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一、背景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下同)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xx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20xx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简称《准则》,下同)。按照《准则》要求,自20xx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由于缺乏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法规,目前吸烟率居高不下,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于20xx年5月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20xx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国禁烟的决定》(简称《决定》,下同)。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采取点面结合的策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系统积极带头作用,提高控烟履约能力。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创建活动包括室内禁烟和室外限烟。室内指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大厅及过道、楼梯等区域范围。室内区域全面实行禁烟,任何人(含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室内吸烟。室外指院内的空间、操坪、楼顶等室外区域,室外区域实行限烟,本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不得在室外吸烟(吸烟区除外)。
(二)具体要求。
1、领导要带头戒烟,以实际行动树立控烟榜样。
2、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在室内室外所有的公众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吸烟区内除外)。
3、工作人员,特别是监督员、巡查员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内部吸烟者戒烟和劝阻外来吸烟者。
4、干部职工不相互敬烟。
四、创建内容
市卫生局负责全系统控烟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督导评估等工作。市疾控中心为具体技术指导单位,负责控烟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简称《标准》,下同),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尽快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控烟规划、禁烟制度,明确职责,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本单位常规工作。
(二)创建无烟环境。各单位室内要全面禁止吸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根据实际设立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各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组建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四)开展全员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各单位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同时,要不断提高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控烟是维护居民身体健康、降低疾病风险、提高人口素质、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健康教育促进的重点内容。但是控烟工作难度大、进度慢、尚未见明显成效,要实现“20xx年起全国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任务艰巨,难度极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将控烟列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身体力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市卫生局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为加强领导,成立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单位创建的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确定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本项工作,认真落实《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将各项指标纳入本单位科室评比和个人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爱卫办,联系电话:。
(三)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自觉遵守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的规定,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同时,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通过大众媒体传播宣传,示范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各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各单位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
(四)督促检查,兑现奖惩。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控烟不力被媒体曝光或在工作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解决当前工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群众、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四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云工商群组发〔20xx〕17号)精神,经州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慵懒散等问题发生,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建设廉洁工商机关,为建设美丽西双版纳作出积极贡献。
二、对象范围
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在州工商局机关和直属分局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
三、时间安排
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年9月基本完成,阶段安排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四、目标任务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力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作风不实,庸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为政不廉,xx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企业登记之机搭车收费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30日)。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各单位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30日)。重点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开门整改、标本兼治。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逐一对照检查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对已有制度要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经实践检验行之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执行;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要根据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提出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以调度的责任感认真抓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结合单位实际,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督查力度。。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组、督导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形式对窗口单位、执法单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热线、纪检监察监督电话、红盾信息网投诉平台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强化问责办案。要把问责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监察室要通过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更好地服务于幸福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规范服务、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创业人士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综合性服务,促进我县中小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采取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办法通过充实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与效益,培育示范和服务品牌,引导带动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三年时间基本建立包括产品推介、法律法规、网络建设、信息服务、融资担保、管理咨询培训、商务文化、财税代理、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等服务平台,逐步形成服务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特色鲜明、运营规范、方便快捷,能基本满足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体系,着力培育一批中小微企业欢迎的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伍和优质服务产品,使之成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得力助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的龙头。
