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日记

时间:2023-08-20 11:06:17 日记 我要投稿

优秀日记8篇(经典)

  忙碌而又充实的一天又过去了,我相信大家都是有收获的,这也意味着,又要开始写日记了。那么写日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秀日记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日记8篇(经典)

优秀日记 篇1

  “吃人”……真是不可思议……

  在一个疯子的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词连连出现在人们面前,鲁迅借用疯子的嘴,使人们认识到封建主义的“吃人”!震耳欲聋的呐喊唤醒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民。

  无需借古讽今,把封建制度的种种不足与恶俗的思想拉出来再次毙斗,我们这一撮子人没有体验过非人道的待遇,但是所谓的“吃人”“钓人”的现象屡见不鲜,每一桩都是刚出炉的纯天然,推卸的手钓人的手以及不想死的嘴吃人的嘴就安在每一个我所熟识你所熟识的身体上,他们仿佛怕我、仿佛羡慕我、也仿佛想害我。其中的因果由原每个人都有其注释,冷暖自知。

  道不明日记的意义所在,记录自己的生活让别人亵渎并受鄙夷的目光,很是不值得。每一天有24个小时,把其中醒着的十大几个小时浓缩再浓缩成三四行扭曲的字,这就是私认为一天的价值所在,如果换做是我的'话,可能在写完后发现一天过的是如此庸碌无为的时候会吐血身亡,可能也会像电影情节里面哭的很绝望就像是,然后喊着“怎么只有这么少?我感觉我白活了,一天的事几分钟就讲完了。”忘了一部什么电影里女儿读者快死的妈妈的日记,感受着妈妈的生活和感情。我想请问一下那么什么是这本日记对记叙者的意义所在,为了让他人感受自己的精神境界?夫庸以至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人口问题就是性格问题,性格的多元化直接导致的是越来越多无法揣测的心情,以至于每个人的感情交流都需要借助共同的经历产生相对的共识。在自己生命中很重要的事情很重要的人是不需要的记录成文字的,每个固也无饱和度的场面会闪过无数次,等到我们老了记不住了才是我们真正该庆幸的时候,我之所以现在麻木的睁着眼似乎带着一丝做作演绎的眼神,都是几个画面的产物,只进不出是不符合常理的,当我记住怎么计算原子质量数的时候有的人有的画面有的字已经为患自毁了,所以为什么我会忘这个忘那个,不是因为我是“马大哈”,爸爸妈妈在抱怨我的时候可以想想是不是我最近进脑子的知识太多了,也可以多关系关心我的食品睡眠问题。

  当我是被吃者吧,当我是未爆炸者吧,当我是浮夸者吧!

  吃人者是盲目的,爆炸者是无用的,浮夸者是实而存的。

  而我却又再一次手持放大镜看着别人的缺点,又可知有几多个人手持倍数更高的放大镜对着我。

优秀日记 篇2

  暑假来了,我有很多时间可以看书了。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笑猫系列的。十分有意思。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而这本书则是围绕这一着一只内心充满幸福的鸭子“麻花儿”写的。

  一只鸭子的名字叫“麻花儿”,大家听到了肯定会觉得很奇怪,解释一下,这名字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这只鸭子身上的毛是麻色的;第二层意思是,这只鸭子是女的。

  麻花儿它是一只十分幸福的鸭子,它认为只要帮助他人,自己就会觉得无比幸福,每天早晨,它都会走在这乡间小路上,村民们个个把手上的茉莉花环往麻花儿的脖子上套,它们认为只要套到麻花儿的.脖子上,今天就是吉利的一天。麻花儿见人们脸上挂着抹不掉的微笑,自己觉得很幸福……可见,麻花儿不仅自己幸福,还把幸福分享给了别人。

  我十分喜欢笑猫,它活泼可爱,机智勇敢。还会多种不同的笑,它是世界上第一只会笑的猫。胖胖的,头上带了一条围巾。

  故事还讲了一只万年神龟,笑猫十分敬佩它,称它为大师。这只神龟可厉害了,它有穿墙的神功、把自己变成“绿毛龟”。听说,它之所以可以活那么久,都是因为它一直在闻着“孩子味”。

