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

时间:2023-01-13 09:17:1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书心得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读书心得

家读书心得1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家读书心得2

  暑假里,我拜读了《走进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是教师的典范,做人的榜样,世界教育大师。他的“尽义务”、“给予”、“给别人带来快乐”的“奉献”思想,他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优秀人才”、“培养真正的人“、”我把心给了孩子们“等思想让我在暑假里时时反思自己两年教书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他经历35年的教育生涯,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记录、总结自己的教育实践,形成了丰厚的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经验。通过遍遍阅读,我一次次受到了这位教育大师的精神洗礼,接下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 人是财富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优秀人才,“如果让每个人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那么任何人都可以达到全面发展的最高阶段——不仅在创造物质财富方面,而且在创造精神财富方面,成为一个无与伦比的优秀人才“。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接受并将无私的爱奉献给每个孩子,所有的孩子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爱因斯坦。

  我认为,在当今的大环境下,做到真正意义的“爱学生”,不掺杂任何杂念,这真的是一种教育理想。坦诚的说,我觉得我没做到。我经常因为学生不良行为屡教不改而费解进而怒火冲天,经常因为学生一道题“百讲不得其解”而愤怒。虽然多数时候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大发雷霆,不去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但做到这样是远远不够的,不伤害他们和发自内心的爱他们,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这两种心理状态所表现出来的直接行为哪怕是一个眼神都是完全不同的。我真的会因为这些而对他们有条件反射的不喜欢。因为学习不好的孩子往往各方面的能力都不协调,经常会做出让人愤怒的事情。我觉得这样真的不应该,其实这种愤怒正是对发展中的孩子不能正确对待的表现。每个孩子每天都是新的,因为他们每天都在变化,正在成长的孩子很容易被改变。“我们也曾经是孩子”这么浅显的道理,当我面对孩子的时候往往被抛在了脑后。这就是与真正的“好教师”的最大差距。自己真的还需要深刻的反思与“修炼”。

  二、游戏与休息篇

  游戏在儿童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游戏既能给儿童带来快乐,也能展现出儿童的创造才能。没有游戏,儿童就没有完满的智力发展。孩子们在游戏中迈上认识阶梯的第一级,他们的智力生活受着美、故事、音乐、幻想、创作和游戏的鼓舞。凡是激动了他们情感并因美而吸引了他们的,都深深地印在了记忆中。关于休息,一天中的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是一个人精神生活最为复杂的时间。使学生在学习和体力劳动以外的几小时,充满着活跃的、令人振奋的思想以及深厚的道德情感、智力情感和审美情感。儿童在休息时间的精神兴趣越浓厚,那么学习、上课时的脑力劳动便越能吸引他。而现在的儿童,每天满满的辅导班生活充斥着孩子们的生活,只能说现在的孩子离休息与游戏越来越远了。

  此书的开头, “一个好教师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时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恩呢该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也曾是个孩子。”值得我们每个年轻教师去领悟。

家读书心得3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繁华的法国首都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名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晚上,当他返回住所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和一条狗给占领了。阿曼德既吃惊又生气,要赶他们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交往中,阿曼德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外出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孩子们也把阿曼德当成自己的爷爷。阿曼德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感受到了温暖。他也知道孩子们很想有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在一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面貌谋到了工作,和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撑起了他们自己的家。

  亚马逊书店的人推荐这本书时说:这是一本传统的,优美的,含着泪水与微笑的,蕴藏着爱的力量的书。我看到他们生活得很难时,自己想掉泪,看到他们高兴时,我也忍不住大笑。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家读书心得4