三、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计划;
2、协调入驻机构与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构建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产品推介、法律法规、网络建设、融资担保、管理咨询,创业培训、商务文化、资产评估、财税代理、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建立与完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银企保对接沟通机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4、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实和完善服务平台,面向产业、贴近企业、集聚资源、集成服务,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发展。
2、中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服务规范不断开发特色服务产品,为中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服务。
3、要树立对外统一形象,内部分工协作,形成定期磋商,协同议事机制,加强各机构的合作交流,提高分工协作水平。
五、工作任务与措施
鼓励中心机构通过组织带动优质专业服务资源,创新特色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降低服务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大政策扶持,通过服务奖励和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中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的支持,推动我县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中心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所有内设机构入工业园、进企业开展送服务、送管理活动,同时宣传中心的业务,一年至少开展二次集中“送服务、送管理”活动。
(二)民营企业产品推介中心:有计划组织本县的名优产品推介发布会一年最少二次,组织本土优质产品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等,不断提高本地产品的知名度和产品销售率。
(三)资产评估、财税代理,为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财税活动,新增的财税代理企业,代理费用中优惠20%-50%,以减轻企业的财务支出,促进县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资讯网:为加强网络信息服务机构要有针对性开展送服务到企业,为民营企业解决网络建设。对新拓展网络建设的收费给予20%-50%的优惠,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不断拓展机构业务,一年中,至少有两次创新的服务活动。并将相关开展活动的资料、图片上传到创业服务股。
(五)法律咨询。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以上的法律宣传,送服务上门活动,同时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对涉诉代理收费部分给予20%-50%的优惠。
(六)教育培训管理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创业培训和人力资源培训活动,创新培训模式,同时对企业开展技术质量认证活动,送服务送管理活动。对新开展活动的所收费用给予20%优惠。
(七)新商务。创新服务项目,大力推广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建设。每年需要组织二次以上的'业务活动,宣传企业文化建设,新开展业务收取企业部分的20%以上返补企业。
(八)投融资服务积极开展融资咨询,畅通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渠道,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
六、日常管理
(一)各机构所开展业务,要收集相关资料。图片、摄像及开展活动相关资料,及时上报。
(二)各机构开展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情况及优惠企业部分,以书面材料汇总相关资料图片上报创业服务股备案。由创业服务股负责企业服务超市内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及落实。
(三)中心将定期每月召开一次由各机构参加的工作会。传达上级有关政策及其它事项。各机构上半年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开展业务及开拓新服务项目的情况,年终要有总结。
(四)中心内设机构对外统一形象,统一制作悬挂对外广告牌。统一环境美化,各机构内部办公地方由各自负责。
(五)中心内设机构遇重大事项须请示汇报,待局批准后开展相关活动。
(六)中心办公地点卫生保洁于各机构轮流值班,以维护中心对外的形象。
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对辖烟花爆竹6家销售店,1家加油站,1家液化气零售店,2家家私厂,5个村山林进行摸底排查,如对火灾隐患和消防有隐患的企业进行定和不定的方法进行明察暗访,并进行长效机制,提高管理能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乡长,分管领导,村、企业所属单位一把手,消防责任人为领导机构,安办派出所为相关人员的领导办公室,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安监所,电话:.
三、专项治理范围
易燃,易爆和有火灾发生的所属单位,即加油站,液化气,木材厂,山林。
四、整治步骤
时间从20xx年1月——12月底分2个阶段
第一家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第二个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五、措施
执法整治,挂牌,整改体系,监督完善。
六、要求
各村、各企业、各业主统一思想,认清形势,齐抓共管,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强我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xx〕11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安监发〔20xx〕14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健康、和谐”的社区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有重点、分步骤地在全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发挥公共安全体系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健康意识,提升社会管理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伤害的发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创建主体
安全社区是指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
我区安全社区创建的主体是19个镇政府、6个街道办事处和13个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创建单位”)。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通过事故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安全促进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构筑和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使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普遍增强,各类伤害和事故逐步减少,社区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公众对社区治安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
1.20xx年,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全面启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其中,北小营镇、南彩镇、牛栏山镇、马坡镇、空港街道、旺泉街道首批6家试点单位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
2.20xx年底前至少50%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
3.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本着“成熟一家、创建一家”的原则,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争创工作,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至少2家以上单位获得国家级以上安全社区荣誉称号。
四、工作内容
创建单位要运用规范的安全社区建设方法,提高社区安全绩效。
(一)建立安全社区全员参与推进机制。创建单位要提出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跨界合作的推进模式。组织社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机制,提高社区成员安全认同度和知晓率。
(二)科学运用风险管理模式。创建单位要在相关行业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事故与伤害风险识别方法,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创建单位要规范生产、交通、消防、燃气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创建单位应依托专业部门,选择适用的伤害监测方法,为全面评估安全绩效提供依据。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创建单位要制定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并结合引发事故与伤害的重点因素,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控制目标以及相应计划。
(五)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创建单位应结合社区安全情况和社区条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通过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服务、安全设施和产品、安全工程等手段实现既定目标和计划。
(六)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创建单位要针对社区潜在的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预案或处置方案,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使社区居民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级组织机构。
顺义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创建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具体创建实施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承担,同时设立教育培训、项目推进、专项督查考核和资金保障4个专项工作组。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单位及相关配合单位创建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
