生准时参会,现场签到;如有不能参会的学生,学院应召集他们召开专门会议,将《致寒假留校同学的一封信》、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一位留校学生。另请各学院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参会。
七、各学院要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留校学生工作,加入“寒假留校学生工作QQ群”(群号为xx),群内随时报送本学院留校学生异常情况。请各学院留校负责老师于20xx年1月27日、2月3日、2月10日、2月17日报送本学院留校学生情况,填报好《20xx年寒假留校学生状况统计表》(见附件1)通过奥蓝消息发送至教育管理科冯老师。同时,各学院要在留校学生中指定负责人2名(建议男女生各1人),协助老师及时掌握本学院留校学生每日动态。
请各学院将《20xx年寒假留校师生负责人联系一览表》(附件2)于1月18日前通过奥蓝消息发至教育管理科冯老师。
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寒假春节前的相关学生工作,及时掌握本学院学生动态,做好必要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及时报”,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能妥善及时地解决,保证师生过一个安祥、愉快的假期。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1月15日
工作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义新农村需要,清除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六边”现象,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运,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立足长效,集约利用”的原则,围绕《XX市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逐步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垃圾堆放点,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垃圾集中点;做到及时、规范处理现有垃圾;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村容镇貌整洁卫生。
三、工作措施
1、镇村一体、科学规划。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我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镇各部门协同专项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一是发挥农村群众建设洁净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镇村要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组织推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自觉承担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治保洁,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各村委会是辖区范围垃圾收集清运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引导村民将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对可利用或可自然分解的垃圾尽可能采用生态循环方式处理;严禁将工业生产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中。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垃圾集中点;村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保持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不产生异味,不滋生蚊蝇,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三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各自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规民约、卫生条例、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倡导,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四、资金筹措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村要积极采取多渠道融集资金,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费用四级负担的方式解决,即市财政按各村委会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元(以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为准),镇按各村委会的农村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1000元/年,1000-1500人的1500元/年,1500人以上20xx元,村民每户每月缴交卫生费1元(由村委会自行收取),各村委会原则上负担1500元,如不足部分村委会还需负担。(注:三溪村委会负责除镇区外的6个村小组垃圾清运)。同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村规民约、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确保经费到位。(资金配给详见附表)
五、完善机制
1、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健全长效运作机制。各村要加快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村庄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固定的清扫保洁队伍,并应有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可采取“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机制。各村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本村的垃圾收集点。
3、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村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积极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沼气池建设及改厨改厕相结合。
六、管理监督
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把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纳入村委会重点工作,各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卫生保洁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本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同时,由镇人大、财会、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巡查组,每季度末对每个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对垃圾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没人投诉的村委会,镇政府按本方案规定满额发放应该拨付的资金给该村委会;对垃圾不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投诉严重的村委会,每发现一次在镇政府下拨工作经费中扣罚200元,扣完为止。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中共市南区委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经社区委党工委研究,拟于20xx年8月至9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与保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结合起来,着眼于强化城市社区居委会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党组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把优秀人才选拔到社区居委会党组织班子中来,为建设繁荣、平安、洁净、温馨、诚信市南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区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格按章办事。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高,程序性、规范性强,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有关程序进行。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党员意愿、违反程序和不按章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三)充分发扬民主。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保障党员在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权利。候选人的确定,要广泛听取党员和居民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尊重党员的选举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总体要求
(一)合理设置组织。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人数,在对伏龙路、大学路、龙江路居委会党委进行换届选举的同时,将掖县路、齐东路、江苏路三个居委会党支部改建为居委会党委。各居委会党委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委员3名。居委会党委应按照有利于开展支部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合理设置下属党支部,可按每400户左右的`网格建一个片区党支部,每个居委会党委设4—5个片区党支部。
(二)严格选人标准。积极推进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注意老、中、青相结合,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熟悉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组织成员的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扩大交叉任职。提倡居委会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倡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成员是党员的,要优先推荐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
四、方法步骤
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范围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范围相一致。从今年8月份开始,到9月下旬基本完成。要与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同步进行,统筹考虑,可先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体分6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8月10日—15日)
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程序规定,公布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动员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这项工作。同时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走访党员群众,了解掌握他们对换届工作、班子选配的意见建议,做好党员情况的统计、造册等基础工作。同时,各居委会党组织要结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制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报社区委审批。
(二)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8月16日—30日)
本次换届选举,各居委会采取党员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每个居委会推选的党员代表人数在100人左右,最低不得少于80人。各居委会党组织先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再推选党员代表。分别组织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中民主推荐新一届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初步候选人,重点是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初步候选人。组织党员民主推荐时,要结合总结评议现任社区党组织班子进行。社区委党工委对民主推荐的过程进行审查,对民主推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取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8月31日—9月14日)
由社区委党工委组织力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对拟考察的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及社区党组织设置情况,经社区委党工委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提交社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
(四)进行民主选举。(9月15日—20日)
召开各居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后,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出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代表人数或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五)选举结果报批。(9月21日—22日)
