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15 14:34:4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租赁合同汇编七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租赁合同汇编七篇

租赁合同 篇1

  1.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对房客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2.房东与房客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3.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最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

  4.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年内租金不作调整。

  2、租金按年缴纳。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可以装修及修缮,出租房概不负责。经双方协商房屋布局需要调整,甲方要积极配合。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承租方乙方自行缴纳。(电费按表自行缴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进行传销等违法活动。

  2、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不得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续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该处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3

  民事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顾某。

  本院在审理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顾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顾某名下之股票账户。为此,本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了(20xx)卢民四(民)初字第某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了顾某名下之股票账户(帐号:XX)。现本院已对(20xx)卢民四(民)初字第某号案件作出判决。因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本院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审理过程中,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其原审的起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xx)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877号作出民事裁定,准予上诉人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原审的起诉。对此,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对顾某的财产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顾某名下之股票账户(帐号:XX)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吴刚 审 判 员 王仁福

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东泰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3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同意将位于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莱芜市清华高科企业孵化有限公司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提供给乙方用于电站建设及建成电站的运营,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以最终建设为准),年限为自本项目正式建成投运之日起共计 年,乙方使用甲方厂房屋顶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总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臵,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

  1、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及其附属场地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并入公共侧电网,乙方以

  租赁方式取得甲方屋顶及附属场地的合法使用权,租赁费用标准为 元/平方米/年。

  2、支付方式:自屋顶租赁协议签订当日,开始使用该

  屋顶之日起计算,总装机容量3000千瓦,前 年支付租金 人民币,第3年开始每年支付年租金 元,每年年底一次性结算,甲方于每年年底 前向乙方开具正规租金发票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以上年度租金计算按照实际建设使用面积支付)。

  3、如果莱芜是国家电网介入、发改委备案登记、发改委核定电价(不小于1元每KWH)不能完成,合同作废,乙方放弃该项目,乙方需承担自本协议起至正式放弃该项目期间的房顶租赁费用。

  4、租期满后有选择权,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续期5年。如乙方决定续期,许在租期满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需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3)在项目运行期内,因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站破坏、损坏、盗窃、停运等原因,如果上述情况发烧,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并赔偿因此而造成损失;

  (4)协助乙方协调莱芜市点亮部门关于该项目的上网接入方案审批,莱芜发改委审批备案。

  (5)在乙方成立项目公司后,甲方免费提供租赁期内注册及后期维护使用的办公场地不小于20平方的房屋两间;

  (6)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厂房需要抵押、转让,本协议所涉建筑或屋顶的有关产权或其他权利,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方接受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约束,否则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7)提供不小于1000平方的场地提供项目建设使用,允许搭建工棚、堆放材料。

  (8)在合同有效期内,该电站实际建设场地不得再次出租,否则承担乙方电站的全部损失。

  (9)配合乙方申请过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10)甲方声明对该房屋具有不低于25年的承租权。

  2、乙方责任:

  (1)乙方需在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成立单独法人公司,莱芜市内所有通过该公司运营的光伏项目税收需缴纳至凤城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区所在的`税务部门。

  (2)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3)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1、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所属乙方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2、乙方作为业主,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电站的电价各项 补贴。乙方同意甲方依托电站申请除电站电价补贴外的国家、省、市县有关节能减排或者其他高科技项目资金等补贴,收益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满后,电站资产及所有权可有条件转让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若电站运行未满20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若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20-已运行年数)。

  2、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

  乙方(承租方):郭彦文,男,身份证号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所属双阳煤矿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以盘点交接书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现就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出租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

  1、甲方浴池房屋位于双鸭山市宝山双阳中心路中段,甲方把该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以现有状态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后,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能否满足乙方所从事的使用活动,甲方不做任何承诺,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该房屋面积:429.7平方米(附本房屋平面图,此图是本合同的附件);房屋内全部设备、管路、线路,经双方盘点登记造册后,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甲方从20xx年11月15日起,将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1月15日本合同终止。租赁期满终止后,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继续竞价租赁,乙方不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

  浴池房屋及室内

  内设备月租金竞价为19,000.00元,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人民币给付甲方三年租金684,000.00元,并同时交纳保证金10,000.00元,乙方只有在先交付租金和保证金后方可搬入浴池。乙方所交租金的确认,以甲方开据的收据为准。

  第四条租赁物用途

  1、甲方不承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物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应根据房屋状况,对房屋进行修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饰物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装饰物的权属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根据使用需要,可以对浴池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有益改造、维修维护,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维修维护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要保持改造、维修维护原样,权属归甲方,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安全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2、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国家机关安全方面有规定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都要依照规定采取足以防止他

  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措施,并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标志牌等。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事务完全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均要依法自主经营。为了经营的需要,对从甲方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房屋、设备、各种管路、线路等,均由乙方负责检查、检验、维修、维护,费用自行承担。因为乙方没有检查、检验、维修、维护租赁物而使用租赁物,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余租金和保证金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擅自将承租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作为合伙条件与他人合伙、联营、入股、调剂交换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甲方利益的;