(3)负责聘请专家组成指导评估组,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定期对创建单位的安全促进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
(4)负责对创建单位提出的创建申请和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提请专家评审;
(5)负责对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6)负责定期组织创建单位参与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的培训、交流等有关活动。
2.专项工作组职责。
(1)宣传教育培训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负责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积极发动全区各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倡导人人都享受安全、人人都享受健康的权利;分层级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2)促进项目推进组。由区民政、卫生、教育、综治、公安、城管、气象等行业部门分别牵头,指导、监督、协助各创建单位实施安全促进项目。
(3)专项督查考核组。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任务纳入各创建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和考核。
(4)创建资金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各创建单位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所需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3.行业部门总体职责。
(1)负责配合创建单位做好社区诊断工作;
(2)负责向创建单位提供交通、火灾、治安、生产安全、医疗等伤害监测数据;
(3)负责对照《顺义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的66项重点工程,指导、帮助创建单位做好相关促进项目;
(4)创建单位完成社区诊断后,制定的安全促进项目需要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实施的,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
4.主要行业部门职责。
(1)区社会办: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开展好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2)区教委: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等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学校开展学生应急疏散演练等应急处置教育培训活动。
(3)区综治办: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安全社区治安领域的促进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创建单位辖区内治安技防的投入和建设工作。
(4)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生产安全领域的社区诊断、隐患排查治理和相关促进项目的实施;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生产安全相关伤害死亡事故监测数据。
(5)区民政局:城市社区以“七型社区”建设为抓手,农村社区以典型示范社区建设为抓手,加大人防、技防、物防建设;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老年人相关监测数据,并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好老年人安全促进项目实施。
(6)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负责“城市管理模块”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7)区卫生局: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范围内传染病等重点监测数据。
(8)区气象局: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开展好气象安全社区认证和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措施。
(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件、人口分布状况等监测数据;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道路交通、消防、治安等领域的日常监管、社区诊断和相关促进项目的实施。
(二)属地组织机构。
1.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
各创建单位要形成行政正职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安全社区建设格局。各创建单位要成立由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研究制定所在辖区安全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目标,并负责规划和目标的落实;负责与专业机构共同指导、落实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提出决策性意见;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申报工作。
2.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各创建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围绕生产安全、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残疾人安全、学校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安全健康促进项目,结合各社区实际,按照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开展安全社区具体创建工作。
3.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
(1)安全宣传教育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牵头,相关媒体配合,负责制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实施项目,编制社区安全促进教育培训材料,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安全社区建设环境和氛围。
(2)治安防范组:由创建单位负责综治工作的部门牵头,公安、司法、城建、信访、流管等部门配合,制定社会稳定方面的实施项目,巩固社区防范和网格巡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工作,提高治安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刑事案件,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以及反恐等工作。
(3)消防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牵头,应急、安监、城建、文化等部门配合,负责消防安全实施项目制定,防火知识普及,火灾与爆炸预防,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危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火灾抢险救援与逃生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4)居家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社会建设工作的部门牵头,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妇联、残联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居家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反对家庭暴力,开展心理咨询,普及急救、健康生活知识等,确保老人、儿童的安全,关爱残疾人。
(5)卫生健康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牵头,计生、流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卫生健康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保健服务水平,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广泛开展全民安全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居民和流动人口健康水平。
(6)生产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消防、商务、城建、文化、旅游、民防、人保、工商、经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生产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安全监管,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预防、减少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7)食品药品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8)环境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市政市容工作的部门牵头,城管、环保、水务、体育、环卫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环境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做好环境治理及涉水安全促进工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宜居环境。
(9)交通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公路、公安交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实施项目,健全完善社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管理设施、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首都文明交通礼仪知识,维护社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10)校园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教育的部门牵头,卫生、消防、交通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校园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校园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区域,体育活动、校内外集体活动、网络交友、预防校园吸毒、暴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学校安全促进工作,向学生宣传卫生、消防、交通、应急防灾、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预防减少学生意外伤害。
