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时间:2024-05-27 09:25: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荐]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荐]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

  这种关于现代人故乡的题材其实在畅销书类别里很少见。就像每年一次固定出现在新媒体上的“逃离北上广”之外,故乡就是一个逃不开,又回不去的地方。特别是像我这种出生在三线(甚至算四线)的小城,青年成长生活在一线城市的人来说,故乡早就模糊成几个下酒的故事了。

  我忘了以前在哪本书里读到过一个关于故乡的形容,大概是说:如果说真的`有某个值得回去的故乡,我能够想到的只有那时候的我们。是啊,我的故乡小城也早就回不去了。不是我感性,是真的那个旧城都拆完了。我甚至有次回去还需要用本地方言问路,那种感觉别提多怪异了。

  说回这本书,我之所以能一口气看完整本,完全是因为自己被作者带回了小时候。感觉像做了一场梦。虽然书里明明不是自己的经历,但是又分明见到了那些人和事,好像都闻到了隔壁王莺莺烧菜的味道(张嘉佳不愧是吃货)。小说的主角刘十三是个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小人物,活在生计的边缘,还有一个谈不上伟大的梦想。他面对热爱的姑娘又时常受挫,好不容易一切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又瞬间晴天霹雳火花还带闪电。小说里找不到鸡汤励志,它的真实得就好像你也认识这么一位朋友,甚至就是写你的遭遇。

  朋友问我这本书大概内容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然后让他们自己去读。它虽然悲剧结尾,但是又能看到希望。主角刘十三也写了本书叫作云边镇,扉页上写着:为别人或者,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2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的一面。

  ——题记

  这本书是一本记叙性长篇小说,本文绕着主角刘十三,莺莺,程霜三人的经历为主题写下了一篇篇人生中的喜怒哀乐。作者以优柔却不失刚劲的笔调写下了一个坚强的刘十三故事情节婉转生动,引人入胜。

  期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应该就是刘十三与小平头打架的那一章节了。想想,一个仗着自己有钱的'挑衅者,一个无辜而背欺骗的被动者,在瓢泼大雨中撕打。一个瘦弱,一个健壮;一个斗志昂扬,一个穷追不舍。两人打的不相上下。

  作者在每一章节的后面都有一个小型的过渡,有的伤感,有的开心。在字里行间表达出的浓浓情感,都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像小说最后一部程霜画的《一缕光》就应了前面章节的情节。

  小说中有让人笑得地方,当然也有让人哭的地方。在王莺莺去世的那一章里,我确实留下了热泪,是被文中感情所影响的泪。

  本篇小说最夺人眼球的地方是这三个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王莺莺对刘十三的亲情粗暴又不失细腻,似乎很少表达出婆孙之间正常的亲情;程霜与刘十三的友情直爽、真挚,却让人反感;刘十三对程霜的爱情深沉却难以言表。

  书的最后有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这是有深刻含义的。是刘十三说出来的,这句话可以对王莺莺说,也可以对刘十三认识的任何一个离开过他的人说。

  这篇小说像那个云边的小卖部,出售人间哀和苦以及快乐和离别。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3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不同于之前的作品偏向于城市男女的虐心爱情,这本书的笔触更偏向于乡村与亲情,爱情总是让年轻人遍体鳞伤,而亲情总会一次次地让我们的伤口愈合,可是我们大多数人却固执地认为,爱情更容易离我们而去……直到失去爱情,刘十三也没发现,他一直描绘的未来,其实是过去。我们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很普通,也很天真,以为有了爱的种子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以为你幻想的未来就是对方想要的样子,等到失去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所描绘的未来不过是建立在过去的回忆之上,而大多数的女孩子想看到一个摸得到看得清的未来。

  当刘十三与牡丹还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吃早餐刘十三都会描绘未来生活的样子:早上下楼,掀起一笼热气腾腾的红糖馒头。如果牡丹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换成豆浆油条,白粥就着咸鸭蛋。

  你所描绘的美好,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过是一个笑话。刘十三根本不知道牡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而牡丹也早已心猿意马,傍上大款,随时踢开刘十三去过自己看得清摸得到的未来。或许,牡丹也爱着刘十三,但是牡丹更知道小平头虽然并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幸福,但是一定可以给自己带来体面的生活,而刘十三除了长得帅一点,没有钱也没有背景,一无所有,有的也就是他时常提起的云边镇小卖部。

  其实,生活中也见到过刘十三与牡丹这样的爱情,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牡丹,牡丹的选择并没有错,因为这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

  很多女孩爱一个没房没车的男孩,却不会选择跟他过一辈子,男孩没有错,女孩也没有错,只能说他们彼此没有遇见对的人。

  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那个不嫌弃他又懒又笨而且一无所有的女孩,在他人生低谷的时候,程霜总会出现给他以慰藉,牡丹抛弃刘十三,她陪着他失恋,外婆王莺莺离开人世,她陪着他伤心。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再让我们来看看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如果这样能让王莺莺开心的话,以后每年中秋,他还是回来好了。外婆走了,走在了又一个中秋的晚上,那碗桂花酒还飘着一丝香气。

  在岁月面前,所有的永恒都失去了意义。

  最开始,我对王莺莺从小镇开着拖拉机,突然大老远地跑到刘十三住在城里的公寓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去城里找过外孙的刘十三为何突然来访(外婆深夜开着拖拉机问了很多人才找到了十三)

  在外面求职的刘十三向来报喜不报忧,王莺莺肯定不知道他深陷失恋加失业的绝望之中,而特意来解救他,给他亲人的关怀,那么外婆究竟为何而来?

