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协议书

时间:2021-02-27 15:00:45 聘任书 我要投稿

聘任协议书汇编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聘任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聘任协议书汇编8篇

聘任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年。自成功注册之日(建设部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起满周年止。甲方共支付乙方报酬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工程师职称证书、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或电子版照片),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证件押金________整。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证件押金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执业印章及其他原件注册完毕3日内归还乙方保管(解聘证明注册时由建设主管部门收取,注册成功后不会退还)。

  三、自成功注册之日(以建设部网站公示为准)2日内,甲方应即时支付给乙方当年度报酬余款____元。上述金额包括了聘用工资等所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应支付的费用。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缴纳。

  四、聘用期间,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相关俱证书原件的,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一百元的补助。

  4、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并在补办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支援;学历证书丢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20xx元;资格证、注册证因甲方过错被吊销的,甲方赔付乙方2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无法达成续约,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以及办理建造师注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九、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

聘任协议书 篇2

  一、龙井市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聘用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授课教师。

  二、本协议期限采取“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应参照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四、乙方工资标准参照《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吉财行[20xx]486号)执行。

  五、此协议为非全日制用工,故商定甲方不需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乙方不享有甲方除按月支付报酬的其他单位福利。

  七、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正常工作需要。

  八、甲方的培训管理及项目信息和人员情况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乙方承诺:

  1.遵守甲方相关管理程序的规定。

  2.甲方安排乙方授课时能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时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

  3.甲方的培训管理及项目信息和人员情况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任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公司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聘任协议:

  1.甲方聘请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担任工程技术顾问职务,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聘期为_______年。

  2.工程技术顾问实行年薪制,年薪为人民币元,在本协议订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每年薪水一次性付清。

  3.聘用期间,乙方应注册于甲方公司。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其工作相关的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最高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等的复印件)和照片,做好配合工作。乙方要保证所提供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乙方不承诺注册一定成功,若注册失败,甲方需赔偿乙方一年的聘用工资。

  4.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证书和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甲方不得将乙方证书用于工程招投标。如因工作需要,需乙方承担本协议之外的职务时,应与乙方协商取得乙方同意,并支付额外报酬。

  5.乙方证书注册于甲方公司期间所涉及的继续教育、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及与甲方公司工作相关的交通、住宿费用等均由甲方支付。

  6.有关职称、学历、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注册证、建造师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等个人证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可以合理合法借用,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7.聘用期间如一方需提前终止聘用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乙方需终止聘用协议,甲方必须依法按照乙方要求给办理所有证书的交还、年检、注册、变更、转移等工作。聘用期满后,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协商继续聘用与否。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复印件)

聘任协议书 篇4

  甲方: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缓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甲方同意聘任乙方为甲方的兼职仲裁员,并向乙方发放聘书。

  第二条 聘期为一年。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乙方的考核情况可以续聘。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故双方间的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甲方无需为乙方缴交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无需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支付乙方津贴、补贴、奖金等劳动待遇。

  第四条 聘期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办案所需的办公场所(主要为仲裁庭和办公室),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二)根据办案数量和质量获得劳务费。劳务费标准根据《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每人每案200元,若聘期内上级通过有关规定对办案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的,乙方的办案劳务费根据规定同步调整。

  (三)依法依规进行办案,有权拒绝聘任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及其领导发出的有违法律法规的指令。

  (四)享有与甲方专职仲裁员同等的培训、受教育的权利。

  (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甲方指导,自行安排有关文书的送达、开庭及书写法律文书的时间。

  (六)在聘期内,若甲方不按规定或约定支付劳务费、不按要求提供办案所需必要条件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聘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聘任期间不得在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中担任代理人。

  (二)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根据法定标准和甲方指定的合理标准办结甲方交办的案件。

  (三)乙方在办案时需独立完成以下工作后方可结案:

  1、从甲方立案人员中接受案件并签名确认:

  2、根据甲方指导安排案件开庭时间及法定期限内完成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及答辩通知书等文书的送达事宜;

  3、在庭审中以仲裁员身份参与审理案件;

  4、书写调解或裁决法律文书;

  5、依法将调解或裁决法律文书送达至相关当事人;

  6、根据上级规范性文件及甲方指定的合理标准将案卷进行归档。

  (四)乙方在办案过程中,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办案场所及相关物品,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场所或物品毁坏的,应照价赔偿。

  (五)维护甲方名誉和荣誉,若因乙方的不当言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通过赔礼道歉等方式以恢复甲方名誉或荣誉等。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庭审纪律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审理期限内完成办案任务的;

  (三)因工作失职造成仲裁案件材料被盗、丢失、损毁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仲裁员培训的;

  (五)其他不认真履行仲裁职责的行为。

  第七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予以解聘:

  (一)因个人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兼职仲裁员;

  (二)聘期内未能完成年度办案任务的;

  (三)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32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四)在聘期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有玩忽职守、滥用权等严重违法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