  只要那个人身上有着孩子味,无论那个人在走到天涯海角,神龟都能找到他。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许许多多我不知道的知识。我从幸福的鸭子麻花儿身上明白了,幸福其实一直就在我们身边,而幸福来自于给予,我们在给予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幸福。读了这本书之后,回想起以前,我感到很幸福……我还明白,凡事都要勇于去尝试。我也从笑猫身上学到了,只要坚持,没什么事是我们做不到的。

优秀日记 篇3

  首先,之前余华那个评论蛮有意思的,鲁迅只用了一句话就让他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了,很多作家用几万字想让自己笔下的精神人物失常,写的还是正常人。在这一点上,写出来一个精神失常的人确实不容易。

  另外,我比较关心的是结局,这一点开头就说了。已经痊愈了。而且狂人的弟弟,欣然出示日记,还大笑。我觉得这里很耐人寻味,狂人自己怎么看自己的日记呢?或者说“疯”的状态下才是不疯的,那如今“大愈”又意味着什么呢?

  《狂人日记》中以狂人的口吻再现了当时中国人的精神状态。狂人来自一个吃人的家族中,危机四伏,如履薄冰,甚至狂人的哥哥都认为他是有病的。再者,狂人与一二十左右的人交谈,影射当时青年人的思想状态,“从来如此,便对么”,青年人是不思考,或者是懒得去思考的,一切皆是理所应当,社会应该怎么变与其无关。

  狂人是“怒”,而不是“疯”。若是遇到同类,痊愈一说有无也不重要了。

  我觉得狂人日记这个写法挺好的,通过“狂人”这样一个“迫害狂”的形象,从一个受封建礼教压迫的当事人的视角这样一个“第一人称”,从家庭这样一个“封建团体”的内部来写他看到的东西,让读者更有直观的感觉。

  还有就是文中的主角表面上看是一个“疯子”,但他的三观其实是正的,是作者在全文安排得唯一一个“理性人”。既然是一个疯子,那么他就像个未经世事的璞玉一样,身上并不带有社会灌输的礼教知识,只是从一个人类的本能来思考问题。所以他会很合理的觉得“吃人”是有问题的,而那些在封建礼教耳濡目染的.“普通人”的头脑却是被异化的,只要不吃到自己,那么吃人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通过这样对比的方式来展现封建礼教的危害,让人有很深的感受。

  一个人不愿向世界妥协,世界便会处心积虑地想把他吃掉。

  “勿谈国事!”

  悲剧把人们所向往的东西毁掉给人看——当人在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上都发现了吃人的影子,越是亲近,越是震撼,于是他在与外界对抗的漫长过程中一步一步地否认自我,最后认定自己是狂人。

  他是痊愈了吗?或许在那一刻,他才真的是疯了。

优秀日记 篇4

  今天清晨六点,我就起床了。因为要去我梦寐以求的峨嵋山。我洗刷完毕,吃完早餐,全家就出发了。

  我们开车半小时就到了峨嵋山脚下,坐上旅游大巴驶上了漫长的盘山公路。两边的稻花刚刚探出了自己的头。汽车行驶在"S”路线上来回颠簸,妈妈都受不了晕车了,车越爬越高,我们的耳朵也开始响了。山上的植物树木都不一样,藤条也变多了,雾气从山脚下飘上来。我看到一棵又粗又高的枯树木,直耸云天。我给它取名叫"一耸天”,爸爸告诉我这叫"冷杉”,只有高山上才有。 越往上走冷杉就越多越大,在陶醉中汽车开到了终点—雷洞坪。这也叫"零公里”,是到金顶的起点。

  我们背好行李,套上厚厚的冬装--因为这里一年四季都是冬天,踏上了上山的石梯路。我左右搜巡看有没有"孙大王”,看见一个木牌上写着:观猴,我急忙跑过去,扶着栏杆往下看,只见悬崖峭壁下云雾缭绕,一只猴子也没有,就在我失望时,两只松鼠窜出来,它们在峭壁的树枝上跳上跳下,炫耀它们独有的本领,太可爱了!听当地人说,为了游人安全,猴子已被管理员赶下山。我们继续往上爬,来到金顶索道,走路从"接引殿”山上。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坐缆车,只需三分钟左右。由于人太多,买票坐车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坐上了缆车,车厢容量一百零一人,索道全长一千一百多米,车身直线上升,向那神秘的金顶快速飞去,在我们一阵阵尖叫声中到达了金顶,太刺激了!