  这是一个令人读来心酸的理由。

  小时候的刘十三伤心了,外婆一只胳膊就可以把他揽在怀里,而如今刘十三生不如死,喝得烂醉如泥,70岁的外婆是把他拖到拖拉机上的(十三一觉醒来便回到了小镇)。

  外婆安慰外孙的方式就是给他做好吃的,山药排骨汤、泡椒江团、炒豇豆……她没法帮外孙把牡丹找回来,也没法帮外孙找到一个好工作,能做的只有陪伴他,鼓励他。

  王莺莺开拖拉机把他拖回来的那年,是刘十三高考后第一次在家过中秋节,他小时候在本子上记着妈妈说的话,好好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生活娶妻生子。他也一直把这些话当做自己的人生目标,平时学习孜孜不倦,熬夜奋战,却始终没有应验那句“一分耕耘,一份收获”,考不上重点高中,也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一直想要离开乡村去大城市的刘十三却一直过着最平凡的生活(卖保险,卖保险的头子就是牡丹的大款)。

  一直追寻梦想的刘十三,常常忽略家乡等待他回家过节的外婆王莺莺,高考后回家过得第一个中秋节,外婆几乎拿出了全部家当,火腿,腊肉,羊腿……他看到了王莺莺脸上幸福的笑容,就知道他中秋不在的这些年,外婆有多孤单,他决定以后每一个中秋都回来和外婆一起。熟不知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中秋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4

  我是在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个普通人中的平凡人的?

  出生在云边镇的刘十三,父母离异,从小与姥姥相依为命,姥姥开了家小卖部,所以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作者是张佳佳。是的,这周我终于发现了一本好书,就是这个咯。

  张佳佳的文风一直都很符合我口味,尤其这本书——幽默不失内涵,富有深刻的哲理。刚听开头,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于是开启了煎熬又愉快的听书之路。

  都说好书在阅读的时候可以带给人两种体验——不够读和舍不得读完,我在读此书的时候就是典型的第2种。书不长,内容万分优质,总担心一不小心听完了,快乐狂奔的太快,丢下我,一人独自在风中凌乱。因此除非很闲很闲很想享受的时候,才翻出来享受那么一小会儿。就这样痛并快乐着。

  喜欢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应该就是主人公的人物设定了。刘十三是一个很惨的人——童年灰暗,父母离异;简单单纯,儿时喜欢的女孩身患绝症;学习刻苦,成功的没考上好高中也没去到想去的大学。就是这样一个屡屡碰壁的人。他有一个记录重要事情的本子,习惯把自己要做的事一条一条一行一行全都写进去,完成后打个勾,到后来沟越来越少,本子上全是渴望。尽管他如此努力,还是常常失败,揣着遗憾而归。他全力以赴的倾尽所有,但还是平凡且平庸,一个个重要和坚持离他而去。有时候我就在想,这位可怜的刘十三同学是不是和这个空间八字相冲?挺惨的,确实挺惨的,我也挺惨的。

  对呀,我觉得自己和刘十三很像,所以才如此钟爱这本书。我也平凡,可是我缺少刘十三的那种乐观和如小强1班打不死的精神。

  我站在清晨的阳光里,脚下是塑胶跑道,深侧是对手,鼻尖、怀里全是新鲜的朝气。脚尖前面是雪白的起跑线,我以最标准的姿势弯腰,屈膝,双目死盯着终点。发令枪响了,脚尖点地、摆臂、摆大臂、加速、在加速……我觉得只要一部我就可以……可以……不!什么都没有,我失败了。

  狂跳的心脏、沸腾的细胞,重回平静,我垂头丧气的走到终点,大家都在那里。这是通过自己的感受脑不出的一个场景,也是稍稍夸张后的本周田径队训练的常态。看吧,我和刘十三挺像吧?

  这本书的节奏很快,是比较跳跃的,好在语言风趣,极富时代感。我还没读完,不知道以后发生了什么,但现在来看这位命苦的主人公应该是一生不顺,一生坎坷,干啥啥不行。在想想自己好像也这样——学习一班,体育一班,朋友不多,没什么格外出彩的地方……是的,我已经认清现实了,这是本周取的阶段性胜利的标志。

  如果有那么一件需要你必须做的事,但任你使尽浑身解数也做不好的话,那你会放弃吗?我想,但我不会,所以也不能想。这周初中学校团委寄的团员证和其他一些资料收到了。看着过去的老师同学对自己如此高的.评价,恍如隔世。真奇怪呢,好像那是一场梦,或是现在我在做梦,有些恍惚。无论是不是在做梦,我已找清了自己的位置。是啊,平庸啊,但我不甘平庸。做不好那就放弃一部分好了,用更多的精力,更专注的针对于更少的一部分,那整体成绩会提升的吧?就像现在我几乎放弃掉了解剖,虽然知道它很重要,但是这块骨头对现在的我来说有点难啃,可能是牙不好使吧!重要,那就等用到的时候再去学吧,因为我真的尽力了。