选举结果报社区委党工委审批,经同意后张榜公布,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六)工作交接总结。(9月23日—25日)
在社区委党工委组织下统一进行换届选举后的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交接工作,原社区党组织成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章、党费台帐、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移交给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及时建立健全所属党组织,进行党组织成员分工,完善组织制度、制订工作规划。
五、组织领导
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广大机关干部、各居委会党组织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社区委党工委成立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各居委会党委(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二)加强培训,熟悉程序。适时对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进行专题培训,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方法步骤、选举规程和工作方法等,提高按规定和程序组织换届选举的能力,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确保稳定。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大局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肃换届的组织纪律,对在换届选举中进行不正当活动的,要旗帜鲜明地批评教育;对选举程序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社区委党工委将安排班子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政策和程序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汇报。
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社区委党工委将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居委会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同时,帮助各居委会党组织建立健全下设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工作方案 篇4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9月25日,在全镇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村(居)、部门、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在镇公安派出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三、检查对象和重点
(一)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重点场所。以商场、养老院、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历史纪念建筑、珍藏重要文物的博物馆、古村镇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章搭建可燃泡沫夹芯板建筑,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三)重点区域。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群租房”现象;“九小场所”、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经营、储存、住宿设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问题;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行为;是否存在消防车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区域性问题。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五)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洪蓝镇的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情况。
2.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加快市政消火栓的建设。
3.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20日前)。采取综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排查,摸清单位底数、掌握单位基本情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安监、三产、民政、文化、宗教、旅游、卫生、教育等行业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根据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分级、分类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2日前)。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区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牵头相关部门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建设水平。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系统和区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并将排查整治情况纳入行业、系统单位综合考评内容。
(二)行业部门依法排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档案台账,防止失控漏管。镇派出所对列管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对相关部门排查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供消防技术咨询,配合相关部门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安监站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落实情况;教育部门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卫生部门排查整治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市容办拆除占用建筑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依法查处已建建筑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民政部门排查整治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三产办排查整治商贸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旅游办排查整治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文体中心排查整治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隐患;宣传部门排查整治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局洪蓝分局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场所;自来水公司查清全镇市政消火栓底数,积极推进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镇建管中心加快完善洪蓝镇消防规划的修编;镇派出所对重点防火单位及部分租赁厂房开展排查整治,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并会同镇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组织网格长、网格员排查整治社区(村)范围内的群租房等人员集中居住建筑以及其余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严格整治火灾隐患。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抄报、联席会议制度。对一般隐患要督促单位尽快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严厉手段,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难以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以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为重要手段,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督促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7月底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全部培训一遍;镇派出所邀请区消防大队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培训实行实名制登记。社会单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应加强技防、物防措施,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
(五)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指导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全员持证上岗。要全面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校教材和课时教学,在新生军训期间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文体中心要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在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影片。
提示内容。
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将适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情况汇总、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报送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并于每月2日前报送前一个月工作总体推进情况,9月1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工作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电梯安全、工贸企业较大风险作业、职业病危害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优化整治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整治活动稳步推进;三是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五是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信息。
工作方案 篇6
为保障“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浙江省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xx-20xx)》精神,更好发挥我院自身优势,大力倡导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出台实施促进、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健康的政策或措施,开展针对不同人群需求的健康教育,改善就医环境,与社区建立互动式的密切联系,为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的健康保健服务措施,力争20xx年年底通过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验收。
三、组织机构及网络建设
1、成立创建“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
组长:葛孟华
副组长:骆学新、谢垒、蒋婉英、郑国平、陈国华
成员:应鉴林、林建华、马黎、章瑞云、陈晓、赵叶芳、王灵红、沈茂荣、翁琴婷、盛冬娟、陈维、梁伟、孙晓东、徐建池、许晓敏、陈岳华、杨月明、俞斯海、俞利张、黄钢、蒋颖、王芳、童海江、周张东、郑美蓉、刘庆猛、袁彩娣、邱勇钢、陈红花、周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健康教育科,赵叶芳任办公室主任,蒋颖、王芳任办公室副主任。
2、建立院科二级健康教育管理网络
医院设立健康教育科,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员。
3、建立例会制度
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例会,总结医院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改进不足、交流经验。
4、设立“健康促进医院”专项经费
预算2万元/年,由财务科单独记账(不包括职工体检费用)。
四、主要政策及措施
医院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年度计划,实行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检查,检查结果按医院有关考核制度处置。
1、医院制定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康教育”管理网络职责到人;保证足够的年度“健康促进”工作经费。
2、严格执行《无烟医院》规定,落实院内控烟实施细则。
2.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2.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2.4各科室设有控烟监督员。
2.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2.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2.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2.8院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2.9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2.10在优诊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3、医院采取措施确保环境整洁、优美,为员工和患者提供舒适的工作和就医环境。