  我像一只不知疲惫的小猴子一样往前走,两边的'冷杉粗壮笔挺,直耸入云,一座金壁辉煌的十方普贤菩萨映入眼帘,由四头大金象驮着,头上分三层,由十个头像组成,所以叫"十方普贤菩萨”,真是雄伟壮观极了,两边各有三头白象摆阵,迎接五湖四海的游客朝拜,气势庞大。

  来到"舍身崖”,这里是金顶观看佛光和日出的最佳景点,今天飘着小雨,很难见到这两大美景。在云雾中山崖隐约可见,深不见底,眼前一片白茫茫,这就是传说中的"云海”。这就是人间仙境,我就是一位仙女在这仙境中飞舞!

  最后,我们登上了金顶楼,是峨嵋山的最高处,这时雨过天晴,刺眼的阳光穿透云层映在峭壁上楼顶上,真是美不胜收!

  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有灵气,这里的空气都让人神清气爽。

  这就是神秘的令人向往的峨嵋山!

优秀日记 篇5

  “五一“节迈着轻快的脚步来到了我们身边,我迫不及待的等着这一天的早点到来,因为这一天妈妈带我到浙东大峡谷去玩,这一天肯定很快乐。

  早上,妈妈叫醒我,我没睡懒觉,一骨碌就爬起来了。我们坐上我的爸爸的.车,飞快地直达目的地。一到山口,就听到哗哗的水声,远远看见一道瀑布从山上直飞下来。我不禁想起李白的一首诗:“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我们来到水潭边,看见水这么清澈,当时天气很热,我就对我的爸爸妈妈说我想去玩水,妈妈开始不同意,后见我再三恳求,就同意了。我脱了鞋子,卷起裤腿,在水中走来走去,水很冷。一不小心,我踩上青苔,一下子滑倒了,水虽然不深,但我爬起来的时候,早已是一只落汤鸡了。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我脱下裤子,把水拧干,放在太阳下晒,不一会裤子就干了。我穿上裤子,又去玩了。

  这一天,我虽然掉到水里,受了妈妈的严厉的批评,但我还是很高兴。

优秀日记 篇6

  一脉逼仄的小径,铺着落花,兀自地萎卷而去,拐角处深藏着一所老屋,像藏在山壑中的一缕轻烟。门窗虚掩着寂寥的白雪,少许褐色的青苔嵌在皱缬似的墙缝,惨猝的瓦楞遗漏下一柱柱的光晕,潦草的横竖在屋子里,如同匕首,插入苍老的心脏。

  主人是位中年男子,消瘦的身材,破烂的打扮,颓废的态度,给人以一塘死水的感觉。他的妻子,不常出门,蹙眉低首,干枯的长发遮住了她的忧伤的脸,日光漏在她身上,投下一幅破碎的剪影割痛腐烂的地板。还有一个上中学的.儿子,话不多,如同他的深黑而空虚的瞳仁,低垂的脸颊,把他的嘴唇都压沉了。

  屋子里扭曲着某种古怪的气氛。焦虑、无奈、彷徨、绝望、悲伤,压抑的如同苍茫的暮色,缓缓的汇聚着阴暗的云层。男人没有工作,女人没有知识,唯一的希望就是上中学的儿子,然而打开学习之门的钥匙是钱,并不是孩子求知的本身,想让这唯一的希望冉冉升起,代价,是一叠比书更厚的纸币。

  于是屋里爆发了两种强劲风暴的对抗,刺杀了原本宁静的空气,上学与辍学,学习与赚钱。那磅礴的吼声,是男人的喉结低压出的缄默的力量,那刺耳的哭声,是女人的声带所独有的悲伤的轨迹。

  “前提条件,我们得有钱;你有钱吗?笑话!告诉你多少次了,那小子不值得花那么多钱,退学退学,出去打工!”