  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正确的,但我现在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也只有这个了。据说再过两星期就要期中考试了,不知道如刘十三一班倒霉的我会不会中招,不过说实在的感觉自己还算幸运。至少考上了自己想去的学校,正在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我是在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个普通人的?或许是在两个八句经络歌诀背了一下午还没背过的时候;可能是在万分努力成绩还平平的时候。好吧,总有一些人要如愿以偿,那也总有一些人要承受失望。我不知道自己会是那样的人,我也不知道在多年的努力背后会是怎样的结果在等我,我只知道一直向前就不会错。可能到不了憧憬的地方,可能走得很慢,可能在不知不觉间会落到最后面。没关系,没关系的,我只要比从前进步,在挣脱平庸的路上就够了。

  我不在云边镇,我家也没有开小卖部,我是刘十三,但我也不是刘十三。我知道我将会成为想成为的样子,一如我已经成为了过去想成为的样子。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5

  《云边有个小卖部》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多的读者的共鸣,是因为它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很多人都在刘十三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平淡无奇,碌碌无为的。别说理想,就是一个小小的想法,真正实现起来都很难。

  刘十三虽然是主角,但是却没有主角光环。他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甚至连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都没有。他只是在大城市里卑微的活着。说真的,王莺莺还有一个小卖部维持生计,而他离开了云边镇,离开了王莺莺,连活着都是问题。一个人躲在出租屋中喝酒买醉。

  刘十三在无以为生的时候,是外婆王莺莺用一辆拖拉机把他从城市拉了回来。而你肯定比他强,因为你在城市里活了下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你比刘十三付出的还要多。纸上得来终觉浅,在异地他乡的苦,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明白。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刘十三回来了,可等待他的却是失去。一手把他拉扯大的王莺莺在他回来后不久,就因癌症去世了。求不得,爱别离。想要的还没有得到,所拥有的却要永远地失去了。大年三十晚上,刘十三在山顶,望着这片雪山深切地思念王莺莺:我没有外婆了。是啊,以后再也没有人举着笤帚,满镇子追他;没有人一把掀开被子,拖他去吃饭;没有人叼着烟,拍他的后脑勺;没有人擦着汗,在云边一家小卖部搬着箱子,等自己的外孙回家,一等就是一年。

  书中另一个映象深刻的人物是程霜。她是那么好一个女孩,自己生着病却比任何人都活得坚强。她爱刘十三,胜过爱自己。如果四月份的那场手术成功了,他就可以嫁给刘十三了吧?可是老天没有眷顾她。世界上最爱刘十三的女孩走了,她留下了一幅画,画中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孩和男孩牵着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爱情如同玫瑰,花虽芬芳,茎却是荆棘。也许是他们的爱情来的太晚了,但是没关系,人人都知道,刘十三爱程霜。

  云边镇的秋天结束,不是秋天结束了,而是一个时代结束了。生命中,我们都曾遇见过许多人,有些人给我们带来温暖,有些人给我们带来伤心,但是“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人总是这样,当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这时多少的回忆也只能变成思念,好好珍惜所有的,活在当下,去享受慢生活,多陪伴我们身边的人,要善待关心我们的人,把时间留给最重要的人,虽然陪伴很平凡,但陪伴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6

  “小说主要写了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前半部分写了刘十三从云边镇走向城市,在校园爱情、职场中受挫且伤痕累累,后半部分写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用拖拉机拉回了云边镇,在云边镇感受到的世情冷暖。该小说表达了对故乡、对亲情的衷心倾诉。外婆王莺莺的乐观坚韧和无限包容,程霜像一道光一样短暂又永恒,刘十三的奋斗与卑微,云边镇迷人的自然风景、悠然的生活节奏,共同构成了云边故乡的美好意境。”

  我在人群迁徙,相见不远万里。从全世界到云边,到20xx年的夏天。———张嘉佳书中的各个人物原型,与你我似乎都大同小异。未世事奔波忙碌着,满腔热血,却只得潦草绩效。

  埋葬着祖祖辈辈的地方,叫故乡。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童年就像童话,珍藏在那座遥远的小镇。有圆乎乎的同桌,他向往黑道。有住在木头小屋里的流浪儿,她送我一颗果子。有神神叨叨的疯子,安静时突然流泪。有毕业归来执教的女老师,空降成为班主任。有生长多年的桃树,蔚蓝天空下,枝叶摇曳风中。有外婆外公,爷爷奶奶。但三位已经去世,外婆今年九十二。

  我总觉得天空和人,有奇怪的联系。在外奔波,偶尔想念故乡,看看云朵飘过,似乎故乡就在云边。我们自己穿行世界各地,外婆还在故乡生活。她走动的每条街道,都有我们童年的脚印。

  因为是写平凡的人,所以用平凡的笔触。放弃了华词金句,到了最后几章,基本只用白描。除了那一个个慢镜头,风吹过植物和山峦,月光照亮小镇和夜空,其它都只用最简洁的叙述。

