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学校工作计划

时间:2024-02-14 07:39:2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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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学校工作计划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学校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学校工作计划

乡镇学校工作计划1

  当前,推动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是我国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乡镇建设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国家号召促进乡镇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提升乡镇的经济发展。因此,加快经济转型,致力于发展乡镇的特色产业,实现乡镇人均生活水平的进一步迈进,加强乡镇的经济基础,是确保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城市化建设的内涵不是建几栋高楼,在确保经济的前提下,城市化建设的内涵是乡镇在建设过程中的合理布局,从而使乡镇无论从经济、人口分布乃至整体面貌都符合城市的标准。教育是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强化学校布局规划以及提升校园建筑物的设计水平,对乡镇的经济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多个区域内的学校布局规划以及建筑设计,提出了不同区域的学校规划以及建筑设计需结合区域特征的观点,探讨了针对笔者观察的再认识,以期为促进乡镇建设、提升各区域的教育质量献计献策。

  一、当前各大中型城市学校规划以及建筑设计的主要特征

  一般来说,由乡镇发展成为大中型城市不是历史必然的结果,也不是乡镇居民自发建设行为的后果,而是在规划部门的统一协调下而进行的长期建设活动。大中型城市是乡镇发展的主要借鉴,从学校的布局规划来看,大中型城市往往依据城市规模而进行了长期的规划措施,才能发展成为今天的局面。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据不准确数据统计,北京市目前约有外来人口9000万人,常住人口约20xx万人,其中大多集中在东、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等核心区域。在教育机构方面,当前北京市约有小学1200余所,普通中学700余所,高校172所。除却高校之外,北京的小学、中学大多分布在人口密集的核心区域,学校的布局规划以人口为依据,从而有效解决了人口密集区域的教育问题。

  在建筑设计方面,各教育机构充分考虑了北京市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紧缺等实际问题,学校的建筑设计大多以小高层为主。此外,为了配合城市的整体风貌,北京市大多数学校的建筑设计应用了现念,如架空层配以架空走廊,维护性幕墙与装饰性幕墙相结合,走廊、挑廊、檐廊与绿化相融合,等等,从而构建了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建筑风格。

  诚然,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自元朝至今,城市建设经历了七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然而北京之所以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位居前茅,与当代的城市建设是分不开的。因此,北京市可以作为全国各乡镇学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典范,是当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借鉴。

  二、针对学校布局规划的再认识

  在当代城市建设中,学校的布局规划可以北京市为参照,结合不同的区域文化以及地形特征,合理规划学校的方位。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其所带来的影响不仅是教学质量,还包括对教师,即教学资源的配置。当年传统的复式班早已远去,而面对教学资源的不足,许多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采取了合并制,扩充了班级内的学生人数。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的数量势必将要减少,针对学生,尤其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在学校布局规划方面相关部门就必须要进行合理的配置。以县级为例,在县城各所学校求学的学生或是来自本县,也或是来自四面八方,即县属各个乡村。同时,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一些进城工作家庭下的孩子也需要良好的教育。因此,在学校规划方面,相关部门需确保两个重点。

  其一,要确保学校远离工业区,且要保障学校周遭的交通方便。工业区的噪音与环境是影响学生学习的重要因素,远离工业区的基本目的即是为了给学生们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此外,交通也是在进行学校布局规划时的重点考虑因素。学生的全部生活内容主要是由学校与家庭两个部分构成,一所偏僻的学校虽然能够为学生营造好的学习环境,然而却为学生的上学制造了障碍,且交通不便的区域势必就会人烟稀少,也会影响学生的人身安全。

  其二,要确保学校的布局规划与区域人口的密度相结合。当前大多数县城工业区与居民区混杂,为学校合理的布局规划造成了一定的难度。然而,相关部门可以居民生活区为中心,是学校尽量远离工业区,接近居民区。人口密度大的居民区域,是设置学校的'最佳区域。

  综上,关于学校规划的方案还有很多,受篇幅限制笔者不再一一论述。总而言之,在乡镇或城市规划中,对学校的布局规划应当是相关部门的第一要务。只有合理的设置学校,才能为“教”与“学”创造更好的环境,而教育也才能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

  三、针对学校建筑设计的再认识

  当前,我国大多数学校学生多,教师少,这是当前影响我国教育发展中的一大障碍,且这种现象尤其以乡镇最为普遍。针对这种状况,笔者认为一些乡镇学校可借鉴大中型城市学校的建筑风格,在节约土地资源的前提下保障为学生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建筑高度的设计

