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时间:2024-06-09 09:23:2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优秀】厂房租赁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厂房租赁合同15篇

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人:身份证号:承租人:身份证号: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租赁房屋的所有,出租该厂房。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要求,欲承租该厂房用于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出租人将房”),租赁给承租人经营。该厂房类型为商业用房,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见附件—2)。

  3、租赁期限为_____年,起租自出租人保证依法拥有该厂房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厂房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该厂房提出权利主张,承租人的损失责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应在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承租人在该厂房。承租人不得将该厂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租金为止。

  2、本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为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违反本合约各项条款之规定或未经出租房同意擅自终止本合约,承租方同意该保证金出租方无需返还。

  4、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按该厂房实际使用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按承租人承租该厂房平方米,应承担物业管理费____元/月。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赁该厂房需要自行承担水、电、通讯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电等部门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方式与本条第二款相同。

  1、确保承租人的合法经营不受与该厂房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经营。

  2、出租人承担因出租该厂房所应向政府交纳的税费

  3、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该厂房转让给第三方。

  1、由承租人自行装修该厂房(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征得出租人认可后放可进场施工。承租人不得对该厂房作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租人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a、立即停工b、即时整改c、收回该厂房、终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装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出租人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3、经承租人装修后该厂房的装潢物,在合同终止后,在承租人同意后,其处置权归出租人所有。

  1、承租人在该厂房的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商、合法经营、合法从业,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出租人对商品质量、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权在该厂房内自行组织各种活动而无需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3、承租人存放于该厂房内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该厂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在该厂房内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负责该厂房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环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租赁的该厂房内承租人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4、承租人在该厂房内陈列或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负责起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有损顾客权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誉受损时,承租人应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承租人在该厂房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码标价。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内陈列或销售的商品发生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专权、著作权或其他权益,承租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出租人无关。

  6、允许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权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时间进入该厂房察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现违章出租人可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承租人有约束力,承租人必须严格执行,纠正违章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出租人应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设或悬挂处,并经协商有偿为承租人提供在该厂房外或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该厂房后,承租人负责该厂房范围内门窗、电力、消防设施等维护。承租人应妥善使用该厂房,保持该厂房原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出租人对该厂房主体结构的检查和维修。

  9、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1)该厂房主体结构部分发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而损坏由出租人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损坏的,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组承租人应做相应的经济赔偿;承租人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电以电表及控制箱为界,靠该厂房一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表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表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3)弱电系统以该厂房控制箱为界,控制箱靠该厂房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该厂房内部消防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或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食品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1、本合同字签订之后,经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可变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四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

  3、为使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区域大多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承租人理解并支持出租人的调整。

  4、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经出租人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内,承租人未曾以书面向出租人发出要求续租的通知,则出租人有权在租约期届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1、出租人、承租人都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随意撤离该厂房,造成事实上停止营业一周的

  (节假日除外);

  (3)由于承租人经营的商品质量或销售手段或服务项目及内容导致消费者投诉,承租人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重影响出租人声誉及利益的。

  (6)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收回该厂房,并没收保证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作为对出租人预期利益的补偿,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诉讼纠纷,双方确认向对该厂房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3、本合同共

  附件一:场地位置图(用红线标明)

  附件二:合同双方营业执照等相关执照及许可证等(复印件)

  出租人:承租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厂房约平方米及厂房以南的空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车间、住宿和院坝,租给乙方使用。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独立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租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限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水电能在3日之内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租赁费用租金以该租赁物按每年人民币_____万元整(元)计取,第一年的租金在签订合同的当日乙方交给甲方,以后每年______月15至30日缴纳第二年租金。

  第五条甲方责任

  1、供电提供不小于150的变压器供乙方使用。

  2、供水提供乙方生产、生活用水。

  3、路通确保畅通的运输道路;确保不受外界干扰。

  4、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维护乙方利益不受损害。

  5、甲方代表须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6、确保租赁物结构安全。

  7、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和出卖,无论市场租金如何变化,不得变动租赁价格。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不得更改租赁物的使用性质。