  顺其自然,所以没有反转。如果有机会,希望有幸看到一程霜视角的,这个故事的另外一面。希望我们能多回故乡,多些时间紧紧抓住老人的手。十三,失散。程霜,成双。两代人终归失散,一个人心念成双。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结局不得不说,纵然是个悲剧,但似乎也正因为是个悲剧,才得以让故事停留在程霜最美好的年华里。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程霜于刘十三而言,又亦或不是如此呢?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王莺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刘十三偷走了一块糖奔向了嬉戏的田埂上......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7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题记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要高。镇里有个小卖部名叫莺莺小卖部。一位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正绕着小镇追打她的孙子……这是我对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中一个片段的印象。

  这本书中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非凡的主人公,有的只是平凡,却在一字一句中触动我们的心弦。张嘉佳的文笔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暖,照亮了原本平凡中属于我们每个人刻骨铭心般的回忆。文章以细腻温柔,朴实不华的文笔讲述了主人公刘十三与云边小镇发生的一个个小故事。

  初见刘十三,那时的他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在夏日与外婆嗑瓜子和斗嘴,和外婆住在小镇似乎成了他儿时与家人之间仅有的快乐。在我的印象中,刘十三一直都是一个超级努力、有梦想的人。他有一个小本子记录着目标与梦想,当他完成其中一个的时候就会将它勾掉,童年时的他在小小的本子上记录了他大大的'梦想;考上清华北大,远离王莺莺,去大城市生活。这个秘密被他外婆知道后还挨了一顿打。长大后的刘十三同样努力、不服输,他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做销售,可却一份保险也没卖出,被老板、同事嘲笑,最后他立志要卖出一千份保险,而这时的他却已有了几分气馁,在喝醉之时,被外婆悄悄带回了那个他儿时一直生活的小镇。

  外婆说:“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都埋葬的地方叫做故乡。”故乡,永远是刘十三的家,那儿有外婆,那儿有家的温暖。刘十三的外婆不是普通的外婆,她豪放能干,独自一人经营小卖部,拉扯刘十三长大成人。她是那样爱她的孙子,从来都是嘴硬心软,虽然总是对刘十三骂骂咧咧,却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不舍得让他受一点委屈,爱得简单却又温暖。我读这本书时总情不自禁想起我的外婆,我的外婆也是这般疼爱我,总是将最好的留给我,对我百般呵护,而那个如云边小镇一样的故乡,也让我一辈子无法忘怀。我想,刘十三应该也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生他养他的地方以及爱他胜过自己的外婆。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句话成了我读这本书中哭得最惨的一句话,我无法控制住眼泪,内心也久久不能平息,想起那个聪明善良的女孩——程霜,总忍不住悲伤。程霜从小身患绝症,却是一个比任何人都乐观积极的女孩子,面对死亡也毫不畏惧,总是一次又一次坚强地挺过来,她敢爱敢恨,令我佩服不已。遇见刘十三是在程霜四年级时的暑假,她对那个傻里傻气却善良单纯的男孩心生感激与喜爱,在长大之后亦是如此。她在刘十三最需要时帮助他、陪伴他,是个温暖善良到骨子里的人。我佩服她的勇气与善良,她用爱温暖着身边的人。

  只可惜最后的最后,外婆去世了,程霜也永远离开了,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淌,内心是一阵失落。刘十三最爱的两个人就这样离开了他,从此只剩他一人带着她们的祝福留在人世间好好的活着。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过天边,飘向山的另一边。有个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永远。

  兜兜转转,相遇的人会再相遇,离别的人却再也不会相见。或许总有一天我们会明白和最爱的人离别是一种怎样的滋味。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为他们送去温暖与光芒。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

  为别人活着,也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高。山脚下,稻海旁,一个小卖部静静地站在初夏的光照里。一位穿着碎花短袖的白鬓老婆婆,正拿着笤帚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便是我对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的第一印象。这本书以细腻温存的笔风娓娓讲述了主人公刘十三与云边小镇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跌宕起伏却又真实生动的情节,给人以较深的感触。刘十三自幼便跟外婆王莺莺相依为命,母亲一声不吭的离开家,王莺莺一人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拉扯大。刘十三努力读书只为了离开小镇,追寻远方和梦想,在大城市里四处碰壁受挫的刘十三回到小镇,与童年玩伴程霜重逢。十三年,刘十三屡战屡败,却又屡败屡战。即使前面是波涛,是炙焰,他也一往直前,哪怕遍体鳞伤。十三年,刘十三备受打击,却又一次次爬起,即使身上的负担重如泰山,他也奋力站起,哪怕粉身碎骨。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个年轻人的热血,勇敢,担当,坚定。他不怕失败,也不怕跌倒,而这一切都主要来源于背后的外婆和程霜,她们的鼓励与信任,恰似骄阳,驱逐了刘十三身上的寒冰。看到这里,泪水早已模糊了视线。“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外婆在的,一直在”“外婆在,你就有家”王莺莺最后还是失了约,在检查出癌症时,她还是在关心着孙子,也没敢告诉他,在刘十三面前,装着乐观,只是偶尔打电话问问他“回家吗?”可当时怀着一颗赤子之心的刘十三还未作出什么成就,怎会甘心回家呢。当他被残酷的现实打倒,喝的烂醉时,王莺莺孤身一人,开着拖拉机赶到了刘十三住处,不停地安慰她“不哭不哭,外婆来了”

