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06-17 08:59:3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施工合同模板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施工合同模板七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_____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_____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______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及场平工作

  1.2、工程地点: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

  1.3、工程内容:

  ①、新厂建设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开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计51520立方米(含运输,运距不超过5km)。

  ②、厂区场平后保坎建设(92米8米高2。5米宽[均距])计:1840m3。

  ③、厂区道路硬化建设(130米10米)计:1300平方米。

  ④、新厂生产、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场地绿化处理工程。

  ⑥、厂房建设图纸范围内容。

  ⑦、厂区地面场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处理(承裁30吨)。

  ⑧、办公区域的装饰部分。

  1.4、工程承包范围:上述工作范围。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内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约定:20xx年1月1日进场,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四、此工程的报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修建手续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设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价及支付:

  此工程为合同包干价,总计工程造价为516。3万元(大写:伍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

  支付情况:

  1、甲方必须按乙方月进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25日结算当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工程款在一月内(25工作日内)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畴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一经签订,单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赔偿守约方工程总价5%的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万安山野生动物园园区景观主干道、步行区、车行区道路施工。

  (二)工程标准及要求:

  1、景观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石子、白灰、素土压实30㎝

  2、车行区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20㎝、C30标准 18㎝厚

  3、步行区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C30标准、18㎝厚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场地通水和通电的保障

  2、工程协调、管理、监督、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2、负责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及相关联的其它产品保护。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甲方。

  4、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程价款结算及给付办法

  (一)工程款分四个阶段给付,开工后首笔款按工程总额20%给付;工程完成80%时按工程总额的50%给付;竣工验收后补足为工程总额90%,余10%作为工程的保证金。 。

  (二)工程价款采用不变单价:

  合同为暂定量,工程量按实际工程工作量为准进行验收结算。

  1、园区景观主干道按标准 元/㎡ ㎡, 合计 元

  2、园区步行区道路按标准元/㎡ ㎡,合计 元。

  3、园区车行区道路按标准元/㎡ ㎡,合计 元。

  (三)以上单价全部为含税费价格,以正式发票为结算票据,如人工费可不要正式发票结算则扣除税收的6%后支付。

  四、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及甲方现场代表的指令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当乙方施工人员出现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制止,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前3天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二)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 1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三)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4号点(许有刚等户)栋屋面瓦施工、屋面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天沟水泥砂浆抹面、梯步间涂料、楼梯梯步摸面、不锈钢栏杆、楼梯间一层地坪(含回填夯实)以及其他整改项目。

  承包范围: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先对屋面盖琉璃瓦、天沟水泥砂浆抹面进行施工;第二部对梯步间刮仿瓷涂料、割楼梯梯步(含做滴水线)、不锈钢栏杆、楼梯间一层地坪(含回填夯实)工程的施工;以上分项工程施工,均包括材料采购(包括施工必须的辅助材料)、运输、安装施工,以及材料样品的试验检测、产品、材料的三证收集(交甲方)等工作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

  本工程屋面琉璃瓦的施工面积暂定为1036m2,综合单价为60元/m2;屋面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共计290㎡,综合单价为14元/m2;梯步栏杆(厚度90丝)综合单价100元/m,割梯步砂浆抹面(含滴水线)综合单价28元/m2;梯步间刮仿瓷涂料(三遍)综合单价8元/m2;天沟砂浆面分项工程共计240m2,综合单价18元/m2;梯步不锈钢栏杆300m/单元,高度按设计,4楼悬空平面栏杆高度为1、2m,综合单价为100元/m;楼梯间地坪含摸光(包括回填夯实),砼厚度5cm,综合单价为38元/m2;整改工程整改工程量以甲方与乙方、现场实测所施工工程量为依据,按实决算。以上分项工程的施工综合单价是按照施工图纸、承包范围、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技术措施、文明施工等条件确定的,包含以上整改工程采购安装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损耗和税金)。

  三、付款方法

  甲方按施工进度工作量逐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屋面整改工程施工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支付屋面工程进度款的90%;2、其他整改工程按进度分期支付,全部整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决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总价。