  中国古代的启蒙教材,历史悠久,形式多样,《百家姓》就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

  中国人有着非常浓厚的宗教观念,非常看重自己的姓氏,一个姓氏就是一个家族的象征、一个家族的荣耀。早在汉代就有人看史编撰启蒙的姓氏读物,而宋代的《百家姓》则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为我们启蒙的必读之书。阅读《百家姓》后,让知道了中国的每一个姓的来源,例如王姓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相传周灵王姬泄心,太子晋曾对其直谏,触怒龙颜而被废为庶民,主要居住在太原(今属山西)、琅邪(今属山东胶南县一带)等地,因晋及其后裔祖宗为周天子,因此人们便称其为“王家”,以后便以王为姓氏了。又比如唐姓,相传帝尧是黄帝轩辕氏的玄孙,姓伊祁,名放郧,尧是他的谥号。他最初被封于陶,后来迁于唐,所以被称为陶唐氏。成为天子后,开始以"唐"为国号,所以又称唐尧。尧做了100年天子后禅位给舜,尧死后,舜封他的儿子丹朱为唐(今河北省唐县)侯。到周武王时,唐侯作乱被成王所灭,唐国之地就被改封给成王之弟唐叔虞,原来帝尧的后裔则被迁往杜国,称唐杜氏。唐杜氏的后裔有以国为氏的,称唐氏。

  阅读《百家姓》,让我知道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还了解了祖先们几千年的历史。

家读书心得5

  这个寒假不寂寞,因为有《在教育家的智慧里呼吸》这本书的相伴。很感谢园里给我们提供这么优秀的书籍,让我们这群年轻的教师能在处处雾霾的天气里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将诸多的教育大家累积在一起,好像是对教育大家的索引,又仿佛看到这些教育大家正研究并实践着自己的教育思想,此刻,真想穿越时空与他们对话,进行心灵的碰撞,聆听他们的教诲。的确,这算得上是一本穿越时空的教育著作。

  这本书囊括了古今中外各个时期具有典型意义的教育大家,是他们在其实践中所折射出来的博大的教育精神和理想。

  抱着对话、学习、思考、研究、实践的态度,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寻找我们最需要的,对我们具有启发性的理念。

  我最熟悉的便是苏霍姆林斯基了。大学时曾阅读过中国苏式教师李镇西老师的著作,对苏式教育有一定了解。这本书让我对苏式的“精致化”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之所以说他的教育是精致化的,是因为它所有的教育教学思索与行为都精确地对准了“每个人的心灵”。

  “他希望每一个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人,都拥有终生幸福的精神生活。”不仅仅是教过的学生,而是每一位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人,这是何等宏大的教育情怀?“让每个人都拥有智慧与幸福”都是他精致化教育的体现。

  而这些理想都源于他对“人性化”的教育思考。践行人性化教育,苏氏认为“相信一切孩子都能被教育好。”在他眼里,不存在“差生”,只有“困难学生”或“难教育学生”的说法,最终都是能被教好的。关于精致化教育,他提出了三条简单的道理。

  第一条:深入了解孩子。每个“问题孩子”背后都会有一个“问题环境”存在。要想解决问题,必须从“问题环境”着手。因此,苏式每周都要走访困难孩子的家庭,为深入了解孩子的生活环境,不仅是和家长交流,还从与孩子有关的一切群体交流。苏说:“没有对学生深入的了解、就不可能有精致化的教育。”想想我们的教育现状,班容量的庞大,班级事务繁多,家长工作繁忙,幼儿居住地较远等等原因或多或少影响了我们的家园沟通,更多是被硬性的打着完成任务旗号的“家访”所代替。如今,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沟通手段逐渐增多,比如QQ、邮箱、飞信、电话等。家园沟通的便捷度提高,但总觉得少了些人情味,我带了两年的上届孩子在毕业时竟还有一些家长未曾见过。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家长对孩子不重视,我也没办法。何况班容量较大,普遍在40个左右,很难深入地了解每一个孩子,因材施教很难做到。但苏的道理告诉我,为了教育孩子,我必须做到深入了解孩子,尽力而为。

  第二条:关注儿童的精神世界。“问题孩子”总会出现这样那样别样的行为,要想教育好孩子,必须找到问题的所在,发现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洞察孩子的精神世界,析出思维的症结,然后才能解决问题。高里亚是因为人们对他失去信心,故意引起人们的关注,所以才做出那样的行为。那么我们的孩子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当我们生气某些孩子的捣蛋行为时;当我们被某些孩子折磨得头疼时;当我们一味地批评孩子时,是否关注到了儿童的精神世界,寻找孩子异常的原因。我想我们已经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第三条:站在儿童的立场。新课程的理念便是“以幼儿为本。一切为了孩子。”确实,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教育家们也正是从儿童的视角来研究教育。苏式的“对准每个人的心灵”也正是从儿童立场思考和实践的最好证明。不同的孩子,不同的场景,不同的问题,他总能找到最合适的语言,以最恰当的方式展开最合适的教育。我不是大家,所以我做不到他那样。但我们会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最佳的教育契机和教育办法,当孩子出现问题时,站在孩子的立场去想问题。