  我愿意相信这段故事的真实与坦率,我也相信虚构背后的温柔,善良的底色。作者用最朴素的文字,叙述着最真挚懂得亲情,让人感慨万千。这本书中,还有一个意难平的角色—程霜。刘十三第一次遇见程霜,两人分别时,程霜说:你人不错,如果我能活下来,就做你女朋友。第二次,程霜带着失恋的刘十三冲到另一座城市,和别人的男朋友打了一架。第三次,她在王莺莺去世之后,冒着满山的风雪,独自一人连滚带爬几个小时,去找刘十三。“可能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抒情都会被当作是无病呻吟,但那个能理解你得了什么病的人,基本上就是知己了。”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情谊是一种比爱情更深一层的.情谊。她患有绝症,却自己咬牙坚持了二十年,当我们都以为出现了奇迹,程霜会一直陪伴在刘十三身边时,她,却离开了。十三,失散;程霜,成双。两代人终归失散,一个人心念成双。故事最后,只剩下刘十三一个人留在这苦涩的世界。他也学着自己生活。他去听了智哥唱的《刘十三》,他去看了外婆说的海边,他去了球球的孤儿院,他去了程霜的家,看了遗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这本书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但生命未完待续,我们终将会遇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那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9

  我国的文学作品一直层出不穷,也出过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和文学家,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来看一本书,这本书是张嘉佳写的,名字叫《云边有个小卖铺》。

  这本书是我在去年阅读的,当时这本书就比较火的,正好学校的图书馆有这本书,就借来阅读了一下,我刚打开第一页,是的,我被它吸引了,不知道是因为和作者有着相同经历的原因还是因为作者的文字,这本书仿佛有种魔力在指引我继续读下去,这本书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他生活在云边镇,他从小就和开小卖铺的外婆一起生活。但是,刘十三渴望大城市,渴望有更好的生活,于是从小就努力学习,但其实成绩并不好。等到他终于离开了云边镇去到大城市的时候,才发现“生活处处都是墙壁”:他的初恋牡丹只是和他随便玩玩,做保险销售的工作还因为业绩不好而被牡丹的现任男朋友所羞辱,自己最后一个好朋友“智哥”也去追寻自己的音乐梦,离他远去了。这时候,他终于崩溃了。

  直到她的出现——外婆,她开着拖拉机把在大城市里到处碰壁的刘十三拉了回来,酒醒的刘十三回到了故乡,终于是明白自己的“身份”和“能力”了。回到“家”的刘十三还遇到了自己的儿时伙伴——程霜,程霜的出现也让刘十三变得越来越快乐了,日子仿佛就应该这样过下去,但是,好景不长,外婆其实在用拖拉机拉回刘十三的那时候已经查出患有癌症,最后去世了,程霜也因为一出生就患有的'绝症去世了。最后,刘十三完成了他的工作任务,继续写书工作,一切又回到开始。

  这本书全书读起来有点压抑,两个给刘十三生命照射光芒的人终是去世了,这本书反映的其实也是我们自己,生活处处碰壁,在没有了家人的保护下的我们只是我们,所以希望大家一定要足够去努力。

  这部书好像在写张嘉佳过去那个单纯的自己,是一本比较悲伤的书,讲了一个叫做刘十三的少年的成长故事,讲了在小镇中的感人又平凡的故事,从中你可能能找到点过去的影子。这本书写的挺文艺的,适合广大年轻人读,有一定的道理。这本书挺好的,讲述了刘十三的故事,前半辈子为别人而活,真是操碎了心,够累够折腾的,也告诉我们,要为自己而活。这本书能被讨论,那它如何不是显而易见?当然,道听途说百边,不如去看一遍,找自己的答案。云边有个小卖部告诉我们什么道理这本书看完心中酸甜苦辣,五味杂陈。

  刘十三的妈妈走之前给他留了几句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结婚,能幸福地活下去。”所以刘十三从小沉迷学习,他有一个本子,里面记录了他的所有计划。这本子是神圣的,只要写下了,刘十三都会拼命去完成。他希望考上清华北大,去大城市,这样或许他就可以找到自己的妈妈。他小时候曾在作文里写到:我找啊找,找到了最完美的妈妈,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在我的身边。所以他整个人生的目标就是逃离小镇,寻找他的脑海里的“妈妈”。

  但是刘十三拼命学习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拼命对一个女孩好,她却另嫁他人,拼命想在工作上干出业绩,却受挫受辱。说起来好像运气有点背。好在,他有外婆。在他失恋又失业,无比悲伤的时候,王莺莺开了两百多公里的拖拉机,把他拖回了云边镇。

  刘十三就这样回到了千辛万苦要离开的故乡。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是羡慕的。我想到自己读书的时候,生病了,实在扛不住,凌晨两点钟打不到车,是自己爬去医院的。想到自己每次搬家都是自己一件一件的收拾,一个箱子一个箱子的扛,从未让人帮忙。想到自己夜晚发高烧,一遍一遍的给自己擦身子降温,第二天又正常上班。就算再累,再悲伤,依然是一个人。我想,刘十三至少还有人会把一事无成的你拾回家,就这一点你就比多少人幸运多了。

  那时的刘十三和我一样,一无所知。他不知道年迈的外婆,得了绝症已时日无多了,决定去接孙子回来,就是想多陪陪他。外婆王莺莺平时最远只开到县里进货,城里从没去过。她从清晨开到黄昏,在路上碰到拦路的交警,还用火腿肠贿赂,大路走不了,改走小路。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的住所。看到外孙喝的烂醉如泥,跟六七岁的小孩一样抱着她痛哭,那时的她有多心痛,她想永远陪着自己的外孙,但是她不能,生死是早晚的事,可惜太快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个小说结局是悲剧。外婆离开了,程霜也离开了。但是这不是一个伤感的故事。张嘉佳用平淡的语言讲述了一段生离死别,同时也刻画了云边镇的美好与温柔,描绘了一段岁月。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程霜说刘十三是她的光,而王莺莺何尝不是刘十三从未断绝的那缕光。《云边的小卖部》讲的是什么内容?