  四、合同工期

  该整改工程采购施工工程必须服从每幢楼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在协仪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1、屋面所有整改工程工期共计20天;2、其他分项工程的工期按实际情况确定。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及技术验收规范。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产品质量标准:所用的材料须达到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寻找材料的存放场地和施工场地,提供施工所需的水。

  电源等,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盖瓦分项工程的施工塔吊,供乙方施工之用。

  3)按时组织工程验收。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应立即组织材料采购和人员进场实地勘察。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甲方的施工步骤,在合同生效后的3天内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送交甲方审查,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立即进场施工。

  2)乙方须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提供材料三证。

  3)施工现场的产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有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履行施工协议,按照协议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中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要服从甲方的施工、安全管理,否则乙方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安全、质量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违约者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按协议总价的10%计算。

  八、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请荣昌区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九、合同生效

  双方签字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保定市三丰东路泰和、福地水岸小区内

  3、施工范围: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工程,具体范围以中标清单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二、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整理、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等工程。

  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规格以配置方案以工程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三、工程造价

  1、本工程中标总价为3801862元(大写:叁佰捌拾万壹仟捌佰陆拾贰元)。

  2、工程价款调整: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暂估价材料认价单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资料,执行河北20xx年相关定额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按月进度完成后,甲方支付当期所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每期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2、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工程款。同时进入质保期(一年)。

  3、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5%,合同终止。

  五、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

  3、竣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

  3、甲方应付款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

  六、施工验收

  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

  2、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3、为确保工程进度,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

  乙方责任

  1、按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按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质保期。

  3、保证工程进度,严格按约定工期完工,如未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章):施工单位盖章(章):

  法人或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5.2根据5.1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 元)。

  5.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5.4设计费支付时间: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9.1附件一:《设计依据》

  9.9.2附件二:《设计服务计划书》

  9.9.3附件三:《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9.9.4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 ]号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采取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三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 平方米。

  3、合同工期

  总工期:三年

  (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2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日历天数75天)

  (2)树木养护工期:20xx年5月1日起进入养护期,三年养护。初验为20xx年10月30日,复验为20xx年8月10日,竣工验收为20xx年8月30日。大量补苗的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

  5、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10%(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20xx年10月30日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20xx年8月10日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付至合同价80%。

  (4)20xx年8月30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100%,支付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3、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

  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的数量、品种、规格、土球、树冠、根幅。(见附表)

  2、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苗木根系要求大根做愈伤处理,主根无劈裂,裸根苗根系直径(根幅),落叶乔木按地径的8-10倍,根不劈不裂,灌木按1米高根系直径(根幅)30cm,2m高根系直径(根幅)50cm,适当照顾冠幅大小,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8-10倍,包要紧,草绳间隔8cm,70cm以上土球打双花缠腰箍,直径50cm以上土球封底,要求保证苗木主根系的完整,苗木包装要求符合长途运输,需进行必要的保温、保湿处理,土球完整。

  4、所采购苗木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外观指标(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行道树、风景苗木景观需求。

  5、所有苗木以到喀什为准,在喀什验货,不合格苗木不予付款。

  五、树木种植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种植树木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等。管护期3年。验收移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为有效保证所栽植苗木的成活率,承包人需将所中标段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化验,并作出最有利于树木生长的种植土混合比例报园林局备案,同时可适当使用一些改良产品。

  3、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腐熟的农家费、牲畜家禽粪便或腐植酸肥),米径10cm以上大树施肥0.1立方,米径10cm以下大树施肥0.05立方,裸根树木种植穴中需放入0.1立方河沙。

  4、所有要求承包人需换臵种植土的,换臵的种植土中应包括6份本地农田土、3份河沙、1份腐殖土。

  5、大树截干部位严格按清单要求截干,需在主干3米以上保留3-5个健康侧枝,与主干同高截留。

  6、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要仔细填满,防止根系中心出现空洞。

  7、土填到50%时灌水,发现冒气泡或快速流水处要及时填土,直到土不再下沉,不冒气泡为止。

  8、新植树木种植后必须浇足三遍水。

  9、树木栽植后需做围堰浇水,养护后期围堰由乙方拆除整平,米径8cm(含8cm)以上苗木需做三角支架支撑与固定,支架应支在树干2/3处,绑扎树干处应夹垫物以保护树干,绑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0、其它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园林绿化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绿化给水管系安装技术要求