  苏霍姆林斯基是最了解儿童的教育家,如果我们每一个老师都能做到他提出的三条道理,那么我们的孩子都会拥有“终生幸福的精神生活。”

家读书心得6

  《阅读点燃智慧:冯德全早教方案2》是我国著名早期教育专家冯德全教授的经典成果之一。作者从婴幼儿的认识特点和汉字的特色及阅读的规律等方面,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可能性,并从人才成长的角度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必要性,有力地驳斥了“汉字落后论”“早期识字难”“识字影响智力发展”等种种传统谬见,并提出了“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最佳课堂”等观点。作者详细介绍早期识字阅读的原则和方法,并提供了早期识字阅读各年龄段的教学说明及参考教材。本书既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论创新性,又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论证有力,实例丰富,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无论是对婴幼儿的父母、老师还是教研究工作者来说,本书都是极其宝贵的“礼物”。

  ???书中的第二讲“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新的里程碑”中说到婴幼儿期的识字阅读远非只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游戏识字和习读低幼读物,催发智力和培养孩子的优良性格,给孩子插上腾飞的一翼。因此,在早期对孩子进行识字阅读可促进孩子的个性品质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发展孩子的注意力

  四五岁的孩子动则活跃,静则专心,他们对故事、儿歌等极有兴趣。所以,早期识字阅读充分利用孩子的无意注意,及早锻炼他们的有意注意,经过早期识字阅读诱导的孩子的注意力很快地发展起来。

  2.锻炼孩子的观察力

  婴幼儿看一个字与看一幅画、一张邮票有同样的兴趣,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陌生的、新鲜的、奇特的。孩子这时的识字全凭影响,而两岁后的孩子就能观察、分析字形结构,学习比较和辨析了,孩子的观察力就可得到锻炼。

  3.培养孩子的记忆力

  记忆力实在集中注意和用心记住的活动中锻炼出来的。孩子从小做识字游戏,常常会得到赞扬和鼓励,记忆人物不断明确,记忆习惯就会很快养成,所以记忆效率大多就会直线上升,孩子的记忆力就会打得较好的培养。

  4.发展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

  人的思维和想象是须臾不能离开语言的,因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就是“思维流”。人一旦离开语言,思维和想象及其参与的行为就不存在了,那就无异于动物看待世界一样。然而从高层的思维和想象的发展来看,对人影响最深的还是书面语言。因此,早期识字阅读对促进婴幼儿思维、想象的发展是最有明显成效的。

  5.陶冶优良性格并培养七爱书的情操

  早期识字阅读接触最早的自然是儿童文学,而儿童文学作品中最不乏勤劳与懒惰、善良和邪恶、勇敢与怯懦、创造与保守等方面的动人形象和他们之间的斗争。这些形象对激发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感,健全他们的人格益莫大焉。

  6.培养孩子的自学能力和习惯

  只有具备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的精神,才能主动吸取前人的学识精华,提出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问题并有所创新。这样的个性品质最容易在早期阅读和日后的广泛阅读中获得发展,所以早期识字阅读能教会孩子学习。

  可以看到孩子经过早期识字阅读后会受益匪浅,因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应该重视孩子们的早期识字阅读,不但要做好自己指导孩子进行早期阅读,同时还要对家长做好孩子早期阅读的指导工作。

家读书心得7

  《班级宠物一家亲》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作者叫伍美珍。

  主角是李彦宽,家里有条狗叫牛牛,他很讨李彦宽欢心,李彦宽也经常跟牛牛玩,就这样,时间一长,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其中,书中有这么一些,我觉得很有意思:

  1、“牛牛从卫生间里颠颠地跑了过来。它的嘴里,正叼着我的一只大臭鞋!”我忍不住大笑一声。此时此刻,我觉得牛牛非常可爱!

