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书,作者是郁雨君,书名是《我的王子同桌》,我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大胆、又爱幻想的小女孩张贝壳,也是一个“原生态”小姑娘,被同学选举为劳动委员后,整天像个灰姑娘似得,一个人干活,还受她的那个学习优秀的同桌王乔其的嘲笑,后来她的'同桌被她编出来的“小鬼”同桌给吓跑了,她坐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单人桌。
她一直幻想自己是灰姑娘,有一个王子陪着她,结果有一天真的来了一个王子跟她同桌,王子来自粑粑国,叫立宛陶,他来这里主要是来学打饱嗝、吹口哨等,张贝壳就成为了立宛陶的教师,教他各种“课程”,当王子要走时,她又千方百计的阻拦他,最后王子还是走了。
我对此书的感想是:这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友情故事,张贝壳是一个爱幻想的人,和立宛陶一样,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童话故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书:《狼王梦》。狼在我们的印象中,是一种凶猛的,无情的动物,但是,我看了《狼王梦》后,便知道了,原来狼也是有母爱的.。
故事中的主人公:紫岚,在一个飞沙走石的夜晚,生出了五只小狼崽。可是其中一只不幸冻死了,于是紫岚就偏爱黑仔,想把它培养成“超狼”。但是,国为黑仔对世界过于好奇;死在金雕的爪子下。蓝魂儿很英武,却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紫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让双毛找回了信心,可是好景不长,双毛的自卑又回来了,被狼群咬得粉身丈碎骨。最后紫岚把期望给了她的子孙,天上的金雕却发现了媚媚要生宝宝了,于是紫岚与金雕拼死博斗,最后,他们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与爱都用在培育超狼上。我感受到到母爱的无私与伟大,哪个母亲不望子成龙呢?《狼王梦》不只是一个追求梦想的故事,还是一个充满母爱的故事。紫岚虽然死了,但梦还没有结束,媚媚一定会一如既往的培养儿狼王!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位老人把一块木雕做成了木偶,这个木偶有一次回家时受到了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它们吊死,然后又遇到了重重危险,经过千难万险最后父子俩重逢,于是它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这篇童话教育儿童要抵御诱惑,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假期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叫《珍惜每一次的感动》的书,看完全书,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备感温馨。这里的每一个故事,每一篇文章,都流露出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感恩。
我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感动,但最震撼我的是一篇《购买上帝的男孩》这个故事。他讲述了一个男孩捏着一美元的硬币,在沿街的每一家商店去问有没有上帝卖,可是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直到第二十九家商店时,老板问:“你买上帝要干什么?”男孩回答说:“我叫邦迪,父母早就去世了,叔叔把我养大了,他是个建筑工,不久前摔了下来,至今昏迷不醒,医生说,只有上帝才能救他,于是我来买上帝。”老板被他的孝心所感动,就拿“上帝之吻”牌饮料一美元卖给了他。后来,杂货店老板还请了个顶尖的医学专家小组治好了小男孩的叔叔,并帮他们付清了一切的医疗费用。男孩的叔叔非常感激,去感谢那个帮助他的老人,而老人却不知去向,只留下一封信,信中说:“年轻人,您能有邦迪这个侄儿,实在是太幸运了,为了救您,他拿一美元到处购买上帝,是他救了您的生命,但您一定要永远记住,真正的上帝,是人们的爱心。”
读完这个故事,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为男孩的爱心和诚心所感动。正如老人所说:“真正的上帝是人们的'爱心。”爱是世界上最伟大和无私的力量,爱能冲破一切的艰难险阻!
妈妈的话:
和孩子一起读完这本书,心灵仿佛受到了一次洗礼。有一种回忆叫快乐,有一种快乐叫幸福,有一种幸福叫感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份感动,无论感动或多或少,都要我们去珍惜。我们要珍惜已有的那份感动,把它留在心里,让感动陪伴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看了<<没有事业的女孩子>>这篇文章,感触很多,我觉得女孩子一定要有事业,无论事业成功与否。
在最能吃苦的时候寻求了安逸。这一句话让我感受颇深,因为我时常也在问自己是否在最能吃苦的时候寻求了安逸,现在的我是否在努力学习,是否在为自己的梦想奋斗,直到看到这篇文章后我相信我会更加坚定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无论女孩子从事什么方面的工作,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要有责任心,始终保持忠于职守·善始善终的工作态度,而且我坚信一个人只要在工作中找到乐趣,就能忘记所有辛劳,并视之为身心的`愉悦,长此以往,也就找到了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从而体现自身价值,并不是像文章中说的,要为了婚姻而放弃事业,女孩子一定要独立,不管是在精神方面还是经济方面,一定要充实自己,不断地通过工作而学习,成长,吃点苦无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在婚姻与事业上,我觉得女孩子应该以婚姻为主,事业为辅,每个人的想法不同,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自然追求也不同,因为一旦爱情转变为亲情,就会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植入身心,因为亲情是无形的,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它是什么样子,亲情是无偿的,没有人会让你付出钱物,亲情是无价的,世上没有什么事物的价格比得上它,亲情是无私的,世界上没有东西比他更能牺牲自己:亲情是无尽的,你的一生无时无刻不在体会它的存在。
因为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和事,所以可能你会在获得成就的同时而失去另一种分享的喜悦,现实的社会很现实,但在现实的路上一定不要忘了带上自己的目标和梦想,要时刻对自己有信心,有坚持不懈的信念和毅力,坚信一步一个脚印去走,总有一天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生活中,有许多被遗弃、被遗忘的东西:毛绒玩具、橡皮、笔、百事贴、坏了的手表、写过的本子……它们虽然不值一提,但我看了《爱找东西的`男孩》后,让我改变了想法。
故事的主人公叫金敬礼,从小就有一种魔力,可以把你丢失的东西找回来,而且拾金不昧,会帮你收藏到你来领为止。因为这样,金敬礼还在学校里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失物招领员。
有了这个外号,金敬礼把这个外号当做自己的一种使命、一份职业、一份爱好。每天捡到东西都放在向佐老师那里,即使是一分钱,即使是旧本子,即使是衣服扣子、漏气足球、跑鞋带……()甚至是语文书,都一分不留交给了老师。
读了这些书,我觉得金敬礼从头到尾都认真地对待每一件失物,合理的处理它,物归原主。我也发现了丢失的那些东西都记录了成长许许多多的故事。也知道拥有一件东西的时候,好好拥有,不要轻易舍弃,毕竟它和你有过亲密的联系呀!
