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补偿协议书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补偿协议书 篇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基本情况:
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解除劳动关系及 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存在的风险,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与此事相关的仲裁、诉讼权利,自愿放弃追究甲方与此事相关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申明。
二、甲方给予乙方补偿金(包括劳动合同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社会保险补偿等一系列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此补偿金,包含乙方可主张各种损失的综合赔偿,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三、乙方应于年 月 日前与用人单位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同时双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双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损害双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泄密或工作交接不清给双方造成重大损失,双方均可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四、经济补偿金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并于 年 月 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现场签具收条。
五、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条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双方的任何事情均与对方无关,双方不再承担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乙方承诺本协议所达成的补偿数额,系乙方在充分了解其所应享受的所有补偿待遇前提下,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的最终结果,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甲方的欺诈、胁迫及乙方的误解情况。乙方在充分了解自身情况之后,自愿放弃追求补偿差额的权利。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及领取补偿金后,不因任何理由反悔,若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它费用和法律责任要求,即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补偿协议书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平等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获得的工资等均已支付完结。
三、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不再向乙方承担有关上班期间受伤产生的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即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双方就此再无任何纠葛。
五、甲乙双方已经了结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后双方互不追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补偿协议书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平等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获得的工资等均已支付完结。
三、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不再向乙方承担有关上班期间受伤产生的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即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双方就此再无任何纠葛。
五、甲乙双方已经了结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后双方互不追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补偿协议书 篇4
补偿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偿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需要,拟将乙方现有的鱼池征用,经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 面积及范围
面积大约为以乙方土地经营权记载的面积或乙方与其他农产所出具有效凭证为准。四面情况如下:
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二、付款方式及价格构成:
由下列几个方面构成:
1)土地补偿费(当地政府的标准价格)17600元/亩;
2)水面鲜鱼(含鱼苗),0.7万元/亩;
3)其他情况补偿为1.54万元/亩水面(即:a、修建鱼池的大坝、围院等土建工程费;b、各类设施的补偿费含增氧机等;c、人工工资及管理费;d、鱼池现有劳动力再就业补偿等)。
4)即:土地补偿和鲜鱼的.补偿共按1.76万元/亩水面计算,由甲方一次清付给白马寺村委会,再由村委会按规定发放给乙方,鱼塘补偿按2.24万元/亩水面计算,分三批付清,即: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直接付给乙方3万元。项目开工七日后付10万元,余额开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其他事项:
鱼池补偿价格按双方认可实际面积进行补偿,乙方必须出示土地所有权相关证件方可认可补偿面积,本合同签订十日内乙方必须清退场地,其费用必须由乙方自理。
四、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连带损失。
五、违约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孝感市孝南区法院仲裁,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
年 月 日
补偿协议书 篇5
第一条:总则
规范本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结合村委会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第二条:本协议发生地点
1、被迁坟地址:龙津州前吴村祖山。东至莲花湖水边,南至城岗祖山,西至岭背松林,北至钟山口水库。中心直径:南北600米,东西1200米。
2、新墓地安置地址:曲江镇蒋巷村委会镇政府安置的吴村新墓地、具体范围以镇政府指定为限。
3、协议订立地点:红门村委会、吴氏宗祠。
第三条:迁坟时间
1、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时起至下午18.30分止。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准私自进入甲方新、老坟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动迁或确属天气下雨大风等恶劣气候影响,不能正常工作,时间可协商往后推移。
第四条:工作规范
1、凡棺木完好、并经坟主同意整体迁置者,必须整体搬迁。
2、棺木损坏、不能整体搬迁者,坟主均得以缸、罐盛装,不准将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双方均需各自做好卫生防护、劳动保护工作。
4、凡前吴村新坟方位朝向:男性:偏向西南15度。女性:正南、前无明显树木视觉障碍。
5、吴氏祖山不能遗留任何先祖遗骨。
6、凡亡者颅骨必须完整的放置缸、罐顶部,体骨置于中下部,不准截留遗骨于浮土之内,并做好具体包裹、防腐工作。
7、新坟坑体积长: 宽: 深: 高:
8、挖掘墓棺,必须从墓土上部开始。棺木确系不能完整搬迁者,必须先移走棺盖,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归甲方坟主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隐瞒或偷盗占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运途中发生的盛皿破裂,必须置换完整的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须整齐一致,不准偏斜。
12、新坟拢土完毕、必须立即竖立新碑以为标记。
13、以上一切劳务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条:款项 1、以新墓地一坟一主为原则计算坟数,计量单位‘座’。
2、经坟主同意以棺木迁移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 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 元/座。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迁价为: 元/座。
5、有甲方坟主提出使亡者数人合葬一坟冢者,其搬迁价为: 元/座
6、以上价格包含缸、罐、盖、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资购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现金结算。
2、全部迁坟工作结束,经甲方验收合符协议条款后结算清楚,三天内由丙方负责并监督付清全部劳资费用。
3、乙方领取协议款项的同时,必须出具领取款项收据。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召集坟主,引导、辨认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协议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权临时中止乙方当前工作。
3、检查墓主棺木情况,登记造册纪录墓主碑记文载。
4、现场保管远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协调坟主与乙方配合工作关系。
6、全程监督现场运作,处理一切突发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正常履行搬迁工作,甲方有权在12小时内单方中止本协议,并立即另请它人。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认识、履行以上协议条款。
2、乙方可选择自老坟地至新墓地搬运路线。
3、一切挖掘、搬运工具由乙方自带。
4、乙方自备餐饮,调节工序按排。
5、乙方自备安全防护物质,培训指导参与搬迁工作人员知识。
6、负责将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无损地搬迁至新的墓地,如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瓦缸罐碰裂,由乙方置换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不含与甲方工作人员)。
8、因本条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负责赔偿。
9、乙方不得中途停顿迁坟工作,
10、凡本协议工作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负责医疗赔偿。与甲方毫无干系。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迁坟政策的落实。制订搬迁程序。组织、宣传、按排其体工作。
2、负责本次迁坟赔偿款项的及时落实。
3、负责平息因迁坟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调停各方关系。
4、监督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5、如发现有故意阻扰迁坟工作,挑起事端,引发群体冲突,制造不稳定因素,扰乱社会秩序者。丙方有权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归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犯以上条约,则赔偿乙方当日参与搬迁工作人员每人工资30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范中的某项操作,则扣除本规范相应的金额款项,并处于本项目三倍的罚款。
3、如乙方在搬迁过程中因与它人发生纠纷而拖延甲方的时间,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当日甲方工作人员每人30元,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搬迁费,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甲方与乙方的本次协议。
4、乙方如有偷盗坟墓陪葬物者,一经发现,乙方应按陪葬物价值十倍罚赔给甲方。
5、乙方如中途退出合约,24小时内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损失肆万捌仟元整。
6、丙方因玩忽职守,不务实事,贪污受贿,收受回扣,无所作为。甲、乙双方有权取消丙方资格,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论处。
7、丙方承担甲乙双方因迁坟酿起意外事故的主要责任,并承担连带的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代理人或村委会授权人签字并按指印,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迁坟工作完毕、完成结算后,本协议自然中止失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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