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4-10-15 20:36:2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模板集锦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模板集锦5篇

工作方案 篇1

  营养餐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响应政策,增加我校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营养餐工作计划:

  一、 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

  成 员: 各班班主任

  二:供餐方式:

  每天早上七点五十至八点半由班主任负责,营养餐管理小组成员监督按班级到餐厅凭营养餐证领取。

  1、质量检验验收组:

  组长:xx

  组员:xxxx

  职责和要求:

  (1)对所有入库物品进行质量抽查,填写抽查表,

  (2)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对营养餐的.意见或建议。

  (3)确保质量,核对数量。

  2、营养餐管理组:

  组长: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和要求:

  (1)监督按时足额提供各班新鲜的营养餐。

  (2)指导学生按时有序就餐,不能浪费或乱扔。

  (3)了解学生变动情况,及时将情况汇报学校。

  3、统计和档案管理组:

  组长: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和要求:

  (1)每周按时做好分发统计工作。

  (2)整理好每天每班的用餐情况,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4、 营养餐采购组:

  组长:xx

  组 员:xxxxxxxxxxx

  保管员:xxx

  会 计:xxx

  出 纳:xxx

  5、营养餐食谱:

  鸡蛋、稀饭豆花 紫菜汤 醪糟汤 银耳汤 豆浆西红柿鸡蛋汤 炸鸡腿 炸小黄鱼 烤肠 包子 油饼 油条 菜夹馍 荷叶饼

  三、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每天由分管小组牵头,负责验收,做好登记保管,统计、发放工作。

  (2)管理学生每天早上按班人数凭证就餐。

  (3)督促学生就餐后将垃圾自觉放入垃圾箱,不得乱扔。

  四、实施范围和标准:

  我校按照上级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免费提供营养餐,必须保证每生每天足额享受国家3元补助。

  xx初中

  20xx年3月28日

工作方案 篇2

  为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营造优美洁净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依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有关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全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我县“特色中等城市建设战略”总体要求,按照“注重过程、全面对标、强力创建、确保结果”的工作思路,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将县城建设成基础设施更加配套完善、市容景观更加整洁有序、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社会秩序更加安定和谐、文化生活更加健康高雅、城市形象更加文明向上的国家级卫生县城。

  二、目标规划

  20xx年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有关要求,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全民创国卫活动,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到20xx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并通过国家爱卫办考核验收,建成国家卫生县城,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尽早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指标及责任分工

  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验收考核项目包括9项内容、52项指标,覆盖各乡镇、城区街道、村、社区和各部门、各行各业。各乡镇和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城带乡,整体发展。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4、县爱卫办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乡镇(城区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统计局、信访局,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各级医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4、县、乡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爱卫办、财政局、教体局、电视台、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商局、城管局、商务局,安监局、冶金公司、环保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疾控中心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三)环境卫生

  1、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

  2、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

  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4、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5、卫生责任制落实,市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7、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

  9、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公安局、农牧局、工商局、教体局、环保局、国土局、园林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广通公司、新联通公司、宽城镇、化皮乡、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四)环境保护

  1、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水务局、卫生局、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冶金公司、黄金公司、煤炭公司等有关单位

  (五)病媒生物防制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县城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4、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爱卫办、财政局、疾控中心、城管局、农牧局、粮食局、林业局、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3、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7、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8、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牵头单位:食安办、卫生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文广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人社局、总工会,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3、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 ≥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疾控中心、各级医疗单位和其他县直单位、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八)社区卫生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牵头单位:城区街道办

  责任单位:卫生局、城管局、爱卫办、文明办、宽城镇等有关单位

  (九)县城所在镇卫生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平均水平。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镇卫生院,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医生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4、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5、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牵头单位:宽城镇

  责任单位:卫生局、城管局、水务局、教体局、农牧局、

  财政局、爱卫办、交通运输局、农工委、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四、创建进程规划

  第一阶段:启动创建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创建任务。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组织,立足职责配套制定规划、方案。县委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广泛宣传创建的内容、意义、任务和要求,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好基础。各单位根据方案XX县里安排部署对标《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启动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

  各有关乡镇、城区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各项内容,结合所辖区域和本部门承担任务大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创卫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为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阶段:创建攻坚、迎检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

  按照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县创建办组织各级各部门围绕重、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全面达标并进行初评自查;迎接国家省、市初步考评,根据国家、省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提升,确保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并打造宽城创建工作亮点。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爱卫办验收准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实质性过程,是一项“得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民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深化对创国卫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力落实好各项创卫工作,努力形成全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创国卫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县创建办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承担组织协调职责,要根据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制定创建工作阶段方案,确保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好相应的创建规划。要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创卫”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软硬件建设,使创卫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确保如期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宣传部门要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具体可行的宣传计划,多形式、广渠道进行宣传,大造舆论,深入持久地宣传创国卫工作的意义、内容、任务、目标。县电视台要开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栏,定期播发健康教育或创卫宣传节目,对创卫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追踪报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永久性公益广告、宣传画廊、健康教育橱窗等方式,对创国卫活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争作创卫先锋;广大义务监督员、青年志愿者、团员、少先队员要共同上阵,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参与,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创建办要根据创卫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创卫工作督办考核办法。创建办要实行“月报月会商”制度,将创建进度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创建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统筹调度提供依据。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创国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到各单位、各部门督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现场纠正处理;对检查发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委扯皮、顶着不办、严重失职或出现责任问题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报县委、县政府查处问责。

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市20xx-2007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5月7日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

  四、部门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主要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古迹,特别是乡村假日游周边的宾馆、饭店、旅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的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我市的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商业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的商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查进货渠道,查货源,查保质期。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要一律封存,经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妥善处理。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肉食安全。要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净化酒类市常

  (五)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的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节日市常

  (六)食安办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总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点整治餐饮业、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为预防万一,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处理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对口指导、抽查,并配合各区县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事故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食安办要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xx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xx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增强广大xx生的安全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统筹抓好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xx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联合成立xx年xx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屈xx xx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xxx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兵 xx市综治办主任

  成 员:石xx 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刘xx 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韩xx xx市综治办综治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收集上报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要按照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xq维吾尔自治区校园保安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每个校园至少配备4名以上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的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必须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二要推进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三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学生通行路线,并利用防冲撞设施进行隔离,硬质隔离设施要与消防通道有机结合,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偏远乡镇农村未落实封闭管理的校园,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四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团场(镇)校园,要积极协调xx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党委、政府。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4月15日)。各单位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完成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责成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对内部安全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内部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三)检查指导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各单位要联合开展一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治理,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和检查指导,认真排查校园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各类治安乱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下发《治安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为全力做好校园安保工作,迎接自治区成立60年周年大庆,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对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治安乱点,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清除,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五)“回头看”阶段(9月1日-10月31日)。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新学期开学时段,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对辖区内校园安保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

  (六)复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复查验收。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xx市党委、政府,坚决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xx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xx市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单位要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典型经验及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xx市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xx年4月1日印发

工作方案 篇5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我市开展20xx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在清明节前后的群众祭扫高峰期,加强福州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山陵园、妙峰山陵园、莲花峰陵园、圣泉陵园、安福陵园和西禅寺等公共祭扫场所及其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文明、城管、卫计、交通、公安、民政、安监、财政、市场监管、林业、民宗、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2.市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市交通委: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市城管委: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市卫计委:协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市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市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9.市民宗局:加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1.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12.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市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4.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2.由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市公安、城管、卫计、交通等部门,到部分殡葬服务场所实地查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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