  2、“牛牛,过来!”老妈喊它。小狗就像没听见,可是,我一喊“牛牛”,它立刻就屁颠屁颠地朝我跑来,还趴在我的脚上装可爱。“呜呜呜”牛牛似乎听懂了老妈的话,站起来朝我摇着小尾巴,似乎在对我撒娇,“主人,我怕怕。”

  3、“小家伙应该才出生不久吧,它探着小脑袋,在我身上这里嗅嗅,那里舔舔,一看就知道它饿了,老妈正在看电视,小狗无力地趴在旁边,一见到我怕,小狗立刻就站了起来,两只小豆豆眼闪闪发光,聪明的小斑点,它知道谁才是它可以依赖的主人”

  这本书让我懂得,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扼杀它们,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后感15

  “哈哈哈……”不愧是阳光姐姐写的小说,真搞笑。噢,忘了说这本小说叫《班级宠物一家亲》,是可爱的阳光姐姐写的哦。

  这本《班级宠物一家亲》是我在暑假中认识的书里融入许多幽默的网络语言,让小说贴近小读者的心扉。它的内容是这样的:“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小斑点狗,却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表妹”陈佳佳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老师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最后被送出去,另一方面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到了后来,李彦宽得知小狗其实不是送给陈佳佳的,妈妈骗了他……其实,在最后李彦宽写的一段话还挺有道理的:大人们总认为,我们养宠物是专供解闷的,是可以随便代替的,他们却不了解我们这些在孤独中长大的独生子女的心理。

  阳光姐姐写的很多小说都能抚平我们心灵的伤害,是我们的知心大姐姐。这本《班级宠物一家亲》和阳光姐姐一般有亲和力,我很喜欢它,它还教会了我一些知识呢。

家读书心得8

  我的故乡在远方,在那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

  故乡山坡上的黄栗树、松树、柏树,它们迎着一阵阵风儿,犹如大海咆哮,又如碧波奔腾,树上的鸟儿不停地唱着优美悦耳的歌.肥沃的田地里,成片的玉米、稻谷、高粱,郁郁葱葱,扛着红缨枪的玉米棒子,很是叫人眼馋;饱满却谦虚得弯下腰杆的稻谷,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更让人感悟到人生的哲理;举着红火把的高粱,也不甘示弱,它们要把收获的明天迎来!

  故乡被一条石溪所环绕.溪水永远是那么欢快地流淌着,不停地吟唱着.你听,多么动听的歌谣啊!溪水拍打到石头上,飞溅起团团浪花.你看,溪水多么清澈啊,溪边的花儿也在风中扭动着迷人的腰肢,为那清澈的溪水而舞.

  故乡的村头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柳树,另一棵是枣树.春天来了,柳树早早的发芽,长出了像心一样的小叶子,装点着随风飘舞的树枝.风儿给它梳理头发,雨水给它冲澡.枣树呢,那椭圆形的叶子油亮油亮的,一颗颗亮晶晶的小枣,那么干净,那么光润,像一颗颗绿色的珠子挂满枝头.阳光一照,闪闪烁烁,又像是缀上了许多绿色的宝石,引得孩子们的口水一串串往下掉.

  “哞……哞……”咦,这是什么声音?哦,那是故乡的老牛上山吃草了.老牛们的尾巴上拖着成群的牧童,他们要一同去找个理想的地方——花草山.那是我故乡的仙境!那里,老牛们可以放开肚皮地吃那鲜嫩的草儿.那些草儿,用稚嫩的小手热情地招呼着老牛,老牛也倒真领情,向草儿奔跑而去.哎,只能牺牲了草儿,才能肥壮了老牛啊!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耍.漫山遍野的花儿,五彩缤纷,散在草丛里,牧童用这些花儿编织花帽,花衣,花屋,也编织着他们美好灿烂的未来!

  还有,故乡的人情味是最浓厚的热情好客是故乡的最大特点,有客人到来,村民们的脸上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的笑.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是故乡的又一特点.一家有难,千家支援,万人受惠.

