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倡议书

时间:2024-06-20 09:13:07 倡议书 我要投稿

电动车的倡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需要使用倡议书的事情愈发增多,通过倡议书可以激起更多的人响应,在最大的范围内引人们起共鸣。那么你有了解过倡议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动车的倡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动车的倡议书

电动车的倡议书1

广大市民朋友:

  为大力推广绿色出行方式,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元谋县首批共享电动自行车“得意骑骑”“喜骑”已正式入驻县城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自投放以来,以绿色出行深受广大居民朋友的喜爱与追捧,成为一种新型时尚的代步工具。然而,在共享单车逐渐融入城市生活的同时,也出现了乱停乱放、违规骑行甚至恶意损坏等一系列不文明现象,既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也影响了元谋作为美丽县城的形象。为进一步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让我们在共享电动自行车便捷的同时,也共享安全与文明。为此,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倡议如下: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

  弘扬社会新风,积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的出行理念,引导家人朋友转变出行方式、改变出行习惯,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好我县的交通秩序和生态环境。

  二、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积极运用各类社交软件向身边的人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文明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使文明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听从交警指挥;践行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逆行;家长不要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扫码开锁用车;坚持单人骑行,不骑车载人,佩戴安全头盔,杜绝一切违规用车行为。

  四、做社会文明的监督者

  广大市民朋友要遵守社会公德,对不文明骑行及时劝导、劝阻、制止。对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参与我爱元谋“随手拍”,监督一些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城市文明。

  市民朋友们,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交通工具,文明用车文明出行,是我们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我们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实际行动,特别是家长朋友要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守护创卫成果,为建设文明、和谐、平安元谋贡献一份力量!

电动车的倡议书2

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加大,安全事故隐患也在不断增加。数据显示,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我们向您发出倡议:

  一、遵守交通法规、注重文明礼让,不在快车道骑乘电动车,在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二、劝导您的家人和身边同事、亲友、朋友和您一起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三、从事外卖、快递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格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抢行、不闯红灯。

  四、从安全性考虑,建议选择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且一定要配备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戴好安全头盔,祝您平安幸福!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3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县部分电动车驾乘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导致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50%。在涉及电动车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比80%以上,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在此我们倡议:

  1、电动车驾乘人要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电动车驾乘人员在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3、在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要在正规渠道购买检验合格、质量有保障的安全头盔,质量不合格的头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4、每个驾驶者应以身作则,应主动劝告家人,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5、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能带一人(12周岁以下儿童)。

  6、严禁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篷(伞)、挡风罩等装置。

  安全从“头”守起,平安从“我”做起。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xxx

  20xx年6月6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4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发。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十分危险,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1、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严禁闯红灯。

  2、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时要把安全带系到适当位置。

  3、家人主动劝导。每个驾驶者应以身作则,应主动劝告家人,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 、购买质量达标头盔。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5、限制驾驶年龄。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

  6、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商丘是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应当争做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道路畅通靠大家,安全连着你我他。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请大家驾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xxx

20xx年6月10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5

全市广大市民: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遏制和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xx市文明办就动员全市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上牌我带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摸排掌握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

  二.文明交通我先行。全市党员干部职工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尊崇。全市广大市民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xx市文明办

  7月6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6

各位“蓝鲸”们:

  大家好!

  近来南京的马路上有不少骑电动车的市民朋友们佩戴上了安全头盔,但也有少部分市民仍然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戴不戴头盔是我个人的“自由”,出于种种原因,没有佩戴头盔就骑行上路了。

  在刚刚召开不久的两会上,着重强调了人民安全至上的理念,国家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安全。可生命是自己的,对每个人来说,我们不应当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并确保自己生命安全吗?

  众所周知,电动车因身姿纤细,动力十足,环保耐用,像五色的河流穿行在城市各个角落,方便的同时实则暗流涌动,危机四伏。电动车相较与汽车来说,刹车性能和防碰撞功能都不堪一击。如果出现碰撞事故,电动车主最易受伤的部位就是头部,头部又是人体非常重要而薄弱的部位,不戴头盔骑行,往往会造成重大的伤害事故。

  天气渐渐炎热,闷热的头盔必然不会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在过去,头盔主要是骑行摩托车的`车手的必备,这种认识似乎已经成为市民的思维定势,这给我市全面普及电动车骑行戴头盔,又增添了一道难题,因此我在这里提出以下倡议:

  第一、树立安全意识,做能自我保护的市民。

  电动车车主们,相信大家一定看过各种事故现场的视频。在车祸发生时,头盔能保护我们脆弱的头部,使事故受害者逃过一劫。而没戴头盔的人,常常在车祸中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心中有安全,做安全事,行安全路,才能平安顺利。

  第二、加强安全防范,关注未雨绸缪的细节。

  在公路上有的骑行车主会边骑行边听耳机,甚至看手机。这些人里有人戴着头盔,有人没戴。没戴头盔的人固然是安全意识极其淡薄,但戴了头盔的车主也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关注一切风吹草动,车来避让,鸣笛有理,防止路怒,对自己负责,为他人着想,防患于未然。

  第三、传播安全知识,扩大正能量的影响。

  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同一个世界中。每个人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社会的一员,有责任和义务为身边的人传递正能量,为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为身边的人改变旧观念做贡献,给社会风气增添亮色,以身作则,从骑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开始,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何乐而不为?