  《云边有个小卖部》告诉我们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吗?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0

  王莺莺,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一个老人家。我很难以看待正常外婆的眼光来看她。你能想象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连续开了几个小时的拖拉机将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小伙打包回家吗?

  王莺莺是书中刘十三的外婆。

  刘十三有一个"神奇"的本子,上面赫然记录着自己的目标与梦想,当完成一个,就会勾掉一个。在他的.童年时代,小小的本子上记录着小小的梦想。

  刘十三的四年级,程霜闯入了刘十三平凡的生活,又凶又不讲道理的女孩儿将他欺负得最惨。但“每当她笑的时候,就会让他想起夏天灌木丛里的萤火虫”

  故乡装着刘十三的童年却装不住他的梦想,也经不住现实的千锤百炼。考试成绩不佳的刘十三,只能去一个普通城市的普通专科学校。他没去清华,也没去北大,就连毕业证都是好不容易才拿到的。大学里,考试当天还因为被人揍而缺考,这戏剧性的一幕决定了他曾踌躇满志的未来。工作后,面对上司的百般刁难,他几经犹豫后还是回到了故乡,不同的是,身边多了一个一直不曾消失的程霜。似乎一切都像是被安排好的,该发生的都在发生,面对那些措手不及的离别,刘十三在感叹的同时,学会了珍惜当下的拥有。

  我一直都认为,或许刘十三一直都是幸福的,他有疼她的外婆,有陪他的朋友,尽管他们最后还是离开了,但终以另一种方式一直陪着他想起她们,必然是愉悦的。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

  愿我们在云间此处,都能寻到属于自己的一缕光,照亮自己最初来时的样子,也照亮未来的路。世界上有许多无奈,可是我们也要记得前行。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1

  少年人总是被告诫,要努力读书,要考个好大学,要找个好工作,却很少有人提醒他们,并非每一个理想都能成功实现,并非所有的未来都会斑斓多姿。而在你探索新世界的时候,时光之河也会奔流而下,许多珍贵的人和事都被卷在里面,或许再也找不见了。

  刘十三就是这样一个少年人。自小生长在云边镇的他,与外婆王莺莺相依为命。王莺莺靠开小卖部维持生活,刘十三却不愿意成为小卖部的“继承人”,更不愿意把自己的一生都困在乡村,所以他出去打拼,出去赚钱,却是创业失败,被外婆“绑”回了小镇。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刘十三在故乡重新开启自己的保险事业。开始的时候,他一门心思想要签更多的保单。但当身边的人因为各种原因逐渐离开时,他才慢慢意识到,比起赚大钱,生命中还有太多值得热爱、值得追寻、值得珍惜的东西。

  文中有个片段至今还历历在目,我当时读到那儿的时候鼻子一酸,各种复杂的感情交织在一起,差点哽咽。其实那是一段外婆说给刘十三的话,可能因为我从小是被爷爷奶奶带大的,所以看那段话时,心里的防线像是被撞击了一样,特别压抑。

  小时候,我特别期待长大后的摸样,想象着自己会坐在哪个办公室里,想象会住在哪个地方,想象着一切。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逐渐害怕长大。这或许是因为我慢慢了解到成人世界的不易与艰辛,又或许是其他,思考了许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开始有了“离别”的概念。就像书中的刘十三与外婆,与程霜,爱你的人或你爱的人终会有一天离开你。

  我相信刘十三永远不会忘记这个新年的雪夜。他将灯笼系在腰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向山顶攀爬,为逝去的外婆点亮回家的路。这一夜,举国祝福,阖家团圆,欢声笑语洒满街道,但他刘十三却没有家了。

  王莺莺对外孙的认知从来都是透彻的。虽然在外人面前,她从不吝惜对刘十三的夸奖,但她始终知道,自己的孙子是一个性格绵软的哭包,担不起大事。所以在患病之初,她不敢将自己的病情告诉还在城里打拼的刘十三。但她还是想再看看刘十三,她知道她的.人生没有多少时间了。于是,她驾驶着拖拉机,找到刘十三说过的地址。王莺莺对抗不了生死,她只能忍痛将刘十三从城里拖回来,再拼尽最后一丝精力为刘十三安排好在镇里的事业与生活。

  外婆走后的那个春天,刘十三遵循录音里的嘱托,用老李留下的钱为镇里的学生买保险。从前密谋吞钱的情景仿佛就在昨日,但这一次,他不会再惦记这份钱,他会认认真真地成全老人们对云边镇的心意。刘十三终于长大了,但那个总是坐在货架旁听收音机,在厨房里烧美味的泡椒江团,偷偷在他行李箱夹袋里塞钱,举着笤帚满镇子追他,在云边一家小卖部搬箱子等自己外孙回家,信誓旦旦地说要永远陪着他的王莺莺,却再也找不到了。

