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4 10:22:3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仓储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仓储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仓储租赁合同

仓储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 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4.2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

  4.4电费每月结算一次,每度元。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份保证金人民币 元。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 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现金交付,同时交付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 乙方应于每月交付租金的同时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 : 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7.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州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租赁物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否则自动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对该仓库进行清场处理。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11.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日,乙方未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 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2.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14.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1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执份。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仓储租赁合同2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仓库及配套设施事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及配套设施的住所与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汇通大道7号的自有仓库及配套设施,租赁给乙方用于货物储存及相关营运,乙方同意承租。具体储存货物规定见下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仓库及配套设施的规定

  (一)面积、坐落位置:

  (二)确认方式:

  1、本合同仓库区(库位)、办公室、出入库装卸区、停车场地面积及坐落位置由双方共同实地测量,绘制平面图并签章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办公室以本合同确认为准。其他设施及位置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签章确认。

  2、确认方式的其他约定: 。

  (三)仓库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满足条件:

  1、本合同仓库及配套设施具备消防安全标准,在现有已具备的条件下,同时基本满足防盗、防雨、安全、整洁要求;库区道路畅通便利,可满足乙方货物出入库需要。

  2、基本满足条件的其他约定 :。

  四、费用标准及结算支付规定

  (一)费用标准:

  (二)结算支付规定:

  1、确立并坚持"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

  2、本合同所有费用结算支付日为每月期壹次性足额向甲方结算支付本合同所有费用。若遇非工作日,则在非工作日之前结算支付,不得延期。

  3、仓库租赁费、办公室租赁费、装卸管理费、卫生费、停车场地费按月支付。本合同签章后当日支付首月费用,此后,每月到期支付下月费用。本合同终止时,当月租赁仓库实际使用天数不足10天(含10天)时,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际使用天数超过10天时,按整月费用额计算。

  4、租赁保证金在本合同签章后当日支付。租赁保证金至本合同期满,且不再续订并乙方按期足额支付甲方全部费用、在租赁期内无违约及甲方财产验收后,由甲方一次性足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5、甲方为乙方提供装卸服务时,由乙方当月据实向甲方结算支付装卸力资费。乙方自行装卸时,必须按本合同标准规定向甲方按期足额支付装卸管理费。

  6、安装水电表的,水电费按月抄表据实结算支付。未安装水电表的,每月到期支付下月费用。若遇水务及供电部门水电价格调整,则本合同水电价格随之调整并按照新定价格执行。

  7、乙方逾期逾期截止的并按违约费用额的每日3%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日仍未向甲方结算支付本合同费用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留置乙方库存货物,且甲方不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向乙方追偿违约费用、违约金及所受损失赔偿。

  8、结算支付的其他规定: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承租仓库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并制定和依据管理制度,对乙方承租仓库及相关设施的使用实施管理。

  2、甲方享有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期足额向乙方结算计收所有费用的权利。

  3、甲方享有签订本合同时,核验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前置审批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权利。

  4、甲方享有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管理制度,合法文明经营的权利。

  5、甲方权利的其他约定: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印章,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2、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仓库。乙方若需扩仓时,甲方在收悉乙方书面商函后优先考虑仓库提供,扩仓协议条款另行商榷。

  3、甲方负责乙方承租仓库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非甲方人为因素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供用电、给用水及合格照明设施,其资产所有权归甲方。甲方遇水电部门通知停水、停电,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若遇水电部门突然停水、停电或遇不可抗力和非甲方人为因素的除外。

  5、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承租仓库外区域的安保服务。

  6、甲方义务的其他约定: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在《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2、乙方享有所承租仓库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权。

  3、乙方权利的其他约定:

  (二)乙方义务:

  1、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前置审批项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印章,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2、乙方库存货物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消防安全标准等级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储存有毒、易腐蚀、易燃、易爆、遇水燃烧等高危货物。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期足额向甲方结算支付所有费用。

  4、乙方承租仓库为自管库,其库存货物由乙方自行管理。因乙方原因导致库存货物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货物堆码,必须按照《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留足且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五距,严禁超高码放。严禁在租赁仓库区域违规用电、用水、用火。工业园区域内严禁吸烟。(具体安全条款签署《安全责任协议》并规定)。

  6、乙方出入库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门卫制度,主动做好门卫登记;所有携货出库的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置备并主动向甲方门卫交验签章出门证。凡持有乙方签章出门证的出库货物,均视为有效出库,甲方不承担鉴别乙方签章出门证真伪的责任。

