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4-11-05 19:29:20 责任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责任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责任人):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各自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详见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4、合同总价:(暂定)小写:元)

  5、工程主要内容:

  6、质量:合格

  7、安全文明施工:

  8、工期:日历天:

  9、开工日期:

  10.竣工日期:

  第二条

  管理目标

  (一)成本目标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由里方决算部协助乙方编制项目且标成本计划,确定该项目成本降低率、降低额指标。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项目成本控制,随时修正项目成本降低指标,并对项目最终盈亏负责。

  (二)工程质量目标

  1、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必须达到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招标方满意度95%以上,顾客投诉0次;

  3、杜绝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本项目创优目标:合格

  (三)工程进度目标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出现不可预见情况,监理、业主同意延期,则以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期或工期签证为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监理、业主提出的阶段性进度目标要求,并按要求完成。

  (四)环境、安全目标

  1、环境目标

  (1)施工现场噪音控制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的限值要求;

  (2)污水排放沉淀率达100%;

  (3)主要道路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硬化率不低于90%;

  (4)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固废物的处理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规定。

  (5)施工周边100%围挡;

  (7)出入车辆100%清洗;

  (8)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9)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死亡:事故,重

  率不大于0.4%o,轻伤频率小于5%,安全劳保用品发放率100%,

  项安全技术措施达标合格。

  3、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目标

  乙方负责建立项目部管理体系,保证三体系在项目.上的有效运行

  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文明、有序和高效。本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目标为

  绿色施工创建目标位:

  第三条、利润上缴指标

  1、管理费:

  乙方向甲方缴纳以工程决算价计算基数的__ %的管理费(工程总造价为工程合同所签订的及施工过程变更增加的由甲方承担管责任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业主甲供料、业主指定分包及业主直接包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甲方承担管理责任的部分)。上交管理费办法为上缴管理费(B值) =工程决算价X上缴管理费比例,管理费归月方所有。工程决算价在500万以内,按3%的比例收取管理费;工程决算价在500万至1000万以内,按2-3%的比例收取管理费;工程决算价在1000万至3000万以内,按2%的比例收取管理费;工程决算价在3000万以上,按1.5%的比例收取管理费。具体项目按合约具体执行。

  2、施工合同在1000万以内的,管理费用在建设方首次回款一次性扣除,施工合同1000万至3000万以内管理费分两次扣除,3000万以上按建设方回款顺序分次交纳,三次缴遣,工程竣工决算定案后,按决算价调整,多退少补,要求在竣工结算完成后60日内一次结清。在办理工程决算时,需要公司提供四项保险缴费票据或参保证明的,上缴企业管理费时在原定比例基础上增加0.1%,若不需提供的不在增加。

  3、项目班组人员费用,按照合同工期项目经理每月5000元,项目总工每月3000元,安全员每月3000元。

  第四条财务管理

  一、风险抵押

  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三十且内,乙方向甲方财务部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20万元,或者办理30万元的资产抵押手续。风险抵押金(物)待本工程各种债权债务清理完后,竣工验收备案后返还(不计利息)。

  二、财务管理

  1、乙方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甲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工程款收支管理规定、内部资金借用管理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保函管理办法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经证”)管理办法等。

  2、甲方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要求所有项目工程款必须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或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

  3、乙方项目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按照甲方上级单位的统一标准执行,会计人员实行甲方委派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定期给甲方上报会计报表

  4、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相关法规,监督乙方施工项目及时足额纳税。同时积极协助乙方开具“外经证”,帮助乙方处理涉税事项。

  三、关于工程款支付审核的相关要求如下:

  1、执行《》,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改,并由各基层审批单位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签章齐全。

  2、工程款项审核以项目提供备案的采供合同资料为依据,详见合同备案具体要求。

  3、工程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公司收到款项的80%。并且不超过乙方已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0%(以甲方预算部为准),剩余款项于项目决算后一年,业主付完全额工程款后一次性结清。

  4、工程款直接支付到人、材、机等合同签订方企业账户的金额不低于总合同价款的75%。

  五、项目须向公司采供部备案以下资料:

  《项目采供信息统计表》见附表一;《材料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二;项目各采供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资料。

  六、合同备案具体要求:

  项目以陕西三元建设有限公司四大合同范本为蓝本签订项目涉及买卖、租赁、劳务及专业分包的所有工程合同(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合同均以原件形式备案。

  1、合同台账格式:

  材料购销、租赁合同台账;机械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台账;项目劳务及专业分包合同台帐

  2、合同附件要求:

  《建设工程买卖合同》(范本)附件要求:

  材料采购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加盖公章);设备采购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设备产权证、产权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租赁合同》(范本)附件要求:

  材料租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设备租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确认证、设备产权证(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附件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分包单位的劳动合同;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法人授权书、注册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分包单位为其现场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专业分包单位给其现场负责人的工资发放证明;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附件要求:

  劳务分包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法人授权书、注册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劳务分包单位为其现场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劳务分包单位给其现场负责人的工资发放证明;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务分包单位的用工合同、花名册、工资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供部能提供的服务:

  1、项目人、材、机管理

  1)拟定和发放相关规范性文件,包括:

  2)定期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人、材、机市场信息指导价。

  3)随时向需求项目推荐集团人材机战略合作企业和合格供方企业。

  1)指导各项目部按规范签订相关采供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

  5)监督各项目部人材机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对存在问题协助整改。

  2、项目部(公章、技术资料章)管理

  1)按时向公章责任人发放项目部印章(公章、技术资料章)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2)不定期实地检查各项目部印章管理工作,对存在问题协助整改。

  八、工程预决算工作要求:

  1、项目的投标预算须交由集团报价中心统一编制审核。

  2、为提高公司服务,集团工程决算部将在项目中标后开始对项目进行“成本瘦身”管理。

  3、项目的结算资料在报送甲方审定前和定案后都必须经由公司工程决算部审核登记,对未进行审核登记的结算结果公司不予认可。项目按工程造价划分为A、B、C类,结算审核业务分别以A类1500元、B类1000元、C类500元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由集团公司财务做统一收支。

  第五条

  组织管理

  (一)项目部组建

  乙方在甲方的领导下组建项目部。

  (二)人员聘用与管理

  按照两年质量治理和实名制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五类人员必须是公司委派。项目部因工程需要而聘用的其他人员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主要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及行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项目部有义务接收公司分配的大学生,至少接收-名并安排专人指导培养,无权拒绝,薪资由项目部承担,薪资标准参见大学生见习期指导工资。

  (三)作业队伍选择和管理

  1、乙方所选择的作业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务资质和施工能力,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重新选择。

  2、项目部按照甲方有关劳务分包规定选择合格劳务分承包商。

  3、若作业队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责成乙方令其退场,另选队伍施工。与作业队发生纠纷,自行处理,因与作业队产生的纠纷给甲方造成垫付款项等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项目工程款收支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本工程各项财务手续及工程款收支业务,但对有发生经济纠纷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由甲方财务部门进行控制支付。

  2、按照甲方《内部资金借用管理暂行规定》,在符合条件时,向乙方提供有偿借用。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报建,质量、安全登记手续及对外工作(对业主,设计单位及市、区有关部门),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的生产、质量、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预、结算以及相关工程资料的整编工作。

  4、甲方对项目部有行政管理权,有权否定项目部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5、甲方有权对项目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施工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对重复出现安全隐患或造成质量事故仍不接受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的项目部主要人员进行调整更换,乙方无条件执行。

  6、该项目工程决算书必须经甲方审核并加盖甲方公章且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应将业主收到该项且决算书的确认函交甲方决算部存档备案。

  7、甲方向该项目部派驻一名管理员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管理协调。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工资由项目部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4000元,由集团公司统一收支。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声誉,对因违反企业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对企业声誉发生不良影响的,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及行政责任。

  2、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催促业主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凡未进行报建手续及质量、安全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开工,如未办好上述手续开工,建设和城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必须遵照甲方发布标准合同实施采购,对进场的材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超重机械应使用采购年限为5年以内的产品。

  4、乙方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乙方及现场管理人员对外出具的承诺、欠条等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负责工程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的全部实施工作,全面按照合同的要求搞好施工管理,确保进度、质量、安全;因发生工期延误、质量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垫付款项等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从应拨转给乙方的工程款扣除)。

  6、乙方应保证工程按照施工合同如期完成,工期延期条件以总合同为准。认真执行施工安全法规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7、乙方自觉接受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的领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甲方授权下,处理与业主、设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8、乙方要按要求及时填写、整理、汇总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等资料,办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的签证手续,收集整理各种交工资料并按规定装订成册上报甲方审核。竣工时应移交完整、符合交工及归档要求的工程资料。

  9、乙方应按期上缴管理费,及时足额缴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税费,并将合法的完税凭证原件交甲方税务中心核验。

  10.乙方作为本工程项目施工的经济乙方,实行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总包合同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债务,包括承接本工程向业主所缴的各类担保金、经营费用及施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等,并承担风险责任。