  满身缺点的刘十三,在人生路上走得磕磕绊绊,但或许正因为这份不完美,他的故事才更加触动人心。每个人都希望能活成热血漫的经典主角,但事实上,我们之中的很多人,或许都不得不接受,自己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就像刘十三,时而奋斗,时而懒惰,时而积极,时而颓丧,没有聪颖的天资,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但谁又能说,刘十三的人生不值得一过呢?所以,无论是什么样,我们都要抱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好好珍惜如今的生活,好好爱你想爱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去后悔。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在我们的路上,从未断绝。

  努力描绘属于自己的人生吧,带着那些爱我们的人给予的光,坚强地迎接明天与未来。

  1、《云边有个小卖部》简介

  20xx年7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书籍,作者是张嘉佳。

  本书讲述了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少年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追寻远方与梦想。在城市里四处碰壁受挫的刘十三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张嘉佳,1980年6月22日出生于江苏省南通市,作家、编剧、导演,毕业于南京大学。出版作品有:《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几乎成了英雄》等。

  2、热血漫

  即热血动漫,令人热血沸腾的动漫,是动漫的一种。贯穿着“友情、努力、想要胜利”的精神,宣扬勇敢、善良、奋斗、努力和责任,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读者都能在热血动漫中找到共鸣的角色。该类动漫的主角多为少年,讲述主角及其伙伴一路成长,为梦想奋斗的经历。可以说,梦想,友情,战斗(也可指为学业,爱好奋斗)是三大主旨。

  少年立志当拿云,未来斑斓多浪漫;谁知云边相依命,并非热漫经典角。“人总是被告诫,要努力读书,要考个好大学,要找个好工作,却很少有人提醒他们,并非每一个理想都能成功实现,并非所有的未来都会斑斓多姿。”追去总向完美,而现实总是残缺;反过来说,因为现实残缺,所以追求完美,在这个意义上,接受自己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却依然热爱、追寻、珍惜值得的东西,这就具有了存在的完美的价值。如此,满身缺点的刘十三,其人生不仅值得一过,更值得借助悲伤和希望编织的那缕光触动人心。

  外婆说给刘十三的话触动了你的同理心,让你鼻子一酸,体会“离别”的概念,这其实是复杂的感情交织在一起的少年的丰富与成长。而从期待长大到害怕长大,这恰好说明,人生担当不是说说口号,表表决心,而是需要经受锤炼的。

  每个人的存在都有其特殊性,经历的过程体现着各自的生命价值。“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重温罗曼·罗兰在《米开朗基罗传》里的名言,愿每个人都能活成自己的热血漫的主角。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2

  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里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间伸出手去,仿佛摸到了云朵。他的成长过程中只有一个七十多岁的外婆王莺莺,一直陪伴着刘十三,也是刘十三唯一的亲人。

  “人若倒霉,喝凉水都塞牙”,这句话说的简直就是刘十三了,在城市中漂泊,无依无靠,不被理解。

  喝云边镇的水,靠云边镇的山。虽然一直在城市中漂浮,但刘十三心心念念的还是云边镇,那里有他的家,有他的亲人。其实我们也一样,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或模糊或清晰的云边镇,那有自己的亲人,也有陪伴自己长大的朋友。只是,我们比刘十三幸运多了。

  刘十三为了追求向往的梦想和远方,在大城市中努力拼搏,却不知很多值得他珍惜的东西在逐渐离他远去。在读大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牡丹,却惨遭劈腿,交往了两年多的女朋友和一个小平头的男孩走了。为了和牡丹说句“再见”,和程霜还有智哥连夜赶去南京找牡丹,看到的却是牡丹和小平头在一起的画面。这还不是最惨的,刘十三当天还有一场补考,也正是因为如此,刘十三补考没过,到毕业时差点连毕业证书都拿不到。

  毕业后的刘十三初次踏入社会,颠沛流离的刘十三终于找到一家保险公司并在那实习,却没想到那家公司却是当初和牡丹在一起的小平头的公司。尽管被人排挤,刘十三还是很努力地在工作。后来被外婆王莺莺带回去云边镇,与程霜再次重逢,并和程霜在小镇上一起工作。刘十三在让小镇上的人买保险的同时,遇到一个没有亲人的小孩子球球。

  在程霜、球球、外婆王莺莺的陪伴下,刘十三的生活虽然依旧坎坷但总算能和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在一起生活。但生活并没有就这样放过他,不久之后,外婆王莺莺被查出来得了肝癌晚期。医生也说了“运气好的话,能撑到新年”。癌症来的时候静悄悄,一声不响,一旦长大,摧枯拉朽。程霜也是如此,即使很奇迹地活了20年,但最终也敌不过命运的安排。

  在云边镇满满都是过年的气息的`时候,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去世了,留给刘十三的只有那支录音笔。在喜气洋洋的这几天,刘十三却失去了最亲的人。在刘十三过了实习期并能好好工作的时候,程霜也离他而去,球球也去了福利院,刘十三只剩下他自己。