  3、不得损坏建筑物,变更房屋结构。

  4、不得拖欠租金,先付款后用房。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

  6、按时缴纳乙方使用的水电费。

  7、厂房地面硬化,进厂房的道路硬化。

  8、厂房内至配电房供电线路布置。

  9、安装使用的水表。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让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物业管理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租赁物的.转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

  3、甲方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应退还当年租金的两倍款项作为赔偿,并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4、乙方在甲方违约情况下可以解约。

  5、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以解除合同,按实计取租金,如乙方要求续约,甲方应免除该期间的租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双倍退还乙方租金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违约,不得退还租金。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代表:代表: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房(带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前_______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__年__月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厂房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厂房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_____年零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正(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3、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出租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租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合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三方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印)

厂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x,租赁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厂房类型为xx结构。

  二、工业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x个月,自x月x日起,至x月x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租赁期x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x元。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年租金为x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x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x门电话。如需x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x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厂房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方)朝阳区凤凰办事处莲花小区樊集团8号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5321016

  乙方(承租人),昭通市盐津县罗燕乡包龙村河坝俱乐部五号,法定代表人:王福重,身份证号码:53212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的厂房和房屋,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概述:

  1.厂房和房屋位于珠海大道旁团结路西延长线交叉口以北约100米处。

  2.房子建筑面积240 ㎡,共两层,场地面积为㎡。

  Ii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五年,20 年3月5日至20 年3月5日。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前三年(年租金:48,00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后两年(第四年、第五年)房屋及厂房原价增加20 .00元,即后两年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期满后支付第二年租金。

  3.其他条款

  1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证人: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7

  承租人: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

  鉴于:

  1.甲方为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书见附件】,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设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______条规定提供给乙方______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设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0)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2)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3)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4)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5)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6)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7)月:指日历月。

  8)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设置,建筑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______。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_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租金按__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以______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______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Υ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λ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δ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δ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Υ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将不作为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第十一条承租人限制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7.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7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______倍支付违约金。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没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保险

  1.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赔偿限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通知送达

  1.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δ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____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其他

  1.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租赁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房东)【甲方】:_____

  承租方(房客)【乙方】: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一、租期暂定 。即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租期内房租 。乙方按 一次付给甲方,同时乙方不得转租。

  三、乙方负责租期内的水电费等自主需要产生的`费用。其中水费按照五______元/人/月结算;电费按照实际使用度数结算,甲方按照每度电壹______元标准收取电费。

  四、乙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峻。

  五、甲、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_______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擅自损坏、拆改房屋结构,如需装潢,需经甲方同意方可。

  七、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如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有乙方负责,并按价赔偿给甲方。

  八、租房押金为:乙方到期不续租,产生费用全部结清完毕,甲方需将押金退还乙方。

  九、乙方不得在租住房屋内从事传销等违反国家法规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房屋。

  十、如在租房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如:政府规划拆迁

  等,乙方需遵守国家政策及时和甲方联系,双方协商,甲方有权结算并退还乙方租金、解除协议。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附:

  电表底数:_____ (度)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乙方:(承租方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本合同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为乙方提供厂房、仓储、场地等租赁服务,用于乙方生产、仓储、物流等业务。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起止时间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赁期限为(__年___月_日)。甲方如果需收回厂房/仓库,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租赁物及服务内容

  1、租赁物

  租赁物为甲方所拥有的厂房、仓储、场地等房产。

  2、服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的厂房、仓库、场地等物业服务,并在租赁期间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2)租赁物的`外部维护及修缮(如屋顶、墙面、门窗等)由甲方承担,租赁物内部设施维修及修缮(如电器、水管、空调等)由乙方承担;

  (3)如果租赁物损坏或出现其他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

  (4)租赁物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所需的保险费用在租赁期限内增加,由乙方按照增加额支付,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增加的保险费用单据。

