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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冤案
我曾经经历过一场冤案。让我刻骨铭心的难忘。
那是六年级上学期的一天,我和我的同学杨若辉、还有一班的王翰冰一起放学坐地铁。可是呢;我这个“羊”同学特无聊,总喜欢说我们班的×××喜欢我们班的×××。他经常在地铁上跟我们侃这玩意,我都能倒背如流了。他这种人使我彻彻底底的明白了为什么说“八卦是人的天性”这句话的意思了。我和王翰冰对她这些话不予理睬。这几天她几乎把全班的人都侃过了,现在她倒来说我了,捕风捉影地说我喜欢一班的×××。正好跟我们坐地铁的有一个是六(一)班的,他只听了“羊”同学的片面之词,第二天一大早就如获之宝的跑到学校散布谣言。
中午,我和一班的同学坐在一起,其他同学们就在那儿神神秘秘小声的说我的八卦,就在这时,王翰冰也像发了疯似的在那儿狂吠“林嘉浩喜欢一班的×××。”结果每过来一个人都会问我:“你是不是喜欢×××呀?”这可把我气死了。我还从没受到过这么大的委屈呢!我坐在那儿一边看书一边回答别人的问题,一连说了几十个“没有”。可人就是一种奇怪地生物,你越跟别人说,别人越认为你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愈发觉得那个散布谣言的人说得很对。
结果,我就是这样被蒙上了冤,所有人都说我喜欢一班的×××,任凭我有千张嘴也辩不过他们。我解释说破了嘴也没止住谣言,无赖之中,只好安慰自己:说就说吧,反正那又不是真的。不过我却感觉特委屈,好像心被别人锯出了一个大口子,怎么样都愈合不了。哎!被蒙冤的滋味真不好受,我真的很想把那些散布谣言的人痛扁一顿。
终于事实胜于雄辩,一个星期后,谣言总算不传了,但是这一次的蒙冤让我感受到了委屈的痛苦,更加体会到凡事不能道听途说,得以事实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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