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安全责任书1
尊敬的家长:
20xx年元旦假期来临,今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1日。为确保学生安全,让每名同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请同学们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森林防火安全。冬季干燥,学生不私自进入山林,不带火种上山、不玩火、不纵火,保护森林资源,违反规定造成火灾将受到法律制裁。
2、交通安全。行车、走路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三无”的车辆及其它违规车辆,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辆。
3、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须小心谨慎,应在家长的带领下燃放,远离人群及居住区。
4、人身安全。学生外出应由家长陪同,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走亲访友、外宿或远游。
5、饮食卫生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和无证摊点食品,不暴饮暴食。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防止各种传染病发生。
6、不进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学生上网应在家长监护下进行。
7、防溺水安全。不到沟渠、河塘、水库等冰上玩耍,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8、遵纪守法。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礼貌待人,做一个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好公民。
各班主任放假前开好班会,强调以上安全问题。以上规定,希望各位同学严格执行,如因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安全事故,应由学生及家人负全责。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在此
敬礼!
姓名: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2
尊敬的家长:
您们好!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托管学生监护人管理、安全责任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班,托管班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的监护人应经常与托管责任人取得联系,配合托管班密切注意学生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与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托管责任人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3、学生监护人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配合学校、托管班强化对学生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托管班。
5、对学生在托管班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配合托管班加以管教。对管教不服从的要无条件终止托管服务。
6、学生在托管班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托管班有过错的,托管班占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班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托管责任人及时掌握学校的作息时间,学生早上到校和晚上离校由专人接送学生,本责任书双方自愿签订,由学生监护人同托管责任人共同签订,请学生监护人务必同孩子一起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共同教育好孩子。
托管班负责人签字:监护人签字:
托管老师签字:学生签字:x年x班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3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及校外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格,学校政教处、班主任和教师积极与家长沟通,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习情况监督和安全问题,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与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校应对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条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严禁学生在学校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抽烟酗酒等。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⑴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由学生本身引发的伤害;
⑵学校或教师已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
⑶学生在非正常教学时间段、放学后,非因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在校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⑷正常教学时间范围内,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私自离校或通过非正常途径离校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发生意外事故的学生无故旷课、离校逃学,学校、教师履行告知义务,不参与寻找学生;
⑸违反学校规定到围墙边缘、施工场地及电杆、电线下等危险地域活动造成伤害的;擅自爬门、窗、围墙、挡墙和建筑物造成伤害的;没有专业教师指导私自攀爬体育器械、设施的;攀越楼房、树木等一切爬高行为和攀折学校花木果实行为的;
⑹来自校外突发性、偶然性侵害车祸、火灾、雷电、地震等造成的或者校内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
⑺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心理异常等,学校不知道或难以知道的;
⑻学生上放学途中、周末、节假日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
⑼学校开展校内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教育、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
⑽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
⑾严禁学生在楼道及楼梯口玩耍、奔跑打闹,因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问题或发生损害赔偿纠纷的,按本责任书第三条规定处理。
⑿学生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必须尊重学校教师及外来参观、视察等人员;因学生引发的矛盾等问题,学生及家长必须承担相应的道歉或赔偿义务,同时学生接受学校的相应处罚。
⒀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意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学校拒绝处理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严禁任何家长监护人到学校无理取闹、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若有合理建议或意见,可采取正常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如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无过错行为;
第五条学校班级责任和目标: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⑴经常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将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规管理之中,学校及班级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⑵强化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
⑶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多渠道不定时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用气、防盗及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作好自我保护,防患于未然。不定期检查校园内安全设施、安全环节,及时排除学校不安全隐患;
⑷注意观察了解学生思想行为,发现学生存在不安全的苗头,及时通过、家访等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并做好家校配合,预防事故发生。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通知家长,对已投保的学生,学校及班主任有配合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学生家长向保险公司争取赔付的义务。
⑸发现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确保学生安全。
⑹对学生旷课、不请假离校的,学校、教师应及时通过、短信或校讯通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不参与寻找学生。
⑺适时向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告知学校重大活动的有关安排,取得家长监护人的.及时配合。
第六条学生及家长责任和目标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⑴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⑵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树立为国教子思想和正确的子女成才观,言行、举止为子女做出榜样;
⑶理解学校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从严教育和管理,发现子女不安全因素时,主动向老师报告,自觉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限期改正违纪行为。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内外的思想动态;
⑷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⑸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周末、节假日等私自或结伴出入不安全场所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⑹教育子女不玩电子游戏、不去网吧上网。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教师难以发现的不良现象和行为,家长监护人应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教;