  故事的最后,智哥成为了一个酒吧的驻场歌手,刘十三也正常的生活着。在程霜生日的这天,刘十三到了程霜的家,这才知道程霜也离去了,并留给他一幅画外加几行字。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3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4

  本书讲述了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

  在大学时,就读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当时被张嘉佳笔下的一个个温柔的故事所治愈。这本20xx年出版的小说,讲述了以刘十三为主角的云边镇的故事,男主角没有“主角光环”,普通的他更贴近我们的生活。

  刘十三虽是本书的主角,但却是个被生活折腾得体无完肤的普通人。他有一个本子,上面会工工整整记录上自己的目标和梦想,像极了未入社会的我们。每当完成一个,就会勾掉一个。他从小受未曾谋面的母亲的鼓励,志向就是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生活,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好好生活。

  虽然刘十三非常努力,但老天仿佛永远不会垂怜他。努力学习考上了专科,学业、爱情双惨淡,磕磕绊绊终于拿到了毕业证。入职保险公司一个月被开除,最后被外婆强行带回了云边镇。他发现越长大勾掉的目标越少。

  我们和刘十三一样,总是去追寻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生活总是充满了意外,好好学习不一定能上清华北大,对一个人真心地好不一定能收获爱情,努力工作不一定能获得认可……

  除了刘十三,书中还有外婆王莺莺会用心收藏刘十三小学作文获奖后,不愿念给她听的得奖文章;会在刘十三考大学失利后,开着拖拉机送他去上学;会在刘十三没有工资生活时,主动打给他五千块钱;会在刘十三伤心痛苦时,开着拖拉机把他绑回云边镇;会带着病痛的身体,每天给跑业务回来的刘十三做好吃的;会在去世前,打点好一切给刘十三留下钱。

  王莺莺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读后深深佩服的一个女子,让人不禁想到自己的`外婆或奶奶。那一代的女性,被迫早当家,她们坚韧不屈,嘴上从不服软,内心却无比善良与柔软。

  程霜早在小学时,就被医生判定活不过一年,但是她却活着参与了刘十三的成长之旅。随时能拿出一摞病危通知书的程霜,不曾让我们看到她的痛苦、她的难过,甚至连眼泪都寥寥无几。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乐观、积极、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女孩。她用自己身上的乐观,去感染周围的人,指引着刘十三坚强前行。她的生命就是那道光,照亮周围的人。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最好的一切应该是什么样,但我觉得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不管是快乐也好,悲伤也好,都是独一无二的,也一定是最好的。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5

  现在是大晚上2:00,终于把这本书后面部分一口气给看完了。起初不是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笔,觉得作者的写作很幼稚,以为又是那些幼稚的青春疼痛文学一类的书,虽然我确实抱着类似的想法去阅读的,因为自高二以来书确实看得少了,加上长期碎片式阅读打散了我整本阅读的专注力,名著读起来很吃力,经常会走神,倒是这些不太需要过脑子的书籍才适合我叭!不过,这本书在上好评如潮是应该的,小说前期发育的过程中穿插了很多具有矛盾点的情节(小高潮)推动故事发展,小说的结尾也很触情,让我不忍心但又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悲剧就是一步步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各种亲情和爱情的矛盾不断升级加强了情节的复杂和影响力,不得不说,作者很会营造紧张的氛围感!而且结局刘十三孤独一人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必定会引发读者情不自禁的带入联想,同时,也容易让人想起一个人——《活着》里面同样孤独终老的福贵,但想必余华笔下的福贵是难以超越的,作者或许想模仿余华的情节及人物,但是二者的作品真的是不配比较啊。

  我不太喜欢这类书的原因第一是情节第二是写作风格,但我觉得这本书倒是有些清新脱俗,情节设计让我觉得很舒服,没有那些扭扭捏捏假惺惺的玛丽苏,亲情与爱情的比重也是相当的,情感穿透力也很强,写作风格至少是不那么幼稚,而且尤其是动态的环境描写十分生动、画面感强烈。

  但是我不太适应这样的文笔,我发现那些大名作家的文笔真的十分写实,不知道他们是不注重打磨还是刻意不往这个方面写,他们的xx都是偏于理性,注重文字要给你传达出什么信息,“画面感都要来自于自己的想象,而不是靠生动的文采让你看到浮于表面的固化的“画面感”或者将情感都灌注在描写中,比如在余华的《活着》中,直白写实的文笔是我自己的脑补想象才一步步在脑海中走完全程的画面,情感都是灌注在情节的细节中的,而读到这本书,作者的文字只会让我跟着作者脑海中的画面去补脑,就我而言,我觉得还是《活着》这类书读起来更舒服、更自由一些。

  当然,现在的时代趋势可能是这样的,大众喜欢文字温暖一点的xx,文学有各种各样合理的存在形式,每类文学也有它对应的人群,但是我发现近几年来的书籍都在向这本书类似的文风靠拢,我想大概也和信息化时代带来的碎片化阅读的习惯有关吧。 最后,还是要赞美作者一下,作者结尾真的写的很精彩!我发现张嘉佳真的是一个很富有情感的人,他的文字在情节高潮还是环境描写都很洗涤我的心灵,也让我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还看过他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改编的电影,也早早的了解他肯定是一个写作善于娓娓道来又心思细腻的人,这次才真真切切读到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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