  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是我永远热烈地向往着的,深爱着的在远方的故乡。

家读书心得9

  《三字经》是我们国家的文化瑰宝,和《百家姓》、《千字文》并称为三大国学启蒙读物。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今天,我也读了《三字经》这本书。其中对我最有感触的是“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和“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的意思是说:刘晏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做了官。你们从小就要学习,只要勤勉学习,就能取得他那样的成就。其他有作为的人,也是这样做的。我们现在,正是学习的好时机,一定要勤奋,要勉励自己,长大后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读这一段时,我不禁想到自己平常的表现,感到十分羞愧。我平常学习都慢吞吞的,总是不认真,让父母操碎了心,和勤奋的刘晏比起来差远了。每读到这一段,我就会在心里勉励自己,不要再让父母操心。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这一句话已经是家喻户晓了,说的是有个叫黄香的孩子十分孝顺,九岁时就为父亲暖床,这种孝顺父母的表现人人都应该学习。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我们孝敬父母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孝敬长辈呢?我们总说要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让父母操心,要孝敬父母。可真正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我相信,大部分人一定都很少做家务,只有哪天想起来了,才会扫扫地,擦擦桌子。孝敬父母是传统美德,人人都应做到。

  读《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知道了许多古代名人,也听闻了许多古代大事。《三字经》,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国学经典。

  《三字经》是我们国家的文化瑰宝,和《百家姓》、《千字文》并称为三大国学启蒙读物。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今天,我也读了《三字经》这本书。其中对我最有感触的是“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和“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的意思是说:刘晏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做了官。你们从小就要学习,只要勤勉学习,就能取得他那样的成就。其他有作为的人,也是这样做的。我们现在,正是学习的好时机,一定要勤奋,要勉励自己,长大后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读这一段时,我不禁想到自己平常的表现,感到十分羞愧。我平常学习都慢吞吞的,总是不认真,让父母操碎了心,和勤奋的刘晏比起来差远了。每读到这一段,我就会在心里勉励自己,不要再让父母操心。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这一句话已经是家喻户晓了,说的是有个叫黄香的孩子十分孝顺,九岁时就为父亲暖床,这种孝顺父母的表现人人都应该学习。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我们孝敬父母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孝敬长辈呢?我们总说要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让父母操心,要孝敬父母。可真正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我相信,大部分人一定都很少做家务,只有哪天想起来了,才会扫扫地,擦擦桌子。孝敬父母是传统美德,人人都应做到。

  读《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知道了许多古代名人,也听闻了许多古代大事。《三字经》,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国学经典。作文《三字经》是我们国家的文化瑰宝,和《百家姓》、《千字文》并称为三大国学启蒙读物。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今天,我也读了《三字经》这本书。其中对我最有感触的是“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和“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的意思是说:刘晏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做了官。你们从小就要学习,只要勤勉学习,就能取得他那样的成就。其他有作为的人,也是这样做的。我们现在,正是学习的好时机,一定要勤奋,要勉励自己,长大后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读这一段时,我不禁想到自己平常的表现,感到十分羞愧。我平常学习都慢吞吞的,总是不认真,让父母操碎了心,和勤奋的刘晏比起来差远了。每读到这一段,我就会在心里勉励自己,不要再让父母操心。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这一句话已经是家喻户晓了,说的是有个叫黄香的孩子十分孝顺,九岁时就为父亲暖床,这种孝顺父母的表现人人都应该学习。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我们孝敬父母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孝敬长辈呢?我们总说要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让父母操心,要孝敬父母。可真正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我相信,大部分人一定都很少做家务,只有哪天想起来了,才会扫扫地,擦擦桌子。孝敬父母是传统美德,人人都应做到。

  读《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知道了许多古代名人,也听闻了许多古代大事。《三字经》,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国学经典。

  《三字经》是我们国家的文化瑰宝,和《百家姓》、《千字文》并称为三大国学启蒙读物。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今天,我也读了《三字经》这本书。其中对我最有感触的是“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和“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的意思是说:刘晏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做了官。你们从小就要学习,只要勤勉学习,就能取得他那样的成就。其他有作为的人,也是这样做的。我们现在,正是学习的好时机,一定要勤奋,要勉励自己,长大后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读这一段时,我不禁想到自己平常的表现,感到十分羞愧。我平常学习都慢吞吞的,总是不认真,让父母操碎了心,和勤奋的刘晏比起来差远了。每读到这一段,我就会在心里勉励自己,不要再让父母操心。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这一句话已经是家喻户晓了,说的是有个叫黄香的孩子十分孝顺,九岁时就为父亲暖床,这种孝顺父母的表现人人都应该学习。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我们孝敬父母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孝敬长辈呢?我们总说要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让父母操心,要孝敬父母。可真正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我相信,大部分人一定都很少做家务,只有哪天想起来了,才会扫扫地,擦擦桌子。孝敬父母是传统美德,人人都应做到。