  “孩子还小,需要学习,我不想耽误他的青春,没有知识就要挨打,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

  “我倒是想叫他读的,可没钱,等于做梦!反正读书就是了为了赚钱,早赚晚赚,不都一样,说不定抓住个机遇,发达了呢,你也不想想。”

  “没有知识,等于自杀,孩子还分不清是非曲直,需要多学学做人的道理,多读读圣贤书。”

优秀日记 篇7

  今日阳光明媚,令人心旷神怡。迎着醉人的清风,静观百花千树,真是一番乐趣。心胸放宽,包容天地,可以寻求千欢百乐。

  大步漫行,仰天高呼,身无旁物,心无杂事,真是逍遥无限。一边走着,不时留意一下身旁的鲜花野草,眼前的大树,可让人的心中感到欢乐。在丛林之中,一缕阳光从树木的间隙之间偷偷地照射下来,伴随着几分清凉的风,使得地上的叶影乱舞。树上的鸟儿不断欢唱着动人的歌曲,林中的蝉儿不时发出几声清脆的叫声。此时,这般美景,真是令人心动啊。

  路上的鲜花是多么的美丽,在阳光的沐浴下,显得多么的欢乐。我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深呼一口气,尽情陶醉于大自然的动人乐曲中,神游于天地之中。此时此刻,不管心中有多少愁事,不愉快的事,皆可抛之于脑后。

  到了落日黄昏时,天上的大雁飞翔,树上乌鸦孤独地号叫着。萧瑟的风吹着,吹起遍地的.落叶,吹得落花在空中飞舞,别有一番愁滋味。但看一看地上的落花,树下的落叶,感到它们是多么的安详,如此默默地为大地奉献。此时,心中便突然间开阔起来了,不禁想起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当到了宁静的夜晚时,明亮的月光静静地悬挂在天空之上。洁白的月光映照在大地上,犹如铺着一层皑皑白雪。皓月当空,让人心中滋生了无尽的欢乐。于是在这宁静的月夜之下,我快乐地翩然起舞,邀请明月与我一同共舞。真是自由自在,其乐无穷!

  使心灵放宽,给心灵净化。不理烦琐之事,只尽情地观赏千山万水。不管是欢乐、愁苦,都欢笑面对。踏步高歌,纵情于天地之间。

优秀日记 篇8

  又看了一遍《大话西游》,不知为什么,这两天特别想看,所以就完整的安静的看了一早。

  故事的情节还是那样的离奇,叙事还是那样的混乱。以前也看过很多遍,只记住了经典台词和无厘头的表情,其余的,都没有懂,不懂讲的是一个神话还是一个笑话。终于在今天,明白了很多,也算没有白看。

  故事开始于一个平凡的强盗头子----宝,所有的事件都是围绕他开始的。作为孙悟空的转世,他承担了许多责任,使他原本平凡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在追杀中,她爱上了白晶晶。为了救她,在无意间,回到了五百年前,遇到了紫霞。就这样,故事的重点出现了,宝开始有了矛盾,他无法在两人中做出选择,所以也成了故事的焦点。迷惘中,他不敢面对,只好回避,用自己无谓的行动来找答案,来证明自己到底爱着谁。在这期间,他不仅要寻找爱情的答案,还有宿命的答案。

  经过一系列的事件,他终于找到了他一直在找的答案。睡梦中,对紫霞的呼唤给了他结果,也让他明白了自己回到五百年前的原因,月光宝盒真的是件宝物,是宝内心的呼唤,带宝来到了这里。但这也让他陷入了更大的迷惘之中。他一直以为,没有了紫霞,他也会幸福,紫霞没有了他,也会找到幸福。紫霞离开了自己,自己也不会再与她相见,可是到最后他才知道,原来紫霞也一直在等他,因为紫霞早已把那颗最美的泪流在了宝的心中,只是宝一直不愿相信。最后,宝无奈的.戴上了金箍圈,选择了再次担起已经错过了五百年的责任和美丽,去做那本该去做的事。在救紫霞的那一刹那,宝痛苦的在空中打滚,那不是金箍的法力,其实他自己幡然醒悟时的痛苦,怪自己错过了太多,失去了太多,放弃了太多,才会让结果那样的无法挽回,让他痛苦的无法言语,抱憾一生。

  最后,故事在一个安静的拥吻中,镜头拉向了漫漫的取经路。那一片望不到头的沙漠,也许是一个希望,一个给所有人的希望。

  就这样,故事结束了。看完后,忽然有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是啊,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一发自内心的醒悟只有经过撕心裂肺的痛苦之后才会发出,但是,有这样一份感情就够了,也许这样才会永恒。相爱不需要相伴,只要一直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把一滴泪留在了心中就够了,为了这滴泪,付出一切也是有意义的。

  也许这就是永恒的意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