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4-08-05 05:57:3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集1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施工方: (简称乙方)

  新建住房工程,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的双方责任,确保施工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的'原则,经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通州区四安镇庵东村。

  二、工程概况:

  新建别墅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新建平房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以及车库。该工程包括主体施工(不含水电施工)、木工制模、内外粉刷、屋面制作等(具体按图施工或按甲方指挥施工)。

  三、工程承包及付款方式:

  包清工(自带一系列施工工具,甲方该不提供。因甲方的条件因素导致不能提供伙食,自开伙食)别墅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楼梯间按两层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元/平方米;一层平房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平方米。开工后一个星期付 ﹪工程款;主体结束后付 ﹪工程款;工程验收竣工后付 ﹪工程款;年前付 ﹪工程款;余款 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应保证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共天(雨天顺延),从20xx年 月 日开工; 月 日竣工。(不得拖延,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款二百元)。

  五、工程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或口头交涉,提供水电,材料及时到场,按时支付工程款,做好监督工作。

  2、乙方责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精心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做到材料的合理使用、工完料净(如发现乙方浪费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安全工作:

  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安全费用 元,若发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保险,并且每天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宣传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七、工程质量要求:

  砖砌要求满缝墙横平竖直,混凝土不允许出现蜂窝和露筋现象(达到应有的保护层),门窗洞过梁应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砖砌墙体垂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平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粉刷按规范施工,楼层水平允许误差一公分,卫生间止水带必须做到无任何渗漏,内外粉刷必须做到无渗水现象,刮糙分两天完成,内外墙地砖粘贴按《国家室内装修验收规范》标准施工。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住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责任人: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型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6、工程期限: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共_________日历天。

  (2)开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二、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乙方两套复制件。乙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乙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乙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4、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四、工程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

  3、价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七、施工准备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八、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九、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1)开工条件:_________________;

  (2)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1)时间:

  (2)地点:

  (3)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__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_____分

  4、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十、乙方工作

  1、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2、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3、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4、施工场地整体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甲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___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________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十一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________份。

  2、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金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二、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三、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四、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五、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六、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份,承包人执___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2.4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含%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b《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辅助设施

  6.1施工供水

  6.2施工供电

  6.3施工用风

  6.4现场施工道路

  6.5施工住房

  6.6其它: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费用收取材料款。

  7.2其他: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其它:。

  9、质量要求

  9.1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标准。(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5其它:

  1、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c,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2其它要求:

  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d,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其他要求:

  11.2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12其他要求:

  11.3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e。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13.2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人力资源投入

  14.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其他要求:

  16、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部门审核,经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8、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违约责任

  19.1甲方违约责任

  19.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19.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19.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9.2乙方违约责任

  19.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元至元。

  19.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19.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21、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1.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2、争议与仲裁

  2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区(县)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权书

  b工程量计价清单

  c技术条款

  d安全生产责任书

  e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f保廉合同

  g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项目部全称)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5. 质量等级:________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 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办理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 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 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处理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

  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 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 天,提前 %.

  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责任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

  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

  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 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和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处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低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进行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的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的费用。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问题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处。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问题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章)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

  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

  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

  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

  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

  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7

  甲方:

  乙方:

  地点:

  工程地点:王长官寨村五组、六组区间。

  工程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并交付使用,工期120天。

  为了给王寨村民提供良好优越的公益性服务社区,改善党员、干部、村民学习工作环境,根据目前新农村发展形势需要和各级政府的要求,我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之规定程序,择优选定了宝鸡市泰安建筑工程公司眉县分公司承建社区办公楼工程,经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工程内容:

  办公楼工程属砖混结构,两层共计二十六间,建筑面积1039平方,工程施工实施方案主要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双方商定的细节方法为准,包括基础开挖、主体楼建设、钢筋制作、水电暖安装、面砖内外贴瓷、屋面及装饰等均由乙方安排实施。

  二、双方责任:

  1、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自行计划安排,订购工程主要材料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导价由乙方联系购买,甲方监质协助,工程用工匠人器材和机械设备,场地看护,生活安排,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进入施工场地要文明施工,警示语牌制作到位,对进场职工人员随时进行安全教育,重在预防,在施工中狠抓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项安全工作和设施,并及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教育职工各负其责,分项,分段工作善意配合,不得打架斗殴,要求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3、质量要求:乙方必须组织技术力量强硬的人员进场施工,施工根据现行相关要求,以图纸设计为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管理施工,每道工序必须自检合格,隐蔽工程必须甲方和专业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甲方在施工中协助乙方解决相应的问题,施工环境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路、水、电三通和场地平整项目责任。

  三、付款方式:

  经招投标后双方商定价格该工程每平方米造价为1200元,

  合计工程造价1246800元。

  1、工队进场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启动资金_____元。其余款项由工队自筹解决。

  2、主体建成竣工后,以结算单为准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_____元。

  3、工程结束后除留质保金外剩余欠款在_____月内付清。

  4、因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费用经双方商定后追加到后期结算清单中。

  5、因市场材料价格浮动甲乙双方以工程预算材料指导价为准,增减不变。

  6、在施工中乙方因管理失误或减工减料出现的缺陷责任,经专业人员确认鉴定后甲方有权在工程费用中扣除。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展,甲方依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款项,并定期给予相应的生活慰问,及时处理解决突发问题,乙方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班加点,保证各项工种有的足够的劳动力,尽力按期交付一座精良的社区服务办公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款项结清,质保期后合同中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农村建设项目商住楼工程,在双方于20xx年 月 日 签订的.编号为 的《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之第47条“补充条款”部分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农村建设项目商业、住宅工程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6+1层

  设计单位: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

  1.1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级装饰工程。

  1.2安装工程:室内暖通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话电视网络配管及箱体预留管、消防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供配电预留预埋工程、太阳能热水器预留预埋工程。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桃花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约25000平方米,由四个以上单体工程组成。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开、竣工日期

  1.1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5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工期不顺延情况: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 ;檐高/跨度: 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项目经理姓名: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楚,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饶命问题,合同签订后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理,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日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2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造价

  百 分 比金 额

  人民币(元)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引起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工程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创新大厦内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

  二、工期要求: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一:《高新区创新大厦后期加工标牌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

  按原合同承诺履行。

  五、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执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

  总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 要求。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税金。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 时,总包方按结算定案总造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 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本工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

  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加强自身管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9、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1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1、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2、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3、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4、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5、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 %用作质量保证, %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 天内,总分包方根据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 %的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总包方(章): 分包方(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围实行包工包料。

  1。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承包范围内的除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之外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

  1。3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都应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根据投标时送交的样品或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购买材料、设备。

  第二条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甲方驻工地总代表签发的有关通知、工程联系单、工程指令单及工程会议纪要等;

  3)本合同、双方确定的工程报价单;

  4)中标通知书;

  5)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

  9)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条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化工程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以及绿化图纸内及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内容以及追加的设计变更的景观和绿化施工,场地水电工程施工,本工程所用材料的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因工期或者甲方开放要求采取的赶工措施、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样品提供、产品保证、赶工措施、成品保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开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完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若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_________________期项目室外景观图纸及绿化图纸、景观工程构造做法、绿化标准。第六条合同价格本合同暂定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小区基础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出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

  二、开竣工时间:开工:年xx月xx日

  竣工:年xx月xx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三、工程内容及造价:

  基础工程及地下室:xx元

  阁楼:xx元

  平房车库:xx元

  化粪池:xx元(包括池外管道项目)

  合计人民币:xx(xx元)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签定协议后付30%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楼房竣工后一次付清。

  六、承包范围、土建、电气、水暖。

  七、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4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6.1总则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6.2项目建设策划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

  具保证人:

  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c、按<<项目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向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分公司为保证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元;工程总价的xx%。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同时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担保合同,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保证人(单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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