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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在以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基础上,根据新情况、新条件和新要求,进一步解决农村中小学规模过小,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要坚持有利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有利于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优化现有的教育资源,有利于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规模效益的指导思想,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科学论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二、总体目标
(一)通过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薄弱学校的建设力度,使农村中小学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办学效益,逐步实现全县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改造建设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新办一批寄宿制学校,满足农村初中和小学高年级学生的寄宿需要。
(三)扩大初中办学规模,使农村初中办学规模达到每校900人以上。
(四)增加投入,整合校舍维修改造等各类资金用于保留和新建学校建设,保留和新建学校生均校舍和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教育厅新颁布的标准要求。
三、实施步骤
20xx年初,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出本乡镇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和实施步骤,确定撤并学校及保留的教学点(教学点原则上保留1—3年级)。
(一)小学布局调整
1、20xx年,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小学或教学点进行撤并。
2、20xx年,对在校生不足150人、服务半径不足2公里,覆盖人口不足5000人的小学进行撤并,确定为教学点的只能保留1—3年级,原则上教学点必须达到100人以上。
3、20xx年,对在校生不足200人的学校视情况进行撤并设点。
4、到20xx年基本实现完小都达到12个班,学生400名以上。
(二)中学布局调整
1、20xx年,对在校生不足500人的中学进行排查、分析,并撤并部分办学效益差的学校。
2、20xx年,对在校生仍达不到500人的中学原则上不再保留成建制学校,并从20xx年起不再招收新生,用三年时间将学校并入其他初中。
3、20xx至20xx年,逐步在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基础上,撤并800人以下的初中。基本做到50000人以下的乡镇保留1所初中,50000人以上的乡镇有1到2所初中。
4、建设一批九年制学校,对暂时撤并有困难的中学和原撤消的乡镇所在地中学改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四、保证措施及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财政、发改、国土、城建、公安、广电、监察等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的xx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乡镇长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第一责任人,协助做好本乡镇的布局调整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向广大群众和村组干部讲明当前农村中小学生源不足的现状和生源逐年减少的趋势,以及实施素质教育及教育手段现代化对学校提出的更高要求,使群众明白“小而散、小而全”的办学形式已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既浪费人力、物力,又难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此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搞好规划。布局调整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五个结合、把握五项原则。五个结合:一是坚持布局调整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二是坚持布局调整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三是坚持布局调整与发展幼儿教育、农民职业教育相结合;四是坚持布局调整与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新机制、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相结合;五是坚持布局调整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五项原则:一是依据生源定留舍的原则,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不足20人的一般不再设成建制小学;二是依照地理位置合理设点的原则;三是因地制宜,集中建校的原则;四是政府依法确定和公布校点的原则;五是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各乡镇要根据各地生源、经济、地理等因素,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工作中,既要防止中小学布局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又要防止因过度调整、大幅度调整出现新的学生上学难问题。
(四)落实责任。县直学校、中学(包括完中、高中、职高)由教育局直接负责编制方案、组织实施;乡镇小学由乡镇编报方案,并报县局审核后实施。县局将方案交领导组审议后报县政府批准。
(五)认真做好布局调整后的校产处理工作。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撤并的学校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要“物随生走”归并到新校使用。撤并的学校仍归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并结合布局调整规划,在教育系统内部调整使用,如改办幼儿园、农村职业技术学校等。确实不需要的闲置校舍也可进行由教育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资产置换,所得价款,继续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严禁私分或挪作它用,坚持杜绝教育资源的流失。
(六)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校长、教师队伍管理工作。要对中小学布局调整撤并学校的校长和教师进行合理安置,统一调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安置,不符合条件的要通过培训、转岗等办法,妥善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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