  1、管材采用upvc符合国家质量上水管材(管径90mm以上的管材要求承受0.6Mpa的压力,管径90mm(含90mm)下的管材要求承受压力0.8Mpa),所用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具备国家合格质量标准(阀门必须使用upvc阀门,所有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出具检测报告与合格证书,方可使用,检验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2、设计说明:

  (1)管道埋深在1米以下。

  (2)道路绿化带主管系要求与其相连的绿化带管系联网。

  (3)整体绿化灌溉水系必须保证绿化带任何部位的浇水需求。

  3、灌溉总体技术要求:

  (1)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2)排水和泄水设计根据实际合理安排。

  (3)管道埋深覆土在1米以上,填土必须夯实。

  (4)水系主管控制阀合理设计及安装。

  七、验收

  1、验收流程

  ①平地 ②放线 ③验坑 ④验苗 ⑤种植 ⑥支撑保护 ⑦管护及成活率

  ①平地:包括场地平整、翻地整地、河沙、肥料。要求: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②放线: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甲方指定的种植地点定点、放样,大规模的乔木用扦插法标志定点或用定点,群植小灌木及地被可用线标志种植面积的边缘线。

  ③验坑:乔木的树穴直径比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大,深度比土球高度尺寸增加20cm,另外种植穴的尺寸还将依各种树种不同的生活习性区别对待。

  ④验苗:苗木根系发达,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指标(土球大小、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苗木验收需求。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⑤种植:按园林绿化种植规范要求种植。

  ⑥支撑保护:米径大于6cm的苗木均要求搭支架,支架要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支架一般采用三角支。

  ⑦管护及成活率:绿化养护包括定期浇水、松土、除杂草、病虫害防治、施肥、维护、对树木的修剪、抹芽、补植等。第一年要求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二年复验成活率达到95%以上,20xx年竣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八、现场代表

  1、监理

  (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姓名:

  2、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在20xx年2月27日前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保证喷灌系统水、电等条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畅通。

  (2)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确认,提供施工现场周围及地下管沟走向等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在施工前进行现场交底。

  (3)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内部其它单位的有关事宜。

  (4)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种植及养护过程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论。

  (5)发包人负责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用。

  (6)因发包人不能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予以顺延。

  2、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图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后组织施工。

  (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设臵照明及警示标志,派人驻守施工现场。承担施工机具维修保养,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施工和养护期间,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其它设施,因影响施工确需拆除的,须报经发包人驻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完毕后须恢复原状。

  (4)施工前期的整地、施肥和后期的苗木到货、种植等关键工序须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签证后方可组织施工,签证作为考核结算的依据。

  (5)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本企业的环保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噪音等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6)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修复。

  (7)按照本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日常的养护中应根据绿化植物生长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把握浇水时间。

  (9)因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的检查,施工质量的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拟采取的措施须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2、工期的延误、暂停

  (1)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的3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发包人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设计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

  ②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

  ④合同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承包人须在发生以上情况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确认。

  (4)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2、隐蔽工程验收: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应及时报告发包人代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隐蔽工程报告和处理措施,措施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结束后须报告发包人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不得继续施工。

  十二、工程变更处理

  工程量清单数量发生变更,按变更的工程数量与其综合单价的乘积作为变更部分结算价。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违约责任

  1、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管护期间,如发生人为破坏花草树木,发包人负有对其进行教育的义务,并协助承包人对破坏者进行经济处罚。

  4、发现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以及有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其承诺的标准,发包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7万元和不予支付全部工程尾款的经济处罚。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工程量清单

  十六、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条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生效,至养护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共8份,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副本6份,发包人5份,承包人1份。

  5、承包人投标书与发包人招标文件相抵触的,以合同为准。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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