⑺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收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⑻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学生不听教育,经常违纪如打架、逃课、携带危险、违禁物品等,或违反安全规程,学校无法保证其安全时,由家长监护人带回家监护、教育一段时间。
⑼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有事或有病需提前离校者,家长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要到校,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并签名后方可离校。
⑽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常规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个“严禁”:
①严禁子女在校外结交社会朋友,参加不法组织;
②严禁子女逃学旷课,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
③严禁子女身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
④严禁子女私自下河坝等蓄水地洗澡、游泳、滑冰等;
⑤严禁子女骑单车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吊车、搭乘三无车辆,严禁搭乘非营运小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超载员车辆、酒驾车辆、车况不良车辆、陌生人车辆等;严禁学生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行为;
⑥严禁子女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和违犯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纪律和操作规程;
⑦严禁子女小偷小摸;
⑧严禁子女在家中索要钱,乱买零食;
⑨严禁子女翻越围墙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楼顶、阳台、栏杆等处坐、爬、冒险;
⑩严禁子女进营业性舞厅、酒吧和电子游戏室观看凶杀、色情影视及书刊。
第七条对学生因下列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其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学校只有教育义务:
⑴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
⑵因爬车、吊车、拦车、搭乘无载人执照车或骑车上学回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伤亡;
⑶因私自下河、坝、沟洗澡滑冰溺死;
⑷因在禁止活动的地方冒险、追逐打闹造成的伤亡;
⑸因翻越围墙、不请假私自出校或逃学造成的失踪、伤亡;
⑹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带伤害性游戏造成的伤亡;
⑺因偷盗、赌博或介入非法团伙组织造成的伤亡;
⑻因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烟、饮酒造成的伤亡;
⑼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造成的伤亡;
⑽因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违反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伤亡;
⑾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第八条学生已知体质特殊或患有特殊疾病应通知班主任教师和学校,发现学生已患水痘、麻疹、腮腺炎等传染疾病,须主动将患者隔离治疗,不得送入学校,以免扩大传染范围。
第九条家校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㈠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①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或学生自行回家的,学校不再管理;
③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①保证不让子女骑单车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吊车、搭乘三无车辆,严禁搭乘非营运小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超载员车辆、酒驾车辆、车况不良车辆、陌生人车辆等,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严禁学生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行为;
②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③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④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㈡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寄宿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严禁将“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有效期、无制造商和食品袋带入校园,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在学校小卖部购买食物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小卖部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
㈢消防安全
1、学校方面:
①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③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方面:
①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②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③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④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⑤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教室要关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
⑥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⑦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⑧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线,触碰电线电箱,攀爬电杆等行为;严禁学生在树木、建筑物等设施下避雨,打雷时严禁靠近铁栅栏、站在屋顶等行为。
㈣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
①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②严禁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③严禁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
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④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㈤住校生安全
1、学校方面:
①认真履行住校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晚自习跟班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维持晚自习课秩序,适时加强作业辅导,以提高学习效果;
②学生就寝时,巡查教师应认真检查寝室人数,对未按时就寝或未归学生进行记录,并了解去向及时告之家长;
③学生就寝后,住管人员要加强寝室安全巡查及做好安全隐患消除等工作;
④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带非住校生进入住宿楼,严禁非住校生留宿;
⑤不定期对住校生在自护安全、寝室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家长方面:
①认真负起监护人的教育管理责任:加强对住校生遵规守纪、交通安全、食宿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学与住管工作,主动与班主任、科任教师联系;
②住校学生需要请假的,必须告知家长,认真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交门卫室后方可离校;
③个别住校生在上课期间和课间如未经老师批准擅自离校,出现安全问题或者是造成的意外伤害均有学生自己承担一切后果,由家长及学生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④学生在外出途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㈥其他安全:
严禁学生将违禁物品刀具、棍棒、蜡烛、火种、香烟和不良书刊等带入学校,一经发现,学校直接没收;严禁学生带MP3、等通讯工具到学校使用,一经发现,学校将告知家长并没收;
第十条家长监护人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和规定的接送地点规范接送学生。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如遇自然性灾害天气暴雨、雷雨、洪水、雨雾天气等,家长监护人必须到校接送;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适用于被监护学生在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习期间有效,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发生变动的,由后任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学校管理职责。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样本报甸沙乡中心学校及甸沙乡党委政府备案。
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校长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2、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3、学校在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以上诸条望学校、家庭、学生共同遵守,确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年级:xxx
家长签字:xxx
学生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5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家长使用机动车辆,面包车、汽车、三轮车、电瓶车、或报废车辆等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时刻存在安全隐患,危机学生生命,按照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保证学生出行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郑重要求所有家长签订。内容如下:
由于我们的孩子还是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所以本着为了我们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接送学生必须注意车辆安全!
