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协议书

时间:2024-11-05 20:49: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保修协议书汇总八篇

  在现实社会中,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修协议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修协议书汇总八篇

保修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1.4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住宅领地凯旋帝景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5、供热及制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保修的时间性

  3.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4.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4.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4.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4.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5.乙方维修安排

  5.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5.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5.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5.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每人次。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为:

  6.1质量保修金返还的起止日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满2年,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保修质量无异议后7天内无息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80%。

  6.3保修期满五年,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保修质量无异议后7天内办理完成保修金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手续后无息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20%。

  6.4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其他

  7.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7.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保修协议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楼展示大厅装修工程。

  2、工程内容:装修一楼大厅背景墙、电视墙、展示台等。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二、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材料总造价:叁万壹仟捌佰肆拾贰元(¥31842.00元)整,施工费按照施工实际图案的平米数计算。每平米240元。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进入工地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材料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全部金额。

  三、甲方职责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4、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2、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3、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4、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保修协议书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 壹 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 壹 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

  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保修协议书 篇4

  甲方(产品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维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乙方电话: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设备使用地址:

  乙方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乙方为保证甲方保修期 年 月 日内的 产品正常使用,对产品保修方的协议产品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产品保修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产品保修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产品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维修。在法定15个工作日内,把产品维修好。

  2.在保修期内乙方在维修时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在保修期内乙方的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在保修期内乙方维修不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由产品保修方提供。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产品保修方不对此部件负责。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产品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计划,对甲方协议产品进行上门维护。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8.乙方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产品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产品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产品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产品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产品保修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产品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维修费用结算方式:乙方跟产品出售方协商,由产品保修方支付。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产品保修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修协议书 篇5

  买受人:_________

  保修人:_________

  设备制造商:_________

  上述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设备签订保修协议如下:

  一、保修范围

  保修人和设备制造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_________,以及各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保修期

  保修期自安装后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定期对设备运行状况回访,定期清洗,如有特殊情况,立即派技术人员上门检测,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行,提高使用寿命。

  三、保修装备及人员

  保修装备精良齐全,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配套服务物品齐全,检测手段先进,体现专业化素质。

  四、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保修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_________天内派人修理。保修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买受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保修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保修人施工质量或设备制造商设备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保修金

  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质量保修金为设备费的_________%,买受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将设备质量保证金返还保修人。

  六、其他

  保修人和设备制造商对本设备承担连带质量保修责任,设备制造商对设备质量负责。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 保修人(签字):_________

  设备制造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协议书 篇6

  甲方:********实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 《## 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进行由于施工引起的工程保修,现甲、乙、丙三方就相关工程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0保修范围及期限

  1.1保修范围

  1.1.1由于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原因引起的房屋保修;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保养。

  1.1.2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自行发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1.3由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对原结构及管线进行改动引起的质量问题,如: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凿洞开槽;改变电源线路、管道、电气设备以及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2保修期限

  1.2.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2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

  1.2.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和门窗的防渗漏,为5年。

  1.2.4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

  1.2.5以上项目的保修期限同《##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应一致。如保修的起始时间上有差异,以《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为准。

  1.2.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1.3 维修后的保修期

  1.3.1维修后的保修期不影响“1.2保修期限”,即维修后的保修期,在时间延续上不超过“1.2保修期限”规定的,按“1.2保修期限”执行。

  2.0 工程保修期内各方联系人员(乙方在保修期内安排专人负责房屋保修事宜)

  2.1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2 乙方常驻现场维修联系人

  土建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水电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3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4 乙方上述联系人一旦发生变更,应在1日内通知甲方、丙方。

  2.5 自项目向业主之日起三个月内维修由甲方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三个月以后的维修由甲方全权委托丙方(10.1附件《保修委托书》)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完全予以认同并遵照执行。

  3.0 保修责任约定条款

  3.1 业主报修的房屋质量问题,以户为单位,给予乙方一次整改维修的机会。完 工期限以丙方业主约定时间为准(丙方在施工前注明完工时间),乙方维修一次后,只要该户任何一个维修项,发生一次同部位、同性质质量问题的返修,或超出丙方同业主约定完工时间。乙方即退出该户的保修,该户此后的.保修由丙方另行聘请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3.2 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住户提出索赔要求,原则上由乙方与 业主协商、谈判解决,若因乙方原因不按约定期限与业主协商一致,则视为乙方自动授权丙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丙方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丙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承认。发生索赔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现金,不得从保修金中提取。若乙方拒绝赔偿,丙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赔偿费外,并从保修金中提取本次索赔费用的25%作为违约金,作为丙方处理投 诉的管理费及名誉补偿费。