  3、租赁物的使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使用租赁物进行正常的生产、仓储、物流等业务活动;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需保证租赁物不损坏并按规定使用,如果损坏租赁物和附属设施,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应遵守租赁物相关的法规和限制条件,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出租、抵押或出售租赁物。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金:乙方租用甲方物业每个月应支付(租金金额)元,其中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维护费用等;

  2、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账户信息,在每月1日前将租金全部付清;

  3、逾期付款: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

  4、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缴纳(押金金额)元保证金,用于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和完好程度。在租赁期限届满时,经甲方确认租赁物无任何损坏,押金应及时退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者其他费用,甲方有权进行催告,并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直至追讨清算为止;

  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抵押或出售租赁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

  3、如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租赁物损坏或者影响到甲方的其他租赁业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条纠纷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解决。

  第七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合同与政府法规产生冲突,则以政府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厂房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合法所有人或拥有承租权,乙方希望租用甲方的厂房,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位于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生产车间、办公楼、食堂等设施一应俱全。

  2.厂房的`用途为________,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到期前30日与甲方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厂房租金为________/月,总计________元。

  2.乙方应按季度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另行协商。

  四、其他费用

  1.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承担水、电、气等费用。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预付费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水、电、气等费用。

  五、厂房维修及保养

  1.乙方应合理使用厂房,并妥善保护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厂房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厂房进行维修,如厂房需要大修,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租金达3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腾空厂房。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1)乙方拖欠租金达30日以上;

  (2)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无法接受;

  (3)乙方擅自改变厂房用途,或转租给他人;

  (4)乙方利用厂房从事非法活动。

  2.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

  (1)合同期满;

  (2)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合同。

  八、其他

  1.双方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机械设备及厂房概况:

  1、机械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

  2、甲方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平面图见附件红线部分)。

  3、该厂房内安装有供加工设备的动力装置及照明、供水设施。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机械加工厂房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三、租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续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返交给甲方办理退租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计算机结算方式:

  1、设备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小时,确因工作所需应通知甲方。

  2、租赁费计费方式: 年租金 元(人民币: 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 元,厂房租金 元)

  3、若租赁在合同期内提前结束,租金按以下结算:每月15日前退租的,交半月租金;15日后退租的,交正月租金。

  4、租金在每年的 月 日以 形式交付给甲方。

  六、设备租赁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指新设备)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移交设备时甲方应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2、甲方保证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合法性,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2、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3、设备租赁期内,发生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即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6、除厂房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乙方拆除添置设备时,不得损坏厂房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乙方应保证厂房所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些争议,甲、以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有关条款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至设备完全交还甲方并结算完租金后,本合同自动废止。

  附:机器设备清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1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将厂房(共3间,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及办公楼2栋(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厂房及办公楼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8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递增方式:

  (本合同所计算的租金均不含税)

  四、付款方式:

  每年付款一次。租赁厂房办公楼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必须提前 日付款。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厂房(及空地)改造、办公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内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归甲方所有。

  六、租赁期内甲方的责任:

  1、提供乙方所需水、电,保证道路、排水通畅,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方便。

  2、甲方提供房屋必要的维修,如屋顶漏雨、内涝等。

  3、甲方协助乙方注册公司并出具相关手续。

  4、协调处理周边关系。

  5、协助乙方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及其它相关手续。

  七、租赁期内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改造、增加设备或改变地表状况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合法经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标准、环境污染指数、办理外来人员的各项手续。

  3、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4、乙方所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按规定价格向相关部门缴纳全部费用,如遇出现漏水、漏电,按实际用量分摊。

  5、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计生专干做好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人。

  八、乙方税收转后湖地税所,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责任事故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将属甲方的厂房及其它设施进行抵押、变卖等。

  十、如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办公楼并阻止乙方使用,合同终止,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如遇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如国家补偿搬迁费则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乙方搬迁费。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租赁的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合同内容发生纠纷,向武汉高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承租期内,甲、乙双方除本合同约定条款可解除合同,无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解除合同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1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__年__月__日至年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盖章或签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______月租金共计为人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和第______月的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______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______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1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6.2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装修条款

  7.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7.2 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 免责条款

  8.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8.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1.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11.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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