  读《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知道了许多古代名人,也听闻了许多古代大事。《三字经》,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国学经典。

家读书心得10

  这个暑假我看了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非常有趣,主人公叫李彦宽。这本书讲的是李彦宽和他的同学的幽默故事。

  主要讲了妈妈买来一只斑点狗送给她“表妹”,小狗的名字叫牛牛,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狗吗,可是李彦宽不愿意把牛牛送给“表妹”,所以就想各种办法留下斑点狗,所以就和同学进行了一次绑架计划,所以就暂时把牛牛放在同学家,等老妈回来之后,就撒谎告诉说牛牛不见了。后来她“表妹”养了一只小兔子,觉得比牛牛可爱,这下李彦宽才放下心来。

  故事非常精彩,我以后也会养了一些宠物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看完这本书后,让我对宠物有了全新的认识。里面描写了可爱的斑点狗“伊利小蒙牛”、会洗脸的小白兔“白雪公主”、在冬眠时走来走去的乌龟“天王”等,而我最喜欢的是“伊利小蒙牛”。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小斑点狗却告诉他这是给他“表妹”的礼物。于是李彦宽开始用“绑架”计划来抢回小狗。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老师也让大家养宠物,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有了自己的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被送出去,另一方面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与乐趣。

  我觉得养宠物不仅很有趣,而且可以培养我们的责任心。

  在五年级的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这本就像在写我的经历一般。

  《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主人公是“小燕子”,主要讲述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小斑点狗,他非常兴奋,而他的妈妈却告诉他,这是准备给“表妹”陈佳佳的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陈老师鼓励大家饲养宠物,开班级博客。一时间,同学们各自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被送出去,另一方面想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

家读书心得11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家读书心得12

  起初,我带着好奇的心理去翻开这本书,读着读着,我又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小说描述成都高家公馆的大家族,主人公是觉慧、觉民、觉新。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权威。三个主角有不同的性格和个性。

  故事发生在成都一家姓高的大公馆里,高觉新是这个大家庭里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在中学毕业那天放弃了自己所爱的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姐和父亲指定的姑娘结了婚。觉新的二弟觉民和三弟觉慧就不同了,他们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觉新也跟他俩一起接受新思想,但是他依旧还是“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的拥护者。

  老大觉新在西蜀实业公司事务所上班,那是他父亲生前为他找好的位置。一日,觉慧和觉民跟往常一样,买了几本新书,来到觉新的办公室里,这时张太太和琴小姐来了。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她给大家带来了一个不寻常的消息,钱家大姨妈回省城来了,梅表姐嫁了不到一年就守了寡,婚后变得有点憔悴。这个梅表姐就是大哥觉新所挚爱的钱家表妹,而这时觉新正陪着张太太买衣料,他并没有听到这个消息。觉慧和觉民离开了觉新的事务所,觉民去了琴的家里,而觉慧在路上遇见同学张惠如,并从他口中了解到当兵的打了学生。觉慧义愤填膺地和一些学生们参加了向总督示游行的队伍。祖父高老太爷很快知道了他游行的事,便让觉新把他囚禁在家里。旧历新年快来了,高公馆这个绅士家庭也忙着准备过新年。

  除夕的前一天下午,觉慧买了一本小说《前夜》读给他的两个哥哥听,书里的内容激起了觉慧的热情,也唤起了觉新痛苦的回忆,他向两兄弟述说了自己身为长孙承担的重任,自己为了家族的人,牺牲了自己的幸福……觉慧想着,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他又为不是大哥的.自己十分庆幸。天黑了,高家四世同堂聚集在一起,互相庆贺着吃年夜饭,高老太爷看见自己的子孙满堂,想着再过一两代,他们高家不知道会变成一个怎样繁盛的大家庭,心里非常地高兴。旧历年的最后一天,觉新告诉觉慧他遇见梅表妹了,痛苦和悔恨涌上心头。觉慧责备觉新当初为什么不反抗,落到这地步,是罪有应得。觉新苦笑着说现实的环境不允许他这样做,觉慧突然感觉在思想上跟他的大哥是离得愈来愈远了。鸣凤是高公馆里的丫头,她既聪慧又漂亮,她很喜欢觉慧。而觉慧只有在回到他那寂寞无聊的家里时,才会不为思念鸣凤而苦恼。