1送学生上学:请您在预备前10分钟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门口,看着孩子进入校园方可离开。 2接学生放学:请您于学校规定的放学时间前五分钟到达指定的接孩子的地点(校园门口接送线外)等候孩子出校门,并与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
3、接送学生上学和放学的相关责任须知:
⑴家长或监护人有义务接送子女上学和放学回家,;在接送孩子上学、回家的路上,坐车要稳,要扶牢把手,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道德规范。
⑵严禁年老体弱、行动不便、重病、精神异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确保孩子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时在路上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且使用合格车辆接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如果家长和学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职责而出现安全事故,产生后果家长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⑷家长不能亲自接送学生,而是自己联系车辆接送孩子的,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严厉禁止使用或委托非客运车辆(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存在安全隐患的`三轮车、电瓶车)和无牌、无照、无证的非法运营车辆(私家车)接送孩子,更不能让学生自己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等独自上学和放学回家!否则,造成安全事故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
⑸请家长协同学校一块对孩子进行安全出行教育,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到沟塘、河流溜冰,严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⑹我们的要求是: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如家长由于种种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自己承担,学校不承担一切责任。以上条款请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一切责任。
请您仔细读以上条款,家长及学生签字后视为完全同意以上条款,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有效期从签定之日起到学生在我校就读结束的时间段内长期有效。
卫贤镇北纸坊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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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
(回执单存学校)
在签名前请您仔细读以上条款,家长及学生签字后视为完全同意以上条款,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有效期从签定之日起到学生在我校就读结束的时间段内长期有效。
年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卫贤镇北纸坊中心校
签字日期:20xx年4月3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6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学生安全责任书7
尊敬的家长: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保障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安全,我校特发此安全责任书,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加强监管,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
1.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将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家长会、家长培训等活动,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同时,倡导家长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学校的安全工作,了解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安全情况。
2.建立假期联系机制:家长在学生放假后,建立与班主任的联系机制,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学生的寒假生活情况,包括学习、出行、活动等方面。如发生重大情况或家长需要及时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3.加强监管措施:家长在学生放假后,应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举止和交往圈子,确保学生远离不良诱惑和危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家长应提前规划好学生的寒假活动,尽量安排有监护人陪同的活动,避免无人照看情况的发生。
4.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学生在寒假期间有自己的活动计划,家长应尊重学生的意愿,但也要与学生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活动内容、安全措施等方面,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寒假。
5.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家庭是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家长应与子女保持良好的沟通,倾听他们的内心声音,帮助他们理解寒假期间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同时,家长应与学生一起制定寒假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避免沉迷于游戏或其他娱乐活动。
希望家长们认真履行以上责任,与学校共同搭建起一个安全、和谐的寒假环境。学校将继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平安度过寒假。
特此通知!
敬礼!
XXX学校校长签字
日期:
学生安全责任书8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特签订此责任书:
1、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学生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让学生有安全感;要叮嘱学生不准身带火柴、火机、不玩火、不点火取暖,禁止野外用火;不擅带管制刀具。
2、学生冬季不准下河溜冰,夏季不下河游泳。
3、听从班主任的安排,有事向值周教师或班主任请假;在校期间严禁去街上玩耍和到处乱跑,按作息时间于上课,放学回家不得中途游玩;到校后值周教师负责监管。
5、学生不乱吃食物、不食腐烂变质的食物,以防中毒。
6、夏季不在大树下,高大建筑下避雨,雷雨天不高举物体,以防雷电击伤。
7、严禁到危险的地方(如:危墙、危房、大眼井、池塘、大河、变压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严禁乱动电器,以防触电;不准随便参加抢险活动。
签字教师:xxx
学生(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9
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第一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0
为圆满完成中考任务,特与离校自行安排考生住宿的学生家长签定此责任书。
1、由于是家长自行自行安排学生参加中考的.,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学校不负责任。
2、家长要教育您的孩子在中考期间不要吃小食品,不要喝不符合卫生标准饮料,避免引发其他突发疾病,确保学生在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
3、安排好学生往返交通工作,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孩子往返交通安全。
4、家长要教育学生在考场期间听从监考教师指挥,有问题要文明与监考教师沟通。
5、有事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以上条款望家长认真执行,学校愿意与您合作,确保你的孩子的安全。
xxxxx中学(章)
家长签字:xxx
学生签字:xxx
学生安全责任书11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贵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要求住宿生与中午在校内就餐的'学生,禁止吃饭时间(包括早、中、晚)出入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事故,责任自己承担。(夏季、秋季:上午预备为7:50,放学为11:50,下午预备为1:40,放学为5:30。冬季:上午预备为7:50,放学为11:50,下午预备为1:30,放学为5:00。)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政教处、大门各一份)。
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处、大门各一份)。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在饭空和课余期间要教育学生严禁打架斗殴、吵闹、起哄及与校外人员非正常联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学生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六、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
八、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生安全管理,由家长负责。
九、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严禁学生出门带火种。严禁学生带火种上山。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时间,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的护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开学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签订完毕,学生家长留一份,交学校政教处统一存档一份。
班主任:_________
学生家长:_________
学生:_________
学生安全责任书12
一、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
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该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要组织安全工作组,明确学生集体负责人、学生干部等个人责任,对外出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听从带队老师的指挥,不擅自作主。