  建筑高度是指从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在不同的区域,可依据区域的地理特征设计不同的建筑高度。然而无论是任何区域,抗震设防都是进行建筑设计的第一要务。从土地资源的角度衡量,乡镇或农村的土地资源较为广阔,因此校园建筑物不宜太高;而城市的土地资源紧缺,因此校园建筑物可以高层为主,然而前提是要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

  2、 建筑外观的设计

  从建筑的平面构思方面来看,学校建筑基本不限于外观形式。然而从学校的特殊性质分析,单体式建筑更适合乡镇或其他一些土地资源较为广阔的城市校园应用。单体式建筑的受力性能较好,且计算简单、施工方便,可作为大多数学校建筑设计的主要类型。双体式建筑通常适用于高层,可作为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型城市学校的主要建筑。此外,从建筑物的内部设计来看,实验室要接近生活资源如水、电等,以方便实验的取材;普通教室在一些乡镇的中小学校教学用房中占据的比重较大,对周遭环境的要求较高,因此可考虑采用单体式大空间结构设计,且与其他建筑隔开一定的距离,以确保教学环境的优良。

  在学校建筑的外观上,设计者还可采用园林式建筑的设计理念,如将教学类建筑连成一排,与第二排相对应,中心地带可设置绿化带,或小型的运动场,如此将绿化与教学建筑相结合,既可优化教学环境,又能够创设优雅的校园氛围,从而提升学校建筑的实用价值。

  结 语

  在当代的城市化建设中,学校规划与学校的建筑设计是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城市化建设需经济支撑,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的发展绝大多数是由知识促成的。因此,城市规划部门要能够正确认识规划工作开展的重点与次重点,探索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与经济发展的内涵。只有促进教育的发展,才能实现国家的发展;只有更好的规划学校的布局,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学校建筑设计,城市化建设才有意义,而教育也才能为城市的发展服务。

乡镇学校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能为己任,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显著提高营造优良的氛围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督导工作,促使全县各乡镇政府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助推我县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督导考评时间

  年7月25日至28日

  四、督导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

  五、督导考评内容

  1、履行领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订本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措施,-学年度召开两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建立乡镇领导联系学校和班级制度,不定期到学校、班级听课、召开座谈会或调研工作3次以上,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

  2、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认真制定-学年奖教方案,年教师节召开了教师表彰大会,慰问教师,要有乡(镇、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讲话资料,有通报、图片、奖励资金等资料。

  3、学校网点调整。根据城镇化建设,乡村建制调整及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制定科学的'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方案,并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辖区内中小学网点调整方案实施到位。

  4、保学控辍工作。制定《XXX乡(镇、场、管委会)保学控辍措施》在圩镇、村(居)委会醒目处进行公示。村长、各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向乡(镇)长递交保学控辍责任状,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乡、村干部及教师切实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达到保学控辍控制指标,要有劝学记录等资料。

  5、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由各乡(镇、场、管委会)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每学期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年整治不少于两次,要有记录、整改通知、情况通报等资料。

  6、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制定相关制度,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无溺水死亡食物中毒现象。

  7、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年县培训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新农民培训,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要有机构、有场所、有名单、有资料、有教师,督促所在乡镇初中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职业中专招生指标。

  8、教育项目征地工作。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并及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9、乡镇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有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启动了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上级要求。

  10、社会化奖教助学工作。乡(镇、场、管委会)制定了社会化奖教助学章程,有机构、有资金及资金发放表。

  11、留守儿童教育。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由团县委、县妇联牵头,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有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场所,有工作举措。

  12、教育教学质量。小学、初中教学质量的评分以县教体局-学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依据。

  13、加分项目。

  (1)按照规定已全部办完中小学土地证、房产证、林业产权证的乡镇加2分。

  (2)乡镇支持教育工作,自筹资金每万元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社会捐助资金不算)。

  (3)加分以累计加分计算。

  14、扣分项目。

  (1)本年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非教学期间造成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死亡等案例的,扣10分。

  (2)当地群众到学校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产生纠纷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扣1分。

  (3)小学、初中辍学率超过1%、3%的分别扣0.5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

  (4)以累计扣分计算。

  六、考评方式

  督导考评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对照《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实施细则》逐项计分。

  七、考评结果

  1、乡(镇、场、管委会)教育工作考评综合得分85分以上为达标,乡镇综合得分84.9分以下的乡(镇、场、管委会)为不达标乡镇。

  2、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后,考评结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场、管委会)政府政绩考核,兑现资金。

乡镇学校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阜阳市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县、乡两级教育教学、人事、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县乡政府教育工作职责

  1、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其职责具体包括负责抓好全县农村中小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县教职工编制方案,根据省政府核批的教职工编制总额,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决定中小学校长任免,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和师生安全;统一安排校舍建设项目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乡镇教育工作,并依据评估结果对乡镇政府和中小学实施奖惩。

