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方案范文集合八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防疫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乡镇保密度、村庄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职责,按照市畜牧兽医局提出的动物防疫工作要求,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全力以赴,确保我镇今年夏季动物免疫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我镇畜牧业生产快速健康发展。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现动物防疫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社会化。
二、任务要求
按照市畜牧兽医局20xx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我镇今年夏季动物免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全面开展猪、牛、羊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狂犬病疫苗的强制性免疫注射,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坚持母猪生产基地的仔猪基础免疫。做到每头猪均能注射猪瘟、猪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同时注意避免疫苗间的拮抗作用(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两者不能同时注射,二者要间隔一个星期以上方能再行注射另一种疫苗。这样才能使受免动物产生坚强有效的抗体。)
3、在做好动物免疫注射的'同时,切实抓好性畜二维码耳标佩带和免疫证明的规范性填写、发放工作,同时加强对性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六种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的全面调查工作。
4、在开展动物免疫注射、佩带耳标、发放免疫证明、疫病调查等工作中,必须按照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免疫资料的规范性填写、整理归档和及时将免疫周报表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5、严格按照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有关疫苗、耳标、免疫证明、耳标钳和其他防疫用具的组织订购、贮存、发放和登记工作。
6、今年秋防工作要真正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针,一畜一标一证,应免动物免疫率达到100%,耳标佩带率达到100%,怀孕的、患病的动物可以不注射,以免出现意外事故,但应及时进行登记,待其恢复正常后要及时补免。
7、按照镇委镇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一手抓防治,一手抓生产,结合今年秋防工作的开展,宣传发动和引导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切实做好专业养殖户和规模户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及上报工作。
三、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一)、免疫原则
1、规模场免疫原则。规模化养殖场按该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坚持常年免疫的原则,并对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进行检测,根据抗体水平的消长规律修改相应的免疫程序。
2、散养畜禽免疫原则。散养的家畜坚持以集中免疫为主,常年补免为辅的原则。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时间快,坚持采取常年免疫、月月补免的原则。
(二)、免疫程序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
对7日龄以上的鸡、鸭、鹅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集中免疫。此外每月应定期对新增家禽补免。
2、牲畜口蹄疫的免疫程序。
对所有易感适龄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以后每月应对应免家畜定期补免。每半年免疫一次。
3、猪瘟的免疫程序。
用猪瘟弱毒苗进行集中免疫,以后每月对新增的苗猪进行补免。
4、鸡新城疫的免疫程序。
对7日龄以上的鸡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和鸡新城疫灭活苗集中免疫。以后每月应对新增鸡苗定期补免。
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程序。
对断奶后的所有猪用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实行初次免疫。在初免后30日龄时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半年免疫一次。每月对新增补栏的适龄猪补免。母猪和公猪每半年免疫一次,母猪最好在配种前实行免疫。
6、狂犬病免疫程序。
对3个月龄以上的犬用狂犬病弱毒疫苗免疫,12月龄时加强免疫狂犬病灭活疫苗。所有的宠物犬和镇墟、中心村饲养的犬,必须使用狂犬病灭活苗免疫;且每月对新增补栏的犬只进行补免,对免疫抗体进行监测。
四、时间安排
1、认真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如防疫队伍的组织、疫苗、耳标、免疫证明、免疫资料的领取、注射器械购置、举办免疫规范操作技术培训等。
2、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开展我镇动物免疫注射工作,并做好佩带耳标、填写发放免疫证明和原始资料记录等工作。
3、进行自我检查,主要是做好查漏补注工作,不留免疫死角,确保“三个”100%,并于将免疫资料和工作总结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动物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发生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为了切实做好我镇今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我镇成立了20xx年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许晓虹(镇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何子成(镇党委委员)、王善洪(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其成员由李丹(农业助理)、黄连英(农业助理)、窦诚(兽医技术员)、钟起法、王光武、黄心武、吴运群、王乙珠、马壮权、程锋、王均强、阮学权组成,加强技术指导,明确任务,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免疫队伍。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兽医技术员和村级防治员是防疫工作的主力军,在市畜牧兽医局的统一指导下,积极组织防疫队伍,进行专门培训,分片包干、逐村逐户开展免疫工作。
3、做好宣传工作。我镇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尽可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我镇广大群众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让其自觉接受免疫注射工作。
4、建立免疫示范村。建立蓝山、博文2个免疫示范村,在免疫示范村范围内,强制免疫动物的免疫率、性畜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均达到100%,有效抗体达到90%以上。非免疫示范村的工作要求同样也要达到上述示范村的要求。
5、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的时间:
(2)、检查方法:随机抽样。即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随机抽查2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抽查2——3个自然村,约50户,另外蓝山、博文两个村委会是必检单位。
(3)、检查内容:上述六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耳标佩带和免疫证明发放情况,以及疫病调查和免疫档案的规范性归档情况。
工作方案 篇2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大蚕蛾防治工作的责任感
大蚕蛾主要取食核桃树叶,危害严重时核桃树叶全部被吃光,仅剩下叶脉和核桃幼果。已受害的核桃树,因树叶被吃光,难以进行光合作用,导致正处于膨大期的核桃果实大量落果,造成核桃严重减产、品质下降,甚至绝收。连续危害三年以上的核桃树树叶变小,发黄,挂果率低,甚至整株枯死,同时由于树势衰弱,容易诱发其它病虫害的侵入,危害极为严重。该虫害自年在市发生以来,发生范围已涉及县等七县(区)发生面积25万亩,危害程度逐年加深,经济损失大幅增加。面对严峻的防治形势,各县(区)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局部发生区危害程度也有所减轻,但因防治不彻底、防治效果差、加之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灾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据市森防站调查预报,受去年冬暖及今春干旱天气影响,今年全市大蚕蛾发生面积在28万亩左右,且局部区域危害程度进一步加重,其已经给我市森林资源造成了重大危害和损失。为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大蚕蛾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认真搞好大蚕蛾防治工作
