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4-08-19 06:52:3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赁合同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租赁合同五篇

租赁合同 篇1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 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人民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月日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履带吊租赁合同(出租方版)

  合同编号:

  甲方:

  单位地址:

  乙方:

  单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机械名称、工作地点、使用期限、机械数量

  1.机械名称:履带式起重机

  2.设备工况:。

  3.设备数量:。

  4.项目工作地点:。

  5.吊车预计进场时间:年月日,具体进场时间以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使用期限: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并收取费用。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使用乙方设备用于:甲方对于乙方履带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示认可。

  第三条费用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包月使用价为元/月(人民币大写: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费不变。

  (1)该包月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单价需按要求税点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税金。

  2.本次吊装技术服务的机械进场费为元(人民币大写:整)。吊装技术服务的进场费及出场费均由甲方承担。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进场费元(人民币大写:整);款到帐后,乙方发车。出场费元(人民币大写:整),由乙方于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付款时间不超过当月7日,如超过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权停车,停车期间费用正常收取。工程结束后7日内款项一次性结清,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付款方式为。

  (4)付款确认,乙方收款指定为乙方合法联系人,电话:,其余人员均为无效。

  4.吊车主机及全部附件到场组装完毕,做完负荷试验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始计费(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车无法组装,则从乙方吊车全部配件运输完毕后第三天开始计算使用费),至吊车作业完毕甲方书面通知停机时,停止计时计费,否则视为设备仍处于工作状态,正常计时收取费用。

  5.机械使用超出约定使用期限后,甲方不再继续使用时,乙方设备退场当月按天计算机械使用费,使用费计算方法按日使用费×实际超出天数计算,其中日使用费=月使用费÷30(无论吊机是否工作)。

  6.对机械工作时间的约定,每天工作时间小时,每月不超过个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累计计算,每小时为一个台班,每台班元整(人民币大写:整)。

  7.合同期间按照日历自然月计费使用费用,工地阻工、待料窝工等非乙方吊车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等状况,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收取。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现场业主方要求的各种证件、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2.负责协调现场业主或其他单位,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吊车进退场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拦时负责协调排除阻拦,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吊装指挥、提供吊装方案。

  4.负责按乙方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垫实、清理,负责对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地下电缆)、空中障碍(如高压线等)向乙方进行详细的交底并负责处理。

  5.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工况改变、现场移位、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所需的吊机、一切工具及辅助人员并承担费用,并对中间转场时运输过程中乙方的设备财产安全负责。使用期间起重机现场移位时的拆、装、运输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月使用费照计。

  6.使用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的保管、使用、管理、调度。

  7.负责起重机施工开工单、任务单、停用单、结算单的签证工作。甲方人员为手续经办人,负责乙方一切工作手续。如甲方无故拖延乙方手续办理,超过三天,并甲乙双方无法协调的,则视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结算金额进行结算,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即为双方最后的结算金额,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结算可书面、扫描或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办理。

  8.人员食宿和车辆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约定期限,甲方确认不再继续使用,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明确具体退场日期。如甲方继续使用,提前7天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完毕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设备尽快出场并办理出场手续。

  10.合同期间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灾害(刮风、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机等待的,使用费(台班费)正常计算。

  11.在施工现场甲方不得故意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如有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的起重机须手续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各种证件齐全有效(含车辆正常保险)。

  2.乙方的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3.乙方组织实施设备的进出场,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相应的司机人员并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提供起重机技术参数。

  5.负责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安全装置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6.起重机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7.机械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每月2天维护保养时间(每月维修两天内不扣台班费),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超过2天以上部分天数,按平均月使用费(每月按30天计)标准从当月使用费中扣除。

  8.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和厂里的各项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应主动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吊装作业,停车期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安全生产

  1.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

  3.甲乙双方应根据甲方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员疲劳作业。

  4.为确保起重机、设备安全,双方对工作区域的障碍物都有看护责任。

  5.吊装作业前,甲方将施工现场地面、地下设施情况、吊装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因甲方的申报不清、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配合吊装设备时,因指挥失误造成的吊车机械损坏和操作人员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安全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即起重机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技术方案、平衡梁、吊耳、捆扎、索具、吊装指挥、吊件结构、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8.如发生人身或机械事故,由双方共同调查处理,事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遇有大风(大于8米/秒),大雨、大雾等影响安全作业的恶劣天气时,起重机必须停止作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机械在施工现场受损、被盗,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乙方因此无法从事其他业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2.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起重机使用期间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转租、抵押和变卖等任何形式的处分。

  2.在机械使用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机械损坏、停置损失(如乙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吊车续用与退场:甲方确定吊车到期后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继续使用乙方吊车,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为到期退场。乙方在预计使用期满时将吊车调离,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费用付清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内容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租赁合同 篇3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坐落:区 路(街) 号 室房屋所有权证号: (或其他产权证明:)

  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 平方米,间数 间,公共部分与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 □商业 □办公 □生产用房□ )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套 □间 □ )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定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须向甲方缴纳 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甲方应负责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3、如需买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房屋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费 □ )。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7、租赁期间,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费管理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费、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费 □ )。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天内,甲方双方按以下约定条件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 □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 □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定金额的千分之 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4、其他约定:

  九、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拖欠租金连续天或累计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十、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担;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担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担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租赁合同经租赁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主动向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证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无效、被撤消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十三、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并按时缴纳。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未按时缴纳,可由乙方代缴,其代缴金额可以从租金中抵扣。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条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由(□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依法向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证中心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证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登记日期: 年 月 登记期限:自 年 月 附件一(房屋装修设备):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年 登记机关:(盖章)

  年 月 月 日 日止

  日日至

  附件二(补充协议):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范围的房屋租赁立契。

  2、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补充条款,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租赁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排除。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6、本合同条款由xx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xx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租赁合同 篇4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 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三、租用地点: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 20xx 年 月 日 时,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调音员)进行现场调音。

  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

  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 元。(含税,是?否?)运输费用为: 元。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20%作为订金,约为 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音响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50%,

  约为 元,使用完毕当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 元。(具体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协商)

  五、责任、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甲方退订,乙方扣留预付款,作为甲方违约金。若甲方交付

  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器械,甲方有权要求返还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 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在活动

  过程中,音响出现断音(指话筒)现象应不超过三次/天(次数不累计),特别说明:话筒使用条件一定要在距话筒接收机25米范围以内,如果有人阻挡在话筒与接收机之间,产生频率阻隔致使话筒断音,或因无线电频率干扰产生的噪声,乙方无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总金额的的20%款项。

  5、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7、对于此次活动的配音师有何评定:优( )良( )中( )差( )

  8、对于此次活动的音响设备有何评价:优( )良( )中( )差( )

  特别说明:

  1:有线话筒、无线话筒(包括手持式、头戴式、领夹式),甲方在使用期间需轻拿轻放,爱护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话筒音头或大力对话筒喊叫,不得拉扯头戴或领夹话筒与发射机之间的连线,使用过程中如甲方人员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利停止该设备的使用。

  2:因甲方人员的上述行为造成话筒损坏,(话筒受损是指:话筒摔落在地的,使话筒外观和内部受损的,饮料饭菜弄脏的情况出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人照市价赔偿器材。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设备,(话筒支架、舞台监听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 租赁方:

  日期: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两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两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两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两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两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两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两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两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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