所以,当初你觉得不必要的却买下来,看着不顺眼就丢了,这既浪费钱,又不环保。应该好好拥有它,因为它也会带去那些记忆,不是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当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的光明》以后,真的,我的眼睛真的湿润了!哇!海伦·凯勒,你真的好坚强呀!
你,凭着坚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假如是我,不可能做到,不可能这么坚强。
你知道你的双眼是透着“黑色的光芒”,而不是“白色的光芒”。所以你就写下了你的三天完美计划:
第一天:
你想看人。
你想看他们的善良、温厚、智慧和感性,特别是他们可贵的友谊。
你说,在你身边的朋友,长年累月的积攒,之间还是有一点默契的。但是,你刚刚认识的朋友,又该如何认识呢?
你还说,这第一天,将会很忙碌。因为你要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叫来,长久地、仔细地凝望着他们的脸,好把他们的“美”深深地记在心里。
这天的下午,你将会用很宝贵的时间去做一件正常人觉得很平常、很普通的一件事,那就是去往森林,让这双蒙蔽了多时巨大幸福的眼睛,去好好欣赏一下这美好的.大自然,把幸福重现。
待黄昏到临,你将为光明对于你的垂顾而感到万分喜悦。
第二天:
这一天,你将向世界,向匆忙流逝的现在投去深情地一譬。你说,你一定要在黎明之前起身,因为你要看着黑夜变成白昼的奇迹,你的一生都没好好看过。
你把这一站,选在了首都的艺博物馆。因为正像自然历史博物馆展示出了世界的物质外貌那样,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呈现给我们的,却是人类独有又幽深的精神世界的无数个细小侧面。
你瞻仰着欢欣光明的第二天,所要完成的就是借用艺术品的灵性,来搜寻人类的灵魂。
第三天:
今天,你将在现今的生活中度过,到那些奔忙的人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不过,哪里又能像纽约这样,遍布着人们无以计数的繁忙活动和真实状况呢?
我读了这个故事后,想说:永远失去了光明的她很想给那些看得见的人以提示——你也可以把它当作是一个忠告: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即将遭受失明那般。时刻都要充分利用这天赋的视力。不要辜负命运对于你的垂爱。同样的方法也可运用于其他的感官。尽情地去聆听乐曲的美妙,鸟儿的歌唱,管弦乐队雄浑而又铿锵的曲调吧,恰似明天你的双耳将失去一切听力。抚摸每一件你想要抚摸的物品吧,就像明天你的触觉就会衰退。嗅闻所有鲜花的芳香,用心品尝每一品佳肴吧,好比明天你便再不能用灵敏的鼻子和轻巧的舌头去享用这所有了。充分利用每一样感官,这是自然赋予你的几种接触手段,为的是让整个世界向你晃出所有的愉快而又美好的细节,我们难道不该为此而感到由衷的自豪么?是呀,每一个拥有感官的人,即使残缺不全,也是承受了大自然的造化。不过,在所有的感官中,我相信,唯有视力才是最令人赏心悦目的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描述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生,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生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这本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这本小说的结局给女主角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 药"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今天,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中的狼群的末日。
故事大概讲了叶森格伦带着狼群去报复列那 ,列那躲在外面不敢回家,当它知道自己当爸爸了后很想回家,它眼睛滴溜溜一转,计上心头,它把叶森格伦和狼群带到迪费雷纳城堡附近,然后让迪费雷纳老爷和猎狗把狼群打了一顿并抓走了,只剩下叶森格伦逃走了,叶森格伦也只剩了一口气了。
我觉得列纳是一只诡计多端的狐狸,而叶森格伦却很笨蠢,老上列纳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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