一)加强监测,科学防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大蚕蛾的发生趋势和动态。要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以及当地测报点的作用,适时对本地大蚕蛾虫害开展调查,查清发生、分布和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及时发布预测预报信息。要进一步完善虫情调查联系报告制度,划定专兼职测报员和属地林业站虫情调查责任区。各级林业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虫情查防和举报。同时,要结合举报、调查和监测,定期发布病虫害测报信息,努力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大蚕蛾除治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经营,谁防治”原则,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大蚕蛾的除治工作。对虫害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限期除治通知书,依法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相邻行政区域之间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实行跨区域的联防联治。要确保抓住最佳防治季节进行防治,确保防治工作不留死角,确保尽快控制病虫危害。防治工作中要坚持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科学使用化学农药,大力推行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提高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比例,保证人畜安全,保护有益生物,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大蚕蛾的.传播和蔓延。森林植物检疫是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的有效预防性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进一步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逃避检疫、违规检疫等行为。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和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制度,切实加强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各木材检查站要认真履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职责,严格执行“两证”运输证、检疫证)查验制度;各级林业、农业、铁路、交通、民航、邮政、商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技术交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检疫工作,坚决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入、传播和蔓延。
四)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大蚕蛾防治水平。各县
(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大蚕蛾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突出抓好以生物制剂、仿生制剂和无公害防治技术的应用。同时,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现场防治示范等形式,帮助各林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掌握大蚕蛾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效果和水平。
五)做好防治准备,确保资金和物资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大蚕蛾发生危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设施建设和应急防治的经费支持,提高虫害监测预警、应急防治和持续控制能力,努力扩大防治范围。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防治方案,及早储备防治物资,做好农药订购、器械购置、防治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三、加强领导,推动大蚕蛾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大蚕蛾防治工作关系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的生产安全和发展,关系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局。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建设,积极引进森防专业人才,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依法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投入机制,加强防治能力建设。要按照《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规定的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解决好大蚕蛾防治经费问题。对发生大面积暴发性虫害,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县(区)政府应当给予补助。三是要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防治责任,要通过“行政加技术”形式,组织基层相关机构,广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联防群治,提高防治效果,确保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校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时的总结和推广班级管理先进经验,切实提升本校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管理的水平。总结过去、面对现在、展望未来。
二、交流内容
1、班级常规管理经验。包括设计和优化班级环境、选拔和培养班干部、班风及班级文化建设、民主和自主管理等。
2、班级活动创新经验。包括主题班会、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实施及管理等。
3、心理健康、文明上网教育经验。包括对学生上网问题的教育和引导等。
4、生命和幸福教育经验。包括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感恩教育、养成教育、后进生的.转化、特长生的培养、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等。
5、学生的安全教育、卫生管理、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
三、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四、评委:
五、时间:20xx年3月16日
六、地点
中心小学四楼多媒体教室
七、参会人员
中心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全体班主任
八、会议议程
1、主持:(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的意义)。
2、班级管理经验交流。
3、校长讲话
4、中心学校领导讲话
5、会议小结
九、典型发言人员及材料要求
1、参加班级管理经验交流的共9人,为各班班主任。发言顺序按抓阄顺序号。
2、班主任要精心准备发言内容,经验交流的内容应突出班级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解决问题的作法、感受、体会和成功经验等,要有案例,戒空谈说教,严禁从网上下载抄袭,提倡用幻灯片进行演示。讲演完毕后将发言稿交教导处,未上交者视为班主任工作未完成纳入班级考核。
2、本次交流也将作为20xx年班级评优以及班主任评优的一项标准。
3、评分标准:
4、评比结果: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并按学校奖励制度进行嘉奖。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落实《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四个提升”计划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选拔一批先进教育教学人才,培育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善于学习、勇于实践、业绩突出的名师队伍,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具体目标是用3——5年左右的时间培养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骨干教师(省教坛新星)。
二、名师培养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名师培养对象分为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骨干教师(省教坛新星)培养对象三个层次。
(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相关规定。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具备合格学历),并能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的继续教育。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
4、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校、县、市的教研活动和教学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论着。
5、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
(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相关规定。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在本学科教学中对校内的广大教师能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科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显着,在市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
4、具有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的热情和能力,有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
5、年龄在四十周岁左右。
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特级教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相关规定。
2、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自学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规律。
