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1-05-16 18:38: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汇总7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汇总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多姿多彩的。《飞翔的教室》就讲述了五个地地道道的住校“疯小子”童年的故事。 这本书,生动的描写了他们:马丁,一个懂事,有能力而令人敬佩的孩子;约尼,没有父母关爱而写作平极高的孩子;马蒂亚斯,一个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而仗义的孩子;乌利,一个胆小而又有勇气的孩子;塞巴斯蒂安,一个机智而爱钻研的孩子。还有伯克博士和不抽烟的人……无不令人耐人寻味,使人回味无穷。 在这些生动的人物中,我最喜欢马丁。马丁在学习与绘画方面都卓艺超群,并且特别懂事。圣诞节前几天,别人都快快乐乐的准备回家过圣诞节,马丁却无法回家过圣诞节,他实在没钱!他强行对自己说:“不许哭,不许哭……”多亏好心的伯克博士给他钱,他才能回家和家人一起过圣诞节,马丁回到家马上给伯克博士寄了明信片,表达自己对伯克博士深深的谢意。 每当我读到马丁、约尼在期盼着父母时,我就忍不住会哭出来。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一家人多么快乐呀!可马丁回不了家,约尼根本没有父母……每当我看到乌利生病了有朋友去看望他;不抽烟的人与伯克博士之间的友谊时;我多么羡慕他们呀,这友情是多么珍贵呀! 这个故事,让我刻骨铭心……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里。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就更加艰难了,他和妈妈住在外祖父家。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和外祖父的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经常挑三拣四。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时候,他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破纸片卖给废品加工。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比的收入,假如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担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捡破烂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反而嘲笑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不是高尔基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有“臭”味。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钻研,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合上书,不禁思绪万千。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我读了《小马过河》这个故事里讲了小马帮老马托麦,一条小河挡住了路。小马问牛伯伯,牛伯伯说很浅。小马问小松鼠,小松鼠说很深。小马不知道水到底是深还是浅,就跑回家去问妈妈。妈妈说“孩子,你光听别人说,自己不动脑

  筋是不行的。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做事要自己去试,不能光听别人事说。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暑假间,读研究生的哥哥推荐了一部名叫《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给我。起初,我不明白哥哥的用意,对于一个即将上高中的学生而言,需要懂得什么推销呢?真是莫名奇妙。

  一天下午,黑云整朵整朵的堆积,像一大块厚厚的铁板,渐渐往地上沉,似乎已经沉到了屋脊上,再过一会儿,就要把屋子压扁了似的,天色黑沉沉的暗了下来,一道闪电划破了整个天空,接着就是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声,它好像要把整个宇宙震碎了似的,无聊至极的我不经意间瞥到书桌角落里的《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我心想:不如就看看它吧。于是我打开了电灯,充满好奇心地翻开了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奥格曼狄诺,翻开它的第一页,上面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所有寻找人生价值的人们”,想必这本书讲的不仅仅推销,它也许会让我们觉得生活更充实,目标更明确,人生更有意义。

  这本书记载了一则感人肺腑的传奇故事。一个名叫海菲的牧童,他不想安于现状。于是,他从主人那里赊了一件红色的长袍,到了一个贫穷不堪的村庄。他竭尽全力地想要卖掉长袍,可是一连几天都没有成功,最后善良的他把长袍送给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然后他无奈地回到主人身边。主人得知他的经历,被他的善良所打动,送给了他一个箱子和一些金币,同时还要求海菲认真读箱子中羊皮卷上的内容,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推销员。羊皮卷上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

  我会养成好习惯,并且心甘情愿地受他们驱使。那么,我的坏习惯便会烟消云散,我整个人就会置身于正面的氛围中,好习惯必将使我受用一生。

  我要用心中的爱来迎接今天。我爱太阳,因为它温暖我的身体;我爱雨水,因为它荡涤我的灵魂。我爱成功,因为它使我感到愉悦;我爱失败,因为它激发了我前进的动力。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要坚持不懈直至成功。滴水尚能穿石,我相信只要我持之以恒,不放弃每一丝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能收获成功。失败是成功之母,面对成功路上的障碍,我会毫不犹豫地战胜它,因为我知道沙漠尽头便是绿洲。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世间就没有和我一模一样的人,我是独一无二的,我有独特的魅力,能够创造不一样的价值。

  我要把今天当成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来度过,沙漏里的沙能倒流吗?时间一去不复返,我一定会珍惜这仅存的有限的时间,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那么当我年老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亦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今天我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潮起潮落,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世间万物总在循回往返,我的心情也时起时落。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就不会在难过的时候伤害身边的人。学会了这种本领,我也能宽容他人的愤怒。

  我要笑对这个世界。当我因成功而得意洋洋时,我会告诫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当我因失败而一蹶不振时,我会告诉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同样的一天为什么我们不能以积极乐观的笑容去面对它呢?

  我现在要付诸行动。俗话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要做到今日事今日毕,绝不把它拖到第二天,这样我才会有足够的时间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哥哥的用意,这本书上所讲的道理并不只是针对推销而言,它是每一个人在黑暗中摸索成功之路的指引明灯。我相信只要我严格遵照羊皮卷上所言,将来我的梦想一定能实现。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读完《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后,我的内心有了无限的感慨……

  本文主要讲述的是季羡林爷爷6岁离开生母,在就读大学二年级时,母亲弃养。在这期间季羡林爷爷只回过两次故乡,都是奔丧,只待了几天。因此,季羡林爷爷抱终天之恨,悔恨自己没能尽孝。

  可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即使满嘴都是“孝、孝、孝”字,却只是嘴上说说而已。真正做到孝其实并不难,哪怕只是在母亲感冒时为她送上一杯糖浆水,在她下班时为她送上一杯浓浓的热茶,在她忧虑时去安慰安慰她……这些都是孝顺的表现。可是,即使只是这些,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季羡林爷爷还在文章中提到过,他在离开自己的故乡——中国,留学在哥廷根时,想念中国的念头就不断地涌上心头。有时想念中国的念头强烈起来后,留在国外的念头竟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有的人就跟季羡林爷爷恰恰相反:他出国旅游时,在国外吃好喝好,竟把祖国忘得一干二净。当他回国时,还是恋恋不舍;还有甚者(即有条件的人),还在国外定居了!这时,我真想问他们一句话:“你们平时满口的爱国都哪儿去了?”

  我想,生活中的“孝”、“爱国”不是只喊口号就能喊出来的,实际行动或许比口号更有意义。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读书摘记《鲁滨孙漂流记》一书虽然故事并不复杂,但细细品味,俨然像一堂教育课,有不少心得:

  故事讲的是了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不甘于像父亲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每次航行都历尽艰难,一次风暴把船只打翻,便一个人被海浪扔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上,度过了xx年孤独的时光。

  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在荒地,也绝不气馁,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还自己尝试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做面包。20多年后自己救了一名野人,取名“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忠实的仆人,就这样他在荒地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滨孙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然而勇于冒险与百折不挠的精神又何尝不是一个人所必须拥有的精神呢?不要安于现状,让困难与磨难充实我们的生活,它们会激发我们的志气,潜能与豪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来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能力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但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而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面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非常懂得保护和隐藏自己。面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己的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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