四、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务必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严禁车辆超载;务必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五、全体学生都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管理的要求,不个人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海(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无救生员等专业安全人员在场严禁进行登山攀岩探险、下海游泳等高危险项目)
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组织有能力的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七、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八、本责任书经带队老师和学生集体负责人签名后立即生效。
带队老师签名:
学生集体负责人签名: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3
为落实学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针对暑假时间长、事故多的特点,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暑期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全体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学生作好安全知识教育记录。
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甲方班主任要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
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否则,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学校无关。
三、暑假期间,学生要自觉遵守《陈湾光彩小学学生安全公约》:
1、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4、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玩火、远离火源,预防煤气中毒。
5、不准私自到水库和池塘河流等游泳、戏水、钓鱼等,严防溺水事故。
6、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7、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8、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
9、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外出。
11、要做到不准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和卡拉0K厅。
12、假期中学生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运动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13、学生要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学校、家长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小学(盖章)
乙方(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书1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及家长的责任重大,为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应准时到校,按时回家,因病因事请假须有班主任(家长)签名的请假条,且要有家长(班主任)的.联系方式。不准随意缺席、旷课,
二,禁止学生运载工具、铁、钢管和其他危险物品或者逸然”,爆炸和有毒物质,如果发现立即没收,并公开处理,如果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伤害,学生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学生安全责任书
三、禁止学生参与战斗。学生应该之间的矛盾纠纷由老师进行调解,禁止暴力来解决。相反,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撤销制裁,造成轻伤事故责任根据医学治疗,导致严重的伤害除了承担医疗,提交到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三个,学生家长和学生必须清楚,认真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签名:
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及家长)
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幸福,应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本事,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让家长与学校一齐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安全责任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学生安全纪律的规定: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及就读学校的安全、纪律规定,严格约束自我的言行
2、严禁到教学楼、办公楼、楼顶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严禁在房檐、窗下、岩下、坎下看书学习或逗留玩耍;
4、严禁在楼台、过道追逐打闹,推压阳台栏杆,下楼、梯坎时严禁推挤、追逐;
5、严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库等不安全处洗澡、洗衣物等;
6、打扫清洁时,要确保安全,严禁身体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严禁在校内外聚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枪械、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学校;
8、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寝室使用电炉、电炊壶等,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处玩火、烧煮食物等,严禁在宿舍区点油灯、蜡烛等;
9、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11、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在校内骑车;
12、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骑车追逐嬉戏;
13、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包括课间休息、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住校生在放学或下晚自习后均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需要出校时必须向班主任和门卫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须按时就寝。
15、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严禁到校外上网或到两室两厅一房一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舞厅、茶房、网吧)玩耍;
17、严禁与他校学生结伙玩耍,更不得与社会青年来往;
1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串联。有班级确需联谊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学生患疾病或出现其它意外情景,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后勤,配合学校和的救治;
20、遵守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例。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1)利用班团活动、集会、广播、学习园地、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兼职教师举行安全法纪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2、对于学生发生以下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和教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负伤;
(2)私自乱拉电线、点蜡烛及吸烟、吸毒等致人死亡、伤害及造成财产损失;
(3)酗酒致人伤亡;
(4)故意翻窗爬墙及楼道上打闹追逐致人死亡或伤残;
(5)违反规定骑车致人死亡或伤残;
(6)借故报复他人致人死亡或伤残;
(7)违反规定接触或破坏学校重要安全设施、有毒药品致人死亡、伤残及造成财产损失;
(8)学生放学离校以及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9)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
(10)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明白或难于明白的伤害;
(12)学生自杀、自伤的;
(13)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各项规定;
2.学生家长负有对子女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3.学生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第二条第2款中的各项死亡、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形,均由乙方(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本事应当明白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明白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景,监护人明白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责任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5、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签名,明确本协议的要求和承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四、学生通宵不归或到网吧等场所玩耍所出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累教不改者,将退回原籍。
五.协议为格式合同,在双方签定前甲方对每一条款都作必要的解释,乙方对不了解或者不明确的资料都提来源理并获得满意答复时正式签字。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本校毕业后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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