  2、乡镇政府对本乡镇义务教育负有支持、监督、指导责任。主要管理职责有: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适当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承担实施学校布局调整的相关工作;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承担校舍安全以及学校治安的直接责任,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助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乡镇中小学,协助有关部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3、村级组织参与、协助并支持本村及联村学校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动员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积极发展幼儿教育。

  (二)撤销乡镇教办室,建立以县为主的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

  1、撤销乡镇教办室。妥善分流原乡镇教办室人员,原乡镇教办室人员属教育编制的人员到学校任教或从事其他工作;非教育编制的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现担任党政机关行政职务的人员一律到所在党政机关工作,不再占用教育编制;临时聘用人员,一律清退。乡镇教办室撤销后,乡镇中小学由县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乡镇中小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对原乡镇教办室进行全面资产清理和财务审计,原乡镇教办室的债务不得留给学校。资产拍卖、变现所得全部用于当地教育。原乡镇教办室保管的农村义务教育有关档案资料等全部妥善移交至中心学校。

  2、设立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一般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如无单设初中的,设在中心小学。中心学校由县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

  中心学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乡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县教育局管理全乡镇师资队伍,实施教师晋职晋级、评优、培训等工作;负责所辖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教育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教育教学资料等。

  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产生,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在教育系统内按有关程序选拔产生,中心学校校长按干管权限任命。

  中心学校校长全面负责乡镇所辖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业务管理工作,依法享有学校人事聘用权、教育教学管理权。

  中心学校配备校长1名,副校长按规定职数配备,并明确1名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本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心学校设校长办公室,办公室正、副主任各1名,负责办理本乡镇所辖学校教育管理日常事务;办事员1名,负责本乡镇所辖学校财务、统计及其它业务工作。

  (三)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证义务教育投入

  1、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国家有关工资标准、省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实行县长负责制,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县级财政年度预算要保证初中每生每年15元,小学每生每年10元的公用经费差额补贴,并及时拨付到位。

  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改造力度。中小学危房改造要以县为主,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项目审批、统一校园规划、统一勘探和图纸设计、统一工程投标和监理、统一资金管理。

  中小学实施“两基”达标和改造办学条件所欠债务,由县政府在化解乡镇债务时统筹解决,县、乡两级政府要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改革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农村中小学上收县管理后,中心学校(含农村中心小学和农村初中)作为县级基层预算单位,其财务管理纳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下,设立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具体负责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统一核算、支出和管理。中心学校作为财务会计主体,负责所属学校和教学点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并对单位财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乡镇中心学校设置专职财会岗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规定。学校代收的费用应与杂费收入分开,实行单独核算管理,书本费用于直接购买课本和作业本,不计入学校收入。中小学杂费收入实行“校收、县管、校用”,即各校收取的杂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及时存入县级财政专户,中小学杂费收入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校经费由各校使用。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领导、管理下,收费统一纳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后,一次性划拨至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由核算中心根据教育局编制核定的各校用款计划进行统一划拨。对各项教育经费,按照收支规范、事财统一、监督到位、快捷高效、方便学校的原则加强经费管理。

  3、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农村中小学杂费收入要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使用本校教育经费,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坐支行为,严禁挤占、挪用和平调中小学杂费收入和代收代支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完善教育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县教育局会同县机构编制部门在省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具体情况及时分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报县编委批准执行。县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核发人员经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而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为其支付工资。对擅自离岗人员,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除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县教育局会同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生源变动情况,在核定的总编制内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乡镇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因缺编造成教师短缺的,经县编委研究批准,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选聘。

  2、在县人才交流中心下设立教育分中心,承办本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聘用前档案代管、外地拟调入教师试用期关系代管、未被单位聘用人员及辞职和辞退人员关系代管等事宜。

  县教育局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乡镇、村无权聘任中小学教职工。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中心学校校长、农村初中校长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归口管理。担任农村小学、初中或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校长初任年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

  农村小学校长由中心学校提名,经中心学校考核后,由中心学校报县教育局批准任用,中心学校负责管理。农村中小学校长任用逐步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

  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的聘用制度。农村中小学任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教师队伍。积极推行教职工聘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限期清退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成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育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党办、政办、组织、宣传、监察、教育、财政、审计、人事、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项,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四、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并于8月底前完成。

  (一)启动准备:x年7月22日至8月8日。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前期谋划和论证,完善实施意见。

  (二)宣传部署:x年8月9日至8月10日。制发文件、召开动员会,层层动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传媒,广泛深入宣传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引导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