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工作方案锦集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流域后期治理暨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各级领导干部、乡镇、农口部门、水利系统要集中学、重点学。要在学习领会中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中进一步的学习领会,学习与贯彻落实,学习与实践同步进行。在落实上一要大力调整行业用水结构。按照“压减农业用水、节约生活用水、增加生态用水、保证工业用水”的要求,加快调整经济结构,着力转变用水方式,全力破解“结构性缺水”命题。二要争取实施重点水利项目。抓紧实施景电二期向调水渠延伸工程、红崖山水库淤积治理工程及周边治理项目,争取实施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和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提高水资源调控、监测水平。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监管维护,大力推广各类节水技术、节水工艺和节水器具,提高用水效率。三要加快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深化水权水价改革,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工信、城建、及农口部门在各方案下要有试点。四要切实巩固近期治理成果。全面落实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放牧、禁止乱采滥伐、禁止移民返迁“五禁”措施,特别要禁止新移民。加强关井压田区域后续管理,严防被关闭机井和被压减耕地出现反弹,促使植被自然修复。五要持续加强节水意识宣传。
二是迅速调整状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既定部署上来。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艰巨,容不得丝毫地放松和懈怠。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务必克服“年没过完”的思想,心思要迅速集中,状态要迅速调整,工作秩序要迅速恢复,防止和克服在极少数干部身上可能出现的忙于吃喝应酬的现象。今天上午开始,水务局、林业局牵头的水库清淤及周边绿化、景电二期向调水渠延伸工程、青土湖人工模拟飞播等工作全部启动,形成了先干快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其他乡镇部门单位也要本着早动手、早准备、早见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走出新春佳节的喜庆气氛,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并力争在短期内收到明显成效。
三是及早谋划部署,扎实启动和有序推进今年各项重点工作。一要盯紧抓实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特别要抓好重点工作谋划和相关责任书制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二要盯紧抓实春耕备耕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信贷资金落实,种子、农药、化肥、燃油等农用物资储备及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地块落实、整地开沟等工作,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不误农时,不误农事。三要盯紧抓实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好今年新开工项目的一切前期准备工作。四要盯紧抓实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村级档案管理,积极探求建立村级档案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全市“村档乡管”工作现场会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我县打造“中国畲乡、小县名城”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我县“三资”(资产、资金、资源)工作为切入点,在行政村档案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发挥乡镇(街道)档案工作人员、基础设施等优势,切实解决村级档案管理问题。
二、工作任务
以“村档乡管”工作试点为示范,逐步推进全县乡镇(街道)、村级档案管理规范化。计划于20xx-2016年完成我县“村档乡管”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0月)
10月份,开展我县农村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包括档案管理人员、档案室基础设施、档案类别、数量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
1、时间安排
2、职责与要求
(1)乡镇(街道)建立“村档乡管”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指导各行政村做好村级档案实体整理,所需的档案室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准备保障工作,同时乡镇(街道)要将“村档乡管”的收集工作任务,由驻村干部下达到村,并做好相关指导衔接工作。
(2)村两委要明确分管领导,要指定专人,做好村级档案移交乡镇(街道)集中管理前的准备工作,各试点工作覆盖到的行政村,按要求做好各自村需归档材料的清理、收集。
(3)县档案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并组织档案业务人员,对相关乡镇(街道)、行政村有关人员进行“村档乡管”工作的专题培训,并对档案工作采取现场指导。
(4)乡镇(街道)按要求完成档案实体的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同时在业务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加强查漏补缺,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准确。
(5)乡镇(街道)、村级要建立和落实“村档乡管”相关制度。包括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制度。
(6)归档方式,原则上采取即时归档为主,各行政村应在每年三月底前,全面完成对上一年度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乡镇按要求做好村级文件材料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每年的12月)
根据市档案局《关于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考核的通知》,县档案局每年的12月份组织进行抽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村档乡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多渠道加强宣传发动,要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村工作议事日程,主动承担记录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变化过程和历史面貌的责任,解决好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设备等问题,为“村档乡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通力配合,加强指导。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村档乡管”工作,形成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村档乡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后盾,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乡镇(街道)定期派人下村指导工作;各行政村则要增强主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跟进,确保“村档乡管”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依据《沈阳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章程制定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推进中小学校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立德树人要求,依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以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全面促进依法治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类指导。根据公办中小学校不同的办学层次和组织特点,对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农村学校及城市学校的章程建设,包括章程的重点内容、制定的程序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确保章程制定工作在《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下顺利进行。
(二)改革创新。将学校章程制定作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使之与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相互促进,以改革创新为章程制定提供动力。
(三)突出特色。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暂行办法》,以及各自的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各具特色的章程,避免千校一面。
三、工作步骤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全面启动,20xx年1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的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一)学习宣传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和章程制定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暂行办法》和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县(市)及本校章程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章程制定的组织领导、程序和时间表等。各地区的实施方案、牵头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二)学校章程起草(或修订)阶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各中小学校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或修订)小组,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章程起草(或修订)工作。学校章程草案起草(或修订)好后,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学校章程核准阶段(20xx年1月4日―20xx年1月31日)。组建由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学校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校章程进行核准。市教育局从20xx年1月4日起开始受理市直属学校章程核准申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受理章程核准申请的时间由各区县(市)自行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纳入本区县(市)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亲自抓,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章程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中小学校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专题学习、培训辅导、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校领导干部、起草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举办专栏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学习和宣传,充分认识制定学校章程的意义,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内涵,切实提高开展学校章程建设的能力。
(三)严格制定程序。各中小学校在章程起草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教职工的意见,充分论证,全面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以及教职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涉及到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学校应当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切实做好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等两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内容。章程内容是章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各中小学校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制定,明确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师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章程内容必须完备、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
如有意见,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深表感谢!
工作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研究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春风助学行动”,使用圆梦行动结余资金,资助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从圆梦行动结余资金中划拨20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XX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XX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XX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XX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XX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XX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XX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XX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XX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2、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校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营造助学氛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助学活动,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收集、报送资助活动中典型事例,发挥资助育人最大效益。
3、评审规范,做到公平、公正。
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摸底、评审、公示等项工作,做到认定准确,不徇私情,应助尽助,资金发放及时。
工作方案 篇5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普查、对所有交通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对所有安全隐患全部向党委、政府领导作一次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校车安全管理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联合成立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建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尹剑锋任组长。交管大队教导员沈杨、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陈颍辉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郑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工作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细致排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切实摸清底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协同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查找安全隐患,联合下达隐患通知书。
1、对于每一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要逐车查验。对于已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实时查验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状态,对于违法未处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要及时督促校方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
对于未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标准的制式校车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校车使用单位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学校使用普通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核查,确保不漏一人。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有校车驾驶资格,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一律停止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逐一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是否与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相对应,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形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之规定,对于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二)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及时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履行好"护学岗"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及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及时发现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按上限处罚到位。各农村派出所要强化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管控,一经发现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就地查处,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
(三)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等设施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时刻关心。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集中排查治理结束后,要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发现的危害较大、两部门无法解决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专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氛围。集中排查治理期间,各地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习惯。要发动全社会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家长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齐心协力打造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四)各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24日前将校车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交管大队宣教股、教育局安全办。
【实用的工作方案锦集5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