(11)体育运动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体育工作的部门牵头,教育、卫生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体育运动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包括体育用品安全、体育器械安全、运动场所安全、运动过程安全等内容的体育运动安全促进工作,预防减少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12)伤害监测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牵头,教育等部门配合,建立伤害监测机制,负责制定伤害监测方面的实施项目,指导开展伤害调查,指导医院建立伤害记录制度并做好各类伤害数据的采集、归纳、分析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伤害监测档案,通过各种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评价计划实施效果。
(13)绩效评估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估体系,对社区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结合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对各种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为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设立和优化安全促进项目、有效预防伤害提供可靠依据。
(14)专家顾问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聘请相关专家指导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各创建单位可在以上14个专项工作组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特点,增加或减少部分工作组。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
1.组建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
2.创建单位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4月底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创建申请。
3.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职责。
4.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使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社区的建设中来。
5.组织全区创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学习、交流、专项培训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各创建单位编制社区安全促进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培训、社区安全基本情况调查,分析社区普遍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社区内的高危险人群、高风险环境和脆弱群体,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及计划。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实施安全社区促进项目。
3.开展安全社区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活动。
4.编写安全社区工作报告。
(三)申请认证阶段。
各创建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向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递交申请材料,准备验收。
(四)持续改进阶段。
各创建单位在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后,不断持续改进,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争创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正职亲自主抓,明确负责部门和人员,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会议,专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协商解决创建难题,要将安全促进项目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范畴,协调资金全力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资源整合,落实责任。
各创建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居民、志愿者以及各界组织的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安全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使社会单位及社区居民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促进、自我提升”的安全社区建设新局面。
(三)拓宽渠道,全员参与。
各创建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定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培训。
工作方案 篇6
一、推选原则宗旨
从学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严要求、重实效的原则。激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弘扬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提高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推动师资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学校根据浦东新区基础教育学校开展青年明星教师评选工作方案,推选品格端正、理念先进、业务扎实、乐于奉献、勇于探索的青年教师作为学校推选人报送教育署参评。
二、推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自愿申报(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研组长)
2、教研组推荐(5月18前材料交教学处)
3、学校推选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师德表现、教学实绩、科研实绩、德育实绩,本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滚动培养的动态管理模式进行推选1-2名。(5月19日学校推选领导小组择优遴选确定名单)
4、推荐名单校内进行公示。(5月19-20日)
5、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上报教育署。(5月21日)
三、推选条件
1. 35周岁以下(xxxx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教龄,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优良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 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过硬的教学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4.教学实绩突出。五年来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区级一、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并有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并在课堂教学改进中成绩显著,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或特色,在本校、本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成员:xxx
工作方案 篇7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目标,切实抓好我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全系统计生工作顺利达标。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计划生育工作是教育系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大
计生工作力度,明确计生工作责任,经研究,今年调整健全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裴诚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李联生为副组长,魏新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由魏新萍同志负责,并将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地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抓好本单位全年计划生育工作。
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计生措施
1、建立计生调查制度。一是各校要在年初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掌握实情;二是县教体局每半年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及流动人口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拟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校校长是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计生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如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将追究当事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政策严肃处理。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坚持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计生政策和法律条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育龄夫妇要认真执行计生工作要求,做到持证怀孕、凭证生育、杜绝计划外生育。
4、坚持定期孕检。要严格按照县计生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参加环孕检,如出现计划外怀孕现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格节育规定。各校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育龄夫妇的节育工作。严格执行节育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结扎、上环弄虚作假,否则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罚。
6、坚决禁止选择性别妊娠。凡妊娠16周以上医学原因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经县计生委批准,到指定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施行。凡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后未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夫妻,一律取消生育指标,且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如果再行生育,视作计划外生育,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落实利益导向,实行奖励机制。
