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的倡议书

时间:2023-12-24 09:06:36 倡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出行的倡议书范文

  在现实社会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倡议书,倡议书具有公开性的特征,是一种广而告之的书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倡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出行的倡议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出行的倡议书范文

  安全出行的倡议书范文 篇1

  你们好!

  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出行才会更加安全。但现实生活中,个别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学生道路交通事故42起,造成44名学生受伤,9名学生死亡(中学生3名、小学生6名)、同比上升12.5%,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在此我们郑重倡议:

  1、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周岁以上学生;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急刹或急转弯,不驾驶未经年检的摩托车。

  2、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转弯前要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准载乘12周岁以上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遇红灯时不越线停车。

  3、学生家长要带头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及由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及车况差、超员的车辆。同时,不得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把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

  4、每一个学生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劝告家长文明参与交通,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超员、不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骑乘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生命只有一次,一个完整的家庭对家长、对孩子都十分重要。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安全出行的倡议书范文 篇2

亲爱的同学们:

  当我们背起行囊,肩负着家人的希望,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蓝图,从五湖四海汇聚到兰州交大时,当我们漫步于人来人往的宽阔街道时,常会慨叹这座城市和校园的繁华与美丽。但您是否注意到隐藏在交通线上的危险呢?

  近期,由于我校周边道路重修,交通混乱,横穿马路现象屡有发生,从而增加了很大的交通隐患。

  我们拥有年轻的身躯、远大的志向,却往往会忽略交通安全这种“小事”;我们谈理想、谈报国,却常常忽视“珍爱生命”这一底线。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更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远离血腥和悲痛,远离伤痕和担忧,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规范交通行为,文明出行;

  二、出行时走地下通道,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或聚集停留;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护工作,发现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

  三、在校园内提倡步行或使用自行车,不提倡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四、杜绝不良骑车行为。不逆向行车,转弯时提前减速,看清四周情况,不抢行猛拐;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不骑车带人、骑车打伞、并排骑车等。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培养良好、文明的骑车习惯,为校园交通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五、积极反映现存问题。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安危,平日在校园出行,我们要结合自身体会,积极提出校园安全问题的改进建议。为交大校园的交通安全尽一份心,为我们自己营造一个安全惬意的校园环境出一份力;

  六、加强自我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校园安全的使者。积极参加“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高我们的安全、文明意识,树立安全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一丝不苟地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走进我们的.生活。

  为此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于20__年12月3日起连续一个月在我校校门口维持、疏导交通,方便大家通行。届时,望广大师生能够积极配合,支持志愿者的工作。

  每一个交大人都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生命,校园交通安全关乎我们每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每一个交大人都应该关心交大校园的交通安全,这是我们交大人应有的责任!我们每个交大学子从我做起,决不让悲剧发生在交大的校园中,让我们携手共营,让交大校园更安全、更美好、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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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