  3.3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维修,收到维修通知后因乙方原因不到现场维修,乙 方除承担维修本身的所有费用外,另须按本次维修费用的10%补偿给业主,按本次维修费用的15%支付丙方维修管理费。

  3.4 急修项目:渗水、漏水、给排水、供暖、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如上水 管、供暖管道爆裂;设计有水房间的墙、地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空调、热水炉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乙方须在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应急维修,全面完成维修时间由丙、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5 对于急修项目的应急处理(如上水管、供暖管道爆裂;设计有水房间的墙、 地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等),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丙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抢 修,抢修项目如属原房屋施工质量问题,抢修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 承担,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6 一般保修项目:丙方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签发的方式通知乙方签收《维 修整改通知》,乙方应在12小时内给予回复并赶到现场组织维修。送达时间以乙 方收到电子邮件或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3.7 急修和一般保修项目,无论乙方有什么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派人到现场落 实维修事宜,则视为乙方默认施工质量问题属实。丙方有权委派第三方维修单位 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8 短时间(1日)内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乙方应服从丙方的安排, 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否则,丙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修缮,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在保修金中扣除;

  3.9 短时间(1日)内未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经甲、乙、丙三方最终确 认,若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则甲方给于乙方办理工程签证,按实结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10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 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业主提出的直接损失。

  3.11 乙方维修人员应按丙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丙方的管理,服从 业主的监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 支付违约金500元。

  3.12 责任确属乙方的,一旦维修条件具备,乙方应立即维修,不得以种种理由 推脱。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修缮,且因此发生的连带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3.13 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会同乙方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经整改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内容、保修期按本协议“1. 保修范围及期限”执行。

  4. 保修期间,因乙方保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本协议要求,由丙方另行聘请第 三方维修单位维修工程,其决算以《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xx年)》为基础上浮25%,另行约定单项维修单价(如:墙地面裂缝空鼓**元/m2等),商定后补签补充协议。

  5. 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原设计要求为准。

  6. 对于责任归属有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鉴定,明确责任归属, 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 保修金管理及返还方式

  7.1 自工程保修期开始起,乙方需结算及申请支付质保金时必须经丙方审批同 意,甲方方可支付。

  7.2. 维修费用结算:对丙方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发生的维修费用,丙方每 月5日统计上月维修数量及金额,并出具工程维修结算给甲方,甲方在10个工 作日内从乙方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并支付给丙方。

  8. 安全管理

  8.1 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总体《工程保修施工组织设计》。

  8.2 自工程保修期开始起,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确定维修方案的同时,乙方应提交《维修施工安全措施》,经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8.3 施工过程中,一旦丙方发现乙方未按《维修施工安全措施》执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丙方有权责令即时停工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8.4 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丙方有权对乙方罚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8.5 乙方必须做好维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导致乙方人员、丙方人员及第三方收到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6 业主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涉及影响业主装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丙方及业主商定,否则,造成业主损失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7 工作中应遵守政府部门、物业公司有关卫生、噪音、交通、绿化等规定,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9. 以上未尽事宜,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或协商解决。

  10.以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保修委托书。 保修阶段

  保修委托书.doc

  10.2.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0.3.

  房屋维修人员行为规范;

  10.4.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

  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doc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doc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doc

保修协议书 篇7

  编 号:

  委托单位

  电 话

  详细地址

  机 型

  机号

  保修费(大写)

  备 注 ——

  保修期限:新安装 保修一年或 万印张 ( 以先到为准 )

  签保或续约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保修期内责任:

  1、承保单位(甲方)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期内免费维修,保养上述机器不收取费用。 ( 更换零部件除外 )

  3、甲方在合同期内每月按时上门对上述机器至少做一次常规保养,保证其复印效果。(新安装除外)

  4、本合同所列的机器如出现故障,委托单位(乙方)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八个工作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及时上门服务,以确保乙方的机器正常工作。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6、合同期内,乙方所列机器需要更换零件,甲方应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原装耗材及零配件。如因甲方提供的.耗材质量问题引起机器故障,使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即更换耗材、零配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全责。

  二、委托单位(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说明书正确操作机器。

  2、乙方不得私自拆卸机器,不得请甲方以外人员维修机器,更不得私自更换零配件。否则,引起机器故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消耗材料,如乙方从其它渠道购买的耗材引起机器发生故障,由乙方负全责。情况严重的,视同乙方放弃本合同,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机器属正常老化或损坏,乙方应承担更换原装耗材及零配件费用。

  5、乙方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对甲方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及索赔额外不合理费用,向甲方主管领导投诉(电话: __________ )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盖章)   承保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修协议书 篇8

  发包人(全称):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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