积极向系统内干部职工流动人口宣传计生政策导向,引导育龄青年干部职工自觉计划生育,鼓励申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奖励措施,按照《条例》规定,对贫困的独生子女学生实行优先照顾减免学杂费。
工作方案 篇8
为全面提高我乡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经推进森林永定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提高公路整体绿化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交通”为主题,努力把我乡农村公路沿线建成生态美观、环境宜人、标准一流的发化景观带,实现路域生态条件的明显改善,人居质量显著提高,对外形象进一步提升。
目标任务
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乡、村公路省农村公路数据库里程37.3公里,需绿化33.27亩,其中,应实施乡道大水坝至古龙2公里,村道十八塘至园东村1公里。
绿化实施要求
公路两旁绿化栽植香樟、天竺桂等胸径5㎝以上景观树大苗,种植连续面积一亩以上的片林或二行以上、行距≤4米的带。
工作方案 篇9
为有效推进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根据《市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工作方案》和《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环节,制定监督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行使,为“效能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营造高效务实、快速便捷、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目标
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注重事前防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廉政风险,实现行政权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廉洁运行,促使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推进,成立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略
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联系人:储育华联系电话:*),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按照《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实施细则》的要求,该制度的推进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实施阶段(4月1日——4月25日)
1.成立工作机构。办事处成立制度推进实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办事处的行政行为监督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工作方案,同时上报办公室。
3.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及培训会议精神,市政府、区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和细则,使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制度的要点,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建立诉求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采取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等途径,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10月31日)
1.确定监督岗位。办事处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为重点确定3个关键监督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确定3个关键监督环节,上报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2.制定工作措施。针对确定的监督岗位及监督环节进行重点分析,找出各环节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制定出有效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补救等一套完整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3.进行分析整理。定期不定期做好确定的监督岗位及监督环节落实情况的自检自查,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工作措施,同时不断积累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制度推进实施力度。
(三)督查推动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
1、开展日常检查。由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办事处涉及到的职能科室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各部门实施制度的组织领导情况、配套措施建立情况、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等。每半年向监察局上报1次监督检查情况。
2.开展重点检查。配合做好上级对办事处涉及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使用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的监督;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通过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既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又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年度的制度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扬长避短,查找差距,解决问题,完善措施,在继续坚持完善上年确定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基础上,确定下一年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2.严肃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推动全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将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及问题较多的部门进行限期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严厉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行工作,认真进行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办事处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按要求定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广泛听取和吸收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制度实施推进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制度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结合实际,加大制度的创新力度,出台相应的制度实施方案,把内容具体化,并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保障组织实施,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
工作方案 篇10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防止反弹现象,切实改正存在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在20xx年普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近两年来有关单位和个人新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使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找和认识存在的问题,改正错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监管部门和单位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通过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xx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4月至8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5月上旬)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5月上旬—7月底)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8月)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20xx年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30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衡办发[20xx]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20xx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20xx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20xx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20xx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搞好组织协调。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4、加强工作指导。市治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市国土局、建设局、建工局、卫生局、国资委和xx市6个单位作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联系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可以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单位、行业和企业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或试点。通过联系点或试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5、加强信息工作。各单位要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总结本单位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完成信息上报任务。
主题词:自查自纠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省治贿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市治贿领导小组成员
xx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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