  7、乙方承担承租仓库及配套设施管理责任,若有损毁,须妥善维修复原。不得擅自随意装修甚至改变结构,需装修必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本合同执行期满或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须终止本合同,其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不得因此损坏仓库及相关设施结构。

  8、乙方不得将承租仓库及相关设施转让第三方使用或用作其他用途。

  9、乙方必须加强承租仓库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在库区内的装卸、货物整理等所有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将自有废弃物集中存放,确保库区整洁。

  10、乙方若需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仓库面积外增加租赁面积必须在日前书面函告甲方,以便甲方安排。

  11、乙方义务的'其他约定:

  七、货物发运及物流配送

  乙方库存货物均由甲方提供发运及物流配送服务,货物发运及物流配送服务的具体事项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中途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无故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

  (二)合同期内:若有一方确需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或约定条款不能履行时,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须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协助腾退租赁仓库及相关设施。

  (四)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若乙方仍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时:违约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必须按实际损失额向对方足额赔偿。

  (二)承租期满: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清空仓库并向甲方交接的,则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延期交接给甲方造成的迟延期间仓租损失,并按照仓租损失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违约赔偿:违约方不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受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违约金或损失赔偿。

  (四)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

  十、免责条款

  在符合法律的合同规定条件下,若发生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且得到确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其自身过错,无过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未尽事宜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协议条款规定,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法律纠纷,双方均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且加盖骑缝章,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首期费用和租凭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11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执照号码: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执照号码: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仓储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政府对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抚州市的拥有完全产权的占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于仓储。

  二、本仓储用地年租金为 元/年。租金于每年初按年以现金支付。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规定价格收费。

  四、仓储用地租赁期为:二十年,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以公历计算)。

  五、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仓储用地的土地费、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改变仓储用地用途。

  七、甲方保证该仓储用地无产权纠纷;甲方应保证仓储用地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确实履行本合同。如甲方提前收回仓储用地自用,必须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甲方不能保证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前期投入的土地规整、厂房、办公房的费用及搬迁费用。

  九、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如该土地出售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购买优先权。

  十一、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二、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附件: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仓储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予共同信守。

  一、 租赁仓库座落于 使用面积 平方,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两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 租金

  仓库月租金为壹万叁仟伍佰元整人民币,租金为季付一次,共计肆万零伍佰元整人民币(租金必须在租赁期间生效交付)下次的租金应提前5天交清否则算违约。租赁租金满一周年,以每年10%递增。店面押金壹万元整人民币。

  四、租赁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水、电、物业费和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仓库借口,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室内装修,在期满后不得拆除,得归甲方所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其他可移动设备归乙方所有。

  五、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对该场所进行安全管理,因安全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该场所楼体损坏,由乙方赔偿修复。

  六、 在该协议履行期间,若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壹万元。

  七、 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如有需要续租,按市场价格同等条件下由乙方优先。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仓储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对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抚州市的拥有完全产权的占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于仓储。

  二、本仓储用地年租金为 元/年。租金于每年初按年以现金支付。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规定价格收费。

  四、仓储用地租赁期为:二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公历计算)。

  五、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仓储用地的'土地费、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改变仓储用地用途。

  七、甲方保证该仓储用地无产权纠纷;甲方应保证仓储用地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x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确实履行本合同。如甲方提前收回仓储用地自用,必须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甲方不能保证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前期投入的土地规整、厂房、办公房的费用及搬迁费用。

  九、租赁期间,如有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如该土地出售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购买优先权。

  十一、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x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二、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附件: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仓储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 的铺面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铺面为 所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乙方每 年支付一次,租金在签定本合同时即时支付,以后续租乙方享有优先权,且房租三年内不得涨价。

  六、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该房屋货物正常存放使用。

  七、乙方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仓储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

  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 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若需供电增容,则其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待租赁期满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日内,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

  3、乙方应于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租金的%支付;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费用的%支付。

  4、本仓库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5、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购买包括甲方财产在内的租赁物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必须对付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

  10、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租赁物主结构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五、转租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以及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 日内交甲方存档。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则在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九、广告安装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理(签字):

  时 间:

  时间:

仓储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仓棚和宿舍三间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赁范围:

  二、租赁期限: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四、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电。电费暂按每度1.2元,每季一次结清。水费暂按200元/年、垃圾费暂按100元/年。若遇政府上调价格,执行新价格标准。

  2、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场地的'日常维修,并负责存储商品和租赁区内的安全、卫生,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存储危险物品和其他违法违规物品。

  3、租赁期内,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水电等费用,按照违约金额每日3%处罚。延期支付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征用土地或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如因特殊缘故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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