  11、保证项目的工程款收入必须转入施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或者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号,未经甲方批准严禁在外设立账户。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工程价款应及时,上交甲方资金中心,不得坐支。未经审批乙方不得通过业主代付任何费用。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本工程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及大额度超进度付款的监督,必须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将工程资金使用在本工程施工建设上。具体执行甲方《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工程款收支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12、不得以项目部名义签订与本工程无关的合同。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必须采用甲方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其他合同,需提请甲方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查后方能签订。

  13、因该项目与任何第三人发生争议时,乙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及时上报甲方法律事务部,与甲方聘用的律师团队共同协商处理。最终无法通过协商途径解决的,由甲方决定诉讼或仲裁。因该项目发生的所有诉讼案件,必须由甲方的律师团队出庭应诉(除特殊情况外,乙方应与甲方法律事务部另行协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自行委托代理人。

  14、甲方接到法院(仲裁委)的起诉状(仲裁申请书2 3且内告知乙方核实情况,并由甲方财务部扣划乙方项目诉讼案件标的120%的工程款(无息),待案件处理完毕余款予以返还。

  15、按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按时缴纳税金,及时向甲方提供完税证明原件;若业主要求代扣代缴税金,则必须向甲方出具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允许代扣代缴的证明。

  16、不得以项目部及甲方的名义进行资金拆借及各种赊欠、贷款等业务;不得把乙方自身及本工程以外的经济、债务等纠纷连带至本工程。

  17、乙方对因经济承包工程引发的债权债务以及其它诉讼、仲裁及投诉等,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和经济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18、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提取和投入,并建立相应台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遵守甲方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规定。

  19、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劳保统筹费用的返还工作。并将交纳劳保统筹费的复印件向甲方财务部提交。

  20、乙方对单位工程进行分包,签订的分包合同必须报集团采供部备案。乙方在该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签订的劳务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目标责任书必须报集团采供部备案。否则,甲方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21、若该项目需要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明”时,乙方必须按照税务部门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方可办理。

  22、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甲方审批,并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六)财务管理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款进入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专用账户,不得由其他方代付款项。(发生一次处罚5万元)

  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和支付使用监控,乙方必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本项目施工以外的用途(发现一次处罚5万元)。乙方应及时合理支付工人工资,不得克扣、拖欠,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将上期工程进度款的工人工资的支付情况上报甲方。

  3、案件纠纷因乙方处理不当导致法院对甲方账户保全、冻结、划扣。若法院对甲方账户每保全、冻结、划扣一次,甲方将处罚乙方人民币10万元乙方还需按照甲方《内部资金借用管理暂行规定》承担以保全、冻结、划扣金额为基准的利息,利息第一个月以月息2%为准,从第二个月开始以月息3%为准直至案件处理终结。甲方财务部直接从乙方任何一项目工程款中扣除。

  (七)印章管理

  1、项目部章、技术资料专用章由甲方刻制。乙方假置伪造甲方印章或签名,一经发现,处罚10万元,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索经济损失。

  2、项目部印章由甲方委派人员保管,做好用印登记,并备存资料,对外使用时,应说明用途并经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工程技术资料印章仅用于与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库、的往来,往来函件及对外业务使用一律无效。甲方委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后的保修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建设主管部门、业主、甲方提出的问题不认真及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甲方有权视其情况予以处理,采取措施对施工队伍进行整改直至解除与乙方的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或者终止与业主的总包合同,其责任及由此造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的,罚该工程应上交甲方管理费的50%。

  2、乙方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引起法律纠纷的,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处以所有损失的50~ 100%罚款或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暗中抽逃或套取资金挪作他用,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无法按合同要求完成,乙方双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的,乙方应立即按规定支付所欠工资,并承担其责任,同时避免事态扩大。若乙方处理不当,致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第七条、收益分配

  乙方完成本责任书中约定的上交管理费指标后的盈余部分,加上或减去甲方对该项目的有关奖励或处罚,盈余部分由乙方合法自主分配。

  第八条

  奖罚

  1、工期无故延期每天扣风险抵押金1万元。

  2、安全不达标扣取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甲方负责投入。发生重伤事故罚风险抵押金1万元,发生死亡事故扣风险抵押金全部20万元,解聘职务并追究责任。

  3、未达到质量目标,扣风险抵押金3万元。

  4、未达到文明工地及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目标分别扣风险抵押金3万元。

  5、其他奖励按甲方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1、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2、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由于本工程的原因,甲方被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造成《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在工程所在地区暂停使用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的;

  (2)该项目出现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4)乙方对该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依据本责任书实际存在较大亏损风险。

  第十条其他

  1、在责任目标管理期间,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全部财产属于甲方所有或由甲方支配。

  2、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履行中,如需增减或更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办理。

  4、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式伍份,甲方保留叁份,乙方保留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责任人)电话:

  主管领导签字:

  责任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责任管理单位负责人电话: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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