  (3)在乙方承租期间,不给予甲方(男女)退休人员享受洗浴月票5元待遇,导致退休人员上访三次的;

  (4)乙方承租期间,不按行业安全服务标准认真负责,发生三次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

  (5)乙方擅自将承租浴池所用的水、电、热(热水)、暖(冬季取暖)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2、甲方有义务按现有能力免费向乙方提供以下能源,但只限于本租赁浴池使用。

  (1)本浴池的用电只限于照明;

  (2)水只限于本浴池使用;

  (3)冬季用暖只按照甲方现有能力供给;

  (4)每日供热水,按照甲方锅炉现有条件、能量、温度为标准,如有出现供热水不足,影响洗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甲方自来水、锅炉、管道正常检修或临时出现故障,等相关事宜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有义务依法向国家机关缴纳税费。乙方所用的字号,不得有双阳煤矿字样,否则就是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赔偿;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用水、用电、用热水、冬季用暖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有(男女)退休人员洗浴次数不限、配备洗浴用的托鞋,按甲方要求服务到位,达到(男女)退休人员满意为准。否则导致上访一次在保证金额内扣1000元,达三次不返剩余租金和保证金;

  3、乙方发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偿还。

  4、乙方雇佣员工不得以甲方名义,乙方雇佣的员工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5、乙方防火、防盗、防洪、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防范设施和工作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租赁物的维修和损毁

  甲方提供的租赁物现状如果不能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时,乙方应当放弃对该租赁物的使用并向甲方书面报告。租赁物发生损毁时,要按价赔偿。甲方没有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或者更新以达到乙方使用目的的义务。

  第九条租赁物的移交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回全部租赁物,双方如有纠纷另行解决。乙方迟延交还租赁物一日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违约金为10.000.00元∕每次每项。

租赁合同 篇6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租赁设备)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设备使用目的: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赁设备:

  (1)租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塔高____米,臂长____米,臂头起重量____吨,轨道长度____米。

  (5)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

  (6)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塔吊电缆、钢轨、枕木及随机工具等。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3、租赁设备:

  数量____台。

  4、租赁期间:

  (1)租赁期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5、塔吊安装准备:

  (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3)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装。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塔基施工,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进场。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应当提前3日通知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使用要求、安检部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

  (3)塔吊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进场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5)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1)塔吊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塔吊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有关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八张表格),乙方应在塔吊正式作业前交甲方存档备案。

  (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2)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9、塔吊作业防护。

  (1)吊装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2)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10、塔吊作业人员:

  (1)每台塔吊乙方应当配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____人;信号工___人;挂钩工___人。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当专人专岗,挂钩工应当相对固定。

  (2)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塔吊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塔吊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塔吊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11、塔吊作业:

  (1)塔吊司机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3)塔吊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养护;操作人员离机或者作业中停电的,必须切断电源。

  (4)乙方应认真执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吊索具、钢丝绳、钢丝绳、吊钩、卡环必须使用安全产品,保证施工安全。

  (6)乙方使用塔机需要顶升、锚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塔机及逮子绳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7)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12、禁止行为:

  (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塔吊故障:

  (1)塔吊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塔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1日台班费;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扣除当月10%台班费;维修时间每超过24小时,扣除________元。

  (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中装置(四限位、两保险)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塔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塔吊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15、租赁费:

  (1)进出场费:塔吊进场安装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含塔基预埋、进场安装、出场拆卸及运输顶升及锚固等费用)____元。

  (2)塔吊台班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赁按____元/月,月租赁费计算按约定台班费/____×作业天数,甲方提供24小时配合服务。结算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乙方每月按时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费,租用停止时,乙方办理报停手续,并按报停手续结算,租赁费用在拆塔后半年内结清。

  (3)甲方具备承担一定风险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生产需要。

  16、其他事项:

  (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2)塔吊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由于政策性、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4)甲方必须服从配合乙方关于创建XX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塔吊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担50%。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7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

  就租赁 农家乐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农家乐经营场地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农家乐经营场地系本人所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概况:。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座落地址: 。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用途:。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间数:。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农家乐经营场地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甲方自年 月日起将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按年度支付; 租金每年 元(大写: 元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年的租金;以后按签订合同日期的下年月末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农家乐经营场地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农家乐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农家乐经营场地外墙、屋顶、及农家乐经营场地的附属配套设施(农家乐经营场地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农家乐经营场地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旧甲方的权利和承担旧甲方的义务,旧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农家乐经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与甲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

  3、租赁期间,甲方欲对农家乐经营场地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

  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第六条 农家乐经营场地修缮

  1、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农家乐经营场地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只保证农家乐经营场地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农家乐经营场地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如农家乐经营场地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农家乐经营场地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农家乐经营场地权属、农家乐经营场地维修次数、

  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农家乐经营场地。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农家乐经营场地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不作任何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方可解除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农家乐经营场地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农家乐经营场地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农家乐经营场地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能施工。

  4、乙方在农家乐经营场地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甲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农家乐经营场

  地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6、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农家乐经营场地发生漏水、倒塌,或农家乐经营场地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农家乐经营场地所在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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