  生命至上,安全先行,如果我们南京所有的市民能提高素养,佩戴头盔,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城市秩序,南京的明天会因为你的安全素养提高一小步而更加美好。

  一名中学生:xxx

  20xx年6月

电动车的倡议书7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雨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广大市民群众要不断提高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主动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提醒身边人为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劝导工作人员和社区小区业主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

  二、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推动者。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主动关注、劝导身边驾乘人员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引导他们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头盔;要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工作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践行者。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没有旁观者,广大市民群众要把文明交通“常记心中”,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践行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来。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有效措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筑牢群众出行的安全屏障,让平安相伴,让幸福相随。

  雨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7月25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8

广大居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就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登记,挂牌出行。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到邱县交警大队或电动车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网点登记挂牌。县直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践行“文明驾驶”行动,以身作则,时时劝导提示身边亲友主动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提醒身边人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戴好头盔,安全出行。乘骑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大小要适合自己,有一定透气性,视野要好。佩戴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不可前仰或后翘。

  三、遵守交规,文明出行。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靠右侧通行,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车要挂牌、人要戴盔”。主动申请免费登记挂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共同养成良好的安全、文明出行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文明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邱县文明办

  7月21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9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1、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混行;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安全头盔时,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正规厂家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近期,xx市交警大队将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车的倡议书10

全区党员干部职工:

  为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区文明办就动员全区机关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上牌我带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摸排掌握干部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教育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

  二、文明交通我先行。

  全体党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尊崇。

  全体党员干部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委员会办公室

  6月23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11

尊敬的业主:

  您好!

  由于近期频传电动车进楼入户引发火灾事故,事关居民小区人身财产安全,物业尤为重视,已陆续开展僵尸车清理及安全巡查。电动车进楼入户已成为社会性难题,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离不开每一位业主朋友的全力支持,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防范的通告》要求,物业特此提出倡议:

  1. 请将电动车放置停车棚,勿放在过道、楼梯间;

  2. 请勿将电动车停放在单元门口;

  3. 请勿飞线充电,严禁电动车进电梯,严禁在家充电;

  4. 请勿在室内或超长时间为电动车充电;

  5. 请勿在电动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

  6. 勿将电动车在阳光下暴晒,勿在高温环境下充电;

  7. 勿在行驶后立刻充电,充电结束及时关闭电源;

  8. 充电中勿开充电桩门,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充电;

  9. 请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老旧电动车请及时检查电瓶线路,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0. 请勿对电动车加装电池和改装,不要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动车充电;

  11.长期不使用的非机动车辆请联系物业放置收纳点,避免长期占用车棚,浪费公共资源;

  12.请大家相互监督、提醒,必要时可联系物业或派出所,举报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

  同时也提醒大家,电动车一旦出现短路问题,30秒即可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就可达到1200度,浓烟有毒气体扩散速度远超居民逃生速度,吸入3-5口即可致人昏迷,失去生命!

  望大家提高安全意识,杜绝电动车上楼,为了家人及四邻安全,请大家共同监督遵守,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12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xx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一、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海 盐 县 文 明 办

  海盐县直机关工委

  20xx年7月26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13

全市广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造成的伤亡,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为此,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韩城市文明办郑重倡议:

  1、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2、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倡导文明礼让。横穿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6、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望全市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陋习,学会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文明创建”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14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有序停放,我县在各主要路段两侧施划了部分公共停车位,方便广大市民临时停车,当前正值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的关键时期,在此向全县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1、驾驶机动车要按照规定地点、规定时间、规定方向有序停放,不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严禁占压公共绿地、人行道和消防通道。

  2、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并停放在路两侧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不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绿化带、门店前边等公共区域。

  3、倡导城区绿色低碳环保出行,在城区范围内尽量停用或少用机动车,做到“非必要不动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对于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相关执法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15

亲爱的邻居朋友们:

  电动车使用轻快便捷,为我们日常的出行带来了极大地便利。随着电动车的`普及,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日益凸显,存在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资料显示,20xx年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数量高达1.8万余起。由此可见,电动车规范停放不可小觑,我们要时时刻刻从身边做起。为此,我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向物业建议设置停车棚,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停放区域远离安全出口等重点场所。

  制作“不乱停放电动车”的标签或立牌并张贴。

  看到乱停乱放电动车的行为,应该要及时劝说并制止。

  向亲朋好友普及和宣传乱停乱放电动车的危害。

  “你我多费心,车棚更舒心。”电动车停放安全关乎着我们每一个人,为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请大家规范停放车辆。邻居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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