  丫头们传闻,冯乐山要讨姨太太,准备在大房同三房的丫头中挑一个去。鸣凤向觉慧发誓她绝对不会跟别人。元宵节的夜晚,他们几个年轻人接到了消息,督军下令讨伐张军长,前线已经开火。仗终于打起来了,高公馆上下都沉浸在一片恐怖、绝望之中,此时琴也正在高家,她没有地方可去,只能呆在这里。她从前还相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女性,而这时她发现自己还是一个脆弱的女子,没有能力反抗,也只能等待别人来宰割。恐怖的时期终于过去了,和平的统治又恢复了。高公馆又热闹起来。觉民弟兄的几个同学创刊了《黎明周报》,刊载新文化运动的消息,介绍新的思想,批评和攻击不合理的旧制度和旧思想。觉慧热心地参加《周报》的工作,经常在《周报》上发表文章。至于觉民,他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对于《周报》并不像觉慧那样热心。琴因为她的好朋友倩如把长辫剪了,她也想这么做,但遭到母亲的反对,并要把她嫁出去。琴心里爱的是觉民,她伤心地哭了起来。

  就在琴伤心痛苦的晚上,鸣凤也同样伤心至极。原来高老太爷要她做冯老头子的姨太太,而且就在三天之后。这是高老太爷的命令,谁也违背不了,谁也反抗不了。她没有办法,觉慧是她惟一的希望了,而此时的觉慧正忙着写他的文章,无暇顾及鸣凤,待她要说时,觉民的到来使得她不得不走了。鸣凤彻底地绝望了,她记得她曾说过宁死也不会去,她带着对觉慧深深的爱和对这世上的不公平的恨跳进了湖里。鸣凤的死很快被这大公馆里的人忘记,而觉慧却不能忘,因为他的自私,他没有把他心爱的人留住。他这时才发现平常老是训斥大哥和觉民没有胆量,其实他自己跟他们一样,也是一个没有胆量的人。他对生活已厌倦了,他有了远离这个家庭的想法。在高老太爷66岁诞辰的庆祝的日子里,冯乐山向高老太爷提亲,觉民爱的是琴,他立即表示要自己的事自己作主。为了反抗祖父他在觉慧的鼓励和帮助下逃离了公馆,觉新在这时听到了梅小姐去世的消息。觉慧的五爸在外头讨了女做姨太,还打着老太爷的招牌借了许多债,老太爷为此一病不起,他已清楚高家已走下坡路了,最后的结局是可以想得到的。

  他做了多年的“四世同堂”的好梦彻底破灭了。临死前他把觉民召了回来,答应冯家的亲事不提了,便离开了人世。觉慧的嫂嫂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但公馆的太太们却要她迁到城外生产。因为他们迷信什么“血光之灾”懦弱的觉新没有说一句反抗的话,忍受了一切,把瑞珏接到了城外。瑞珏几天后就生产了,她痛苦地为觉新生下了一个儿子,自己却死了。觉新没有能见她最后一面。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他的前途,也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当我从头到尾过了一遍,或许我懂得了许多的哲理,也使我深有感触。在人的一生中,也许会为一些小事闷闷不乐,但从长远看来,这些事往往都微不足道,一笑而过总比闷闷不乐要好的多。

家读书心得13

  和觉新相比,觉慧是那么的幸运。他没有作为长子长孙的压力,他相对拥有更多的自由,他不需要去和其他各房的人周旋,他不需要因为弟弟的错失而被爷爷教训。他即使与这个家庭的正面冲突,却依旧有一个大哥为他做缓冲区。

  虽然于一个生活家庭,可是身份的不一样,造就了觉慧和觉新俨然完全不一样的个性。觉新是一个作揖主义者,觉慧则心里藏着一个叛徒鬼。觉新是一味懦弱的忍让,而觉慧有一股子的热情和梦想。

  他汲取着《新青年》等杂志里面的知识,他看到兴奋的时候,能放肆快意地读出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我把幸福争过来!