3、教育教学成绩显着。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
4、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贡献。
5、是市级学科带头人或省教坛新星。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人员组成名单另定)。其日常工作由校教研处负责。
2、领导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名师工程的规划和实施。
(2)负责名师培养对象的确定,全面关心他们的成长。
(3)定期召开名师工程建设的专题会议。
(4)负责名师职责履行的年度考核。
(5)负责协调、解决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经费保障。设立名师培养与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名师培养计划的落实(经费使用办法和标准另定)。
(三)鼓励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档案袋。
(四)营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校园环境,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学科论文(教学设计)、优质课评选等活动。
(五)建立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培养、考核和管理制度。
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凡符合名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即作为本校名师培养对象。在第一次确认工作之后,今后对未列入培养对象的申请者每学年确认一次。
(六)对名师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
学校“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对象的具体情况,对照名师条件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培养对象个人发展计划的基础上,明确分阶段培养要求和目标,对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
一般性要求:名师培养对象要高质量完成自身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完成读书和进修等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要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至少写一篇高水平的论文,每学期执教一节公开课,设计一个精品教案,命一套规范试题,要有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计划。
个性化要求:依据培养对象具体情况而定。
学校每年对名师培养对象目标达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七)给名师培养对象配备导师。必要时,特级教师及以上培养对象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导师可在校外名师中聘请。
(八)创造条件,让名师培养对象尽可能多的参加省和市级教科研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交流活动和开讲座,以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知名度。
(九)经培养、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名师培养对象,今后作为评聘、晋升教师职务和各类评优的优先条件。
(十)名师培养对象应从严要求自己,努力实现个人发展计划,完成培养目标规定的各项任务。学校将对名师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凡因自身主观努力不够以至连续两年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名师培养对象将取消其培养对象的资格。
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部署,规范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场所外观形象建设,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我局一直按照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交通执法形象“四统一”,运管、港航、公路部门制定了交通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方案,形成了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形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管理行为,提高队伍建设
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标志和工作服装发放后的管理规定;在行政执法时,必须按要求穿制服戴标识标志,注重仪表,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通过执法队伍形象建设,促进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我县交通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
三、落实执法内容,效果明显可佳
1、统一了执法标志。投入16.5万元统一采购了新式交通执法制服,以及包括执法徽标、肩徽、肩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带、臂章、反光背心等执法标志。
2、统一执法服装。包括日常执法服饰和应急执法服饰,以及反光背心、帽子等已统一采购落实。运管所、港航所、公路站等基层执法所要求统一着装工作。
3、对5辆执法车辆统一了执法标识;按上级要求统一执法文书格式。
四、存在的问题
IC卡式执法证暂未统一更换到位,正在着手办理之中。
五、下一步工作
按要求把IC卡式执法证申领更换到位。
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提高妇女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市妇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工作实际,市妇联决定对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实行创先争优考评,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和市委会议精神,以形成促进妇女工作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机制为目标,以抓规范和创特色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定性评比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进行考评,努力实现全市妇女工作再上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
三、考评内容及程序
考评内容分为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两个部分,市妇联负责考评的日常工作。
(一)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按照《市妇联系统20xx年度镇处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细则》、《市妇联系统20xx年度市直、企业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见附件1),以市妇联年终考评为主,市妇联平时掌握情况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
(二)创先争优工作
1、申报(1-5月)。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按照3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妇女工作创新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填写《市妇联创先争优工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5月23日前向市妇联办公室申报创先争优工作项目1个。《关于开展妇女工作创新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上报的以现文件为准。
2、实施(6-10月)。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的创先争优工作项目,要制定项目推进详细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市妇联将适时进行调研、督导。
四、考评方式及标准
(一)自查自评。10月30日前,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对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妇联办公室。
(二)检查组考评。11月,结合20xx年工作思路调研,市妇联对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重点工作按《市妇联系统20xx年度镇处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细则》、《市妇联系统20xx年度市直、企业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细则》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按实际得分计入综合得分。
创先争优工作按照创新性、影响力和可推广性的标准进行评估(见附件2),计入综合得分。并根据得分情况评出创新项目予以表彰。
(三)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重点工作得分+创先争优工作得分。
五、评定及表彰
年底,市妇联对全市妇联系统年度考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根据得分排名进行评先表彰。
六、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以书面方式向各单位党委通报;作为市妇联参与年终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为各单位打分的参考依据;并作为推荐上级妇联和市妇联先进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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