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工作方案锦集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 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
(三)税务稽查情况。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以权谋私、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
三、工作措施
(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二是健全内控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四)严肃查办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年5—6月)。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年7—10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专项督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五、任务分解
(一)县监察局: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县地税局、国税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三)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县国土房管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包括出让、转让方式和接受方信息、坐落地点、土地面积、出转让金额)、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预)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五)县检察院: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案件。
(六)县公安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
(七)县财政局: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八)县城乡建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九)县规划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府函〔〕112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落实工作责任。税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工作方案 篇2
湾龙实中一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湾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龙教政〔20xx〕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今年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申报中一条件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湾龙区教育系统20xx年中高职务推荐指标核定表,对我校拟下达推荐指标数为3个。
三、考核评审办法
采取综合业绩评价、评审组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一)综合业绩评价占80分。根据《湾龙区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附件2—3)进行逐项评分,填写《湾龙区中小学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并进行公示3天。经本人述职、群众民主测评、学校评审组评审、统一组织审核等程序。
(二)教学水平面试占20分。学校评审组组织申报对象进行教学水平面试,对申报对象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评估。根据实际参照《湾龙区中小学“学本课堂”教学评价表》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A档占25%,B档占35%,C档占30%,D档占10%。A、B、C、D档分别得20分、15分、10分、5分。
(三)评审组评审。评审组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综合评价成绩进行审核,并根据业务测试、综合业绩、教学评价和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四、推荐办法
根据综合业绩、教学评价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报区评委会评审。
说明:若总分相等,再考虑从教时间,若再相同,再考虑综合业绩分。
五、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在湾龙区实验中学校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
(其它未尽事项,另行安排通知。)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传承文明风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实推进“田园城市、幸福”和美丽建设,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现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助力“田园城市、幸福”发展战略,再现新纪元。
二、目标任务
以弘扬“重教育、重孝道、重礼仪”和“讲诚信、讲友善、讲整洁”文明风尚、树立良好民风为先导,以创建尊师重教、孝老爱亲、明礼诚信、勤劳致富、睦邻友好、村容整洁六类好民风为目标,实施“家家有大学生计划”、“城乡整洁行动”、“创建好民风之村”等活动,传承“好民风”共圆“新纪元”梦。
三、创建条件
(一)重教育:崇德尚教,尊师重教,劝学助教;
(二)重孝道:明礼忠孝,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三)重礼仪:知礼懂礼,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四)讲诚信:民主平等,诚实守信,坦诚相待;
(五)讲友善:和睦相处,团结友善,相互尊敬;
(六)讲整洁:村容整洁,绿色环保,环境宜人。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文明大行动,以创建“好民风”之村为主线,通过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的村风民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课、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教育实效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劳务需求为目的,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班,全面提升居民的就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美丽建设服务。
(二)开展以“三重、三讲”为题材的社区、村文化艺术节和文化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开展“讲身边事、学身边人”宣讲活动,挖掘各村的“三重、三讲”典型事例进行宣传,用身边的事例感染和激励群众,提高讲文明、树新风的自觉性;开展重教村、重孝村、诚信村、整洁村等特色文明村活动,着力塑造“好民风”精品村。
(三)开展第二批“好民风之村”评选和第一批“好民风之村”复评活动,年底对申评和复评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对申评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挂牌表彰。复评未通过的单位,进行摘牌并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实行片区负责制,片区领导检查、指导片内各村的创建工作,驻点干部督促、协调、配合社区、村抓好创建工作,社区、村是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好民风”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二)营造氛围,造成声势。围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宣传“好民风”创建的重要意义,宣传典型,扩大影响,造成声势,激励更多的群众投身创建活动。
(三)拓宽思路,确保实效。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注重与本村实际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引导干部群众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保障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工作实绩检验创建成效。
(四)总结经验,探索长效机制。要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做法,及时总结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工作经验,要针对前期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创建目标,逐一加以考核和衡量,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工作方案 篇4
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20xx学年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今年学校教职工聘任的政策依据为:仑委[1998]64号、仑教[1999]74号、仑教[1999]75号、仑教[20xx]65号、仑教〔20xx〕23号、浙政办发[20xx]117号等六个文件。
2、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全区各学校的教职工流动面原则上仍应控制在3—10%以内,其中,山区、海岛学校原则上为3—5%。除成人学校、幼儿园外,各校原则有1名以上教师流动(建校五年内的除外),具体流动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教师流动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部分学校进行布局调整,个别学校事业规模变化较大,因此,各学校超编部分的教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教职工人数超过核定编制的学校,原则上不得再流入。具体学校编制数按附件一标准核定。
3、非城区学校调入城区学校根据需求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考试、考核。
4、凡要求在区内学校间交流的教职工,均必须填写《教职工调动申请表》,原所在学校必须签署意见,新的意向学校(进城区学校考试除外)一般也应签署意见。鼓励20xx年秋后进入z区城区学校任教的外地调入教师和新录用教师到非城区学校工作。
5、各校教职工的聘用、聘任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聘用、聘任工作必须要有阶段性,规范操作。第一阶段是指本校大部分教职工的聘用,第二阶段是指各校间交流(正常调动)的教职工聘用,第三阶段是指毕业生分配及小部分尚未落实新的聘用单位的教职工的聘用。教师正常交流、调动的手续仍安排在8月中旬开始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6、解聘教职工在合同的“合同变更或补充”栏中注明续聘及期限,第七条中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指实际聘任职务,低聘者要填写低聘的职务。20xx年新分配的教师要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签订试用期补充协议,即填写“实行一年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7、聘用合同一式二份,校方、本人各存一份,校方一份存放在教师专技档案,另一份由本人妥善保管。聘用合同的起止期限统一为: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8月31日,其中有固定期限合同一般为1--3年,根据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合同是否鉴证由教师本人决定,如需要鉴证,则由学校统一于9月初到区劳动部门办理。
8、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仍为1年1聘,聘任期限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学校要与教职工本人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由教师本人保管。
9、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做好有关聘用、聘任工作。认真填妥有关表格,及时上报。
工作方案 篇5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学校造成的危害,保障全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特拟防汛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
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二、下设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防汛工作主要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马界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校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1、在 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3、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4、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5、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6、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根据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8、必要时到现场监测灾情或检查督办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9、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10、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四、防汛工作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各种设施,要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在有汛情的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和措施。
(3)确保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4)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5)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在汛期,要及时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发动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
(7)在汛期,根据受灾情况和抢险需要,及时派出防汛抢险人员进行抢救,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8)在汛期,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五、落实措施: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学校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路队管理,及时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接学生放学回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戚家。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9)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0)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1)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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