  觉慧是那么充满活力,与整个暮气沉沉的家族那么格格不入。他理解了五四的新思想,他看透这个家族吃人的本质,他想要成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有一个美丽的梦想,可是他不明白该怎样实现,他还太幼稚了:

  他和一群学生在督军府门口站了大半夜想为受伤学生讨个说法,最终在赵科长软硬兼施之下妥协。“这不是因为大家相信那个科长的话,只是因为大家明白纵然在那里站一夜也不会有一点好处。况且天气是这样冷,又在下雨,谁都不愿意站在那里空等,白白地耗费精力。大家都在想:‘回去,明天再想对付的办法。’”一夜的苦等什么也没得到,年轻人的锐气被一点点困难慢慢消磨之后很轻易地向现实低头了。

  他不知怎样帮忙可怜的小孩,只是给了他一些钱。寂静中好像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使那个孩子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不明白怎样辩驳,颓然倒在床上,接连地自语道:“我吃醉了,吃醉了。”

  他恨这个家庭,可是他报复的方式却有点可笑了。他又找出旧的《新青年》、《新潮》一类的杂志来读。他读到《对于旧家庭的感想》一篇文章,心里十分痛快,好像他已经报了仇了。当他看到这个家庭的死气和沉闷时,他愤愤地说:“等着罢,总有一天……”究竟总有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自我也不大明白。

  觉慧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我的主人!不得不说,觉慧的一些行为有着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感你不让我做我偏做。之后,觉慧像是找到了自我精神的寄托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齐办报纸,他很投入地去做。

  可是,鸣凤的死,是觉慧永远抹不去的痛,也使他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感受到旧家庭的黑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她最完美的时节,躺在了那冰冷的水中。

  提及鸣凤,我会恨觉慧。他给了鸣凤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可是当考验来到的时候,他竟然如此犹豫不决,如此畏畏缩缩。如果当时他能勇敢一点,那么这个年轻的生命可能会延续下来。这次的事情使觉慧想逃出家的思想开始萌芽。

  加之梅的死,珏的死,让觉慧觉得在留在这个地方,他只能成为一个牺牲品。“以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以前我还没有胆量,并且以前我们家里还有几个我所爱的人!此刻就只剩下敌人了。”

  可是此时的觉慧依旧不够成熟,他甚至没有研究旅费,并相信有朋友在,他的一切问题都会没问题的。“钱!钱不成问题,家里不给我钱,我会向别人借。我必须要走。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会帮忙我!”

  “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却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它们帮忙觉慧得到了他所不曾得着的东西解放(其实这只是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了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在崩溃中的旧家庭,去找寻自我的新天地。

  带着令人钦佩的勇气,觉慧走了。他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过去的十八年的生活被他狠狠抛在了脑后。

  巴金说:“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期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可是气来了。”

家读书心得14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海内外的炎黄子孙大概人人可以脱口诵出这样的句子,也大概没有人不知道这是出自于《百家姓》。

  今天我读了《百家姓》,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也知道了中国人早在三皇五帝以前,就有了姓。据传说,姓的最早起源与原始民族的图腾崇拜有关。氏族部落不但对图腾奉若神明,禁止食、杀、冒犯,而且把它作为本氏族统一的族号。在原始部落中,图腾、族名和祖先名常常是一致的,久而久之,图腾的名称就演变成同一氏族全体成员共有的标记——姓。《百家姓》使我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有四百多个,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姓,我还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中有57个是复姓。如:司马、诸葛等。我在《百家姓》中找到了我的姓—叶,原来在古代春秋时,楚国国君楚庄王的曾孙,叫沈君戌,有后人叫沈诸梁,封到“叶”地,建立叶国,称叶公,叶公后代以国为姓,叶姓祖先姓沈,所以沈、叶原是一家。

  中国的姓氏文化源远流长,每一种姓都包含着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而每一种姓氏都有它的代表人物,没有贫富贵贱、高低之分,如:文天祥、孙中山、叶剑英等。每个姓氏都有着辉煌的历史,而明天的辉煌将由我们创造!

家读书心得15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

  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

  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

  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

  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

  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

  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

  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

  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

  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

  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

  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

  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

  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

  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

  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

  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

  新思想没有错。

  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

  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

  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

  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

  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

  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

  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

  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

  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

  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

  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

  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

  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

  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

  《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

  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

  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

  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

  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

  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

  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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