3.1院内绿化达到黄土不露天,院内无卫生死角,无安全隐患。
3.2门诊各区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足够的候诊设施,配备导医人员。
3.3加强食堂的管理,确保医院员工及患者的食品安全卫生。
4、院内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
4.1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二个月更换一次,由医院统一制作,科室负责提供内容并建立台帐。
4.2利用电子屏、导医屏或电化设施等对患者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
4.3门诊咨询台分发健康教育资料至少3种以上。
5、医院健康教育活动
5.1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促进医院”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理论与发展,健康
促进医院的原理及发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创建策略及方法等。
5.2向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各项健康促进政策与措施的宣传。
5.3医院门诊每一诊室保证有一种健康宣传材料。
5.4医院开发健康教育处方每年不少于3种。
5.5对住院病人,医护人员开展院前、院中、院后医疗服务健康教育与卫生知识宣传,住院病人及其家属相关
健康知识知晓率需达80%。
5.6病区开展新进住院患者的健康需求评估,为病人提供明确的有关患者所患疾病、健康状况和危险因素的
基本信息,并根据不同病人类型的需要制定健康促进干预方案、健康干预实施,并建立健康干预档案。
5.7开展院外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
6、个人健康技能
6.1医院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有关健康教育的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指导全院职工开
展健康教育工作。
6.2医院至少每年为医务人员举办一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技能的培训。
6.3将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医院政策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内容。
7、医院为职工卫生保健服务
7.1按医院《职工体检制度》为全院职工进行体检,并对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行为危险因素的流行水平
进行总结。
7.2根据员工的年龄及职业暴露危害情况增加体检项目及次数。
7.3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医院至少每年有计划地组织4次健康促进活动。
8、医院树立“以病人为根本,以健康为中心”的思想,改善医院社会环境,积极动员或宣传贯彻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重要意义,创建一个互相关心、互相信任、和谐友好的环境;医院领导掌握健康促进理念,在日常和医院举办的健康促进活动中为员工树立榜样;推行与病人共担利益和风险的“互惠性”医患关系模式。
工作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区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发〔**〕5号)精神,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提高教育扶贫能力,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全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
二、帮扶目标
**年起,对全区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实行扶持政策,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实施智力扶贫,加强城乡家庭贫困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贫困对象就业。至20xx年构建覆盖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和扶智机制,促进贫困对象基本脱贫。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确保贫困户子女帮扶全覆盖
1. 识别资助对象。将我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在校就读子女,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教育扶贫范围。(牵头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2. 实施动态管理。各包村单位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严把入户筛查关和审核认定关,确保信息采集准确、真实、可靠,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区教育局在区扶贫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挂点帮扶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贫困户子女能上学
按建成“民生保障示范区”要求,积极作为,在全面落实好国家现有济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资助项目,提高资助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1.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区贫困学生教育助学基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区本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组成,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区教育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管理。
2.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对接收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就读的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奖补力度。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增设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读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800元,初中1000元。由需补助的贫困生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执行最高标准,每人每年20xx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增设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当年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自第二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0xx元,直至完成学业。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6)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在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读期间的学杂费予以全额补助,并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的生活补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 申报流程。受助学生申请资助、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及相关管理仍按各项资助政策管理规定办理。具体为:
(1)除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外其他各类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每年9月起接受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时间为每年高考结束后)。
(3)申报流程。①贫困家庭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助学金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②所在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农村幼儿园由镇中心小学组织初审。③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接受学前教育资助的还需提供《**区学前教育资助汇总审批表》和《**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区教育资助中心审核。(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优先资助。区教育资助中心要根据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较集中的地区、学校倾斜,做到应补尽补。各学校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时,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保证他们获得资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多元筹资。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减少因学返贫现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夯实基础,确保贫困户子女上好学
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改善贫困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努力优化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畅通贫困户子女就学升学通道,努力提高贫困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力技术技能,防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促进贫困户摆脱“穷根”。
1. 做大农村学前教育。中央和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优先扶持贫困村新建小学附设幼儿园、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增设村小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贫困村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 . 做优农村义务教育。统筹现有教育经费,适当调整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在总体规划内向贫困村适度集中,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年全区农村中小学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全覆盖,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对不足100人的村完小(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贫困村学校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做实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生参加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中职以下学历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依托市一职校(区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将贫困户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列入“雨露计划”,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精准扶贫要求,根据乡镇农技人员编制状况及相关政策,确定定向贫困生年度培训计划,委托赣州农业学校面向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系统培训农业专项技能。对获得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的定向贫困生,通过上级部门组织专门的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充实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4.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定向施策。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切实按照编制标准优先配齐农村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和定期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着力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带动贫困村小学、幼儿园保教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农工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市国土局**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教育扶贫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统计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并顺利落地,使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的执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工作方案 篇8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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