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劳动合同模板合集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 篇1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
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 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于扣留劳动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七、无保障的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具备病、伤、残、
死亡补助和抚恤等内容,或虽有此条款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旦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企业或者置之不理,不管不问,或者以较低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额度远低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国家有关的法定标准,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 篇2
同工同酬含义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
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
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同工同酬条件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同工同酬内容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 篇3
(全日制劳动用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签订本合同须知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是:
(一)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方应当为乙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乙方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乙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话:
邮 政 编码: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施工需要雇佣乙方为临时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1、甲方负责乙方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经过体检与安全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同时安排食宿及日常管理。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有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或不服从分配,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3、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个人负责。
4、工作期间按日工资计算,按月支付,如有加班加点按用工单位的考勤办理,乙方不享受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5、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借故辞退乙方,乙方在工作中由于不按作业程序扩大作业范围等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对未造成事故者可考虑后果承担损失的费用,具体数量由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确定。
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劳动法》的规定,对书面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中的位置作了规定。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就业是通过“通知单”、“派遣证”等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不需要签订合同。随着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国家将用工的决定权授予了企业。与之相适应,我国从1986年起,对新招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得以确立。根据上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还是原来所称的固定工,都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践中,用人单位不愿订立书面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有利于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利益,特别在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时,可以拿出过硬的证据。
合同的形式是合同内容得以表现出来的载体,因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合同采取的是比较随意的形式,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应该说,口头合同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的,对于诚信度高的单位和个人,是可以采用口头合同的。但是,对诚信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说过的话可以不算,做过的事可以不承认,口头合同的弊病就变得很明显。由于口头合同没有文字依据,一旦发生争议或者诉讼,空口无凭,难以保障当事人的应有权益。劳动合同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各项劳动权益,不宜用口头的形式。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有利于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有利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统一格式,用人单位也有依据劳动部门的合同格式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仅就需要协商的事项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逐项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劳动合同一经书面签订,即具有法律保护的约束力。
总之,应对订立劳动书面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订立劳动书面合同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下列第 种合同类型:
(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起至 完成为止。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工作。本岗位 (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为 (可另附《岗位说明书》)。
第四条 乙方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经甲方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考核及岗位变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
第六条 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时间按以下 种工时制执行;
(一)标准工时制,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周期为 (年、季、月、日),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发生工时制调整,从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变更。
第八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时间的起止进行调整。甲方应尽可能安排乙方在正常时间之内工作,如确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安排乙方到岗工作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的工资按以下 种形式执行;
(一)乙方的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二)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其他工资按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支付形式: 。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工资晋升按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向国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应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材料。
第十五条 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按照国家的规定和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保护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岗位要求,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岗前、岗中、晋升等技能培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书,约定乙方服务期限。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书的约定。培训协议书系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密及竞业限制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内及终止和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的,按保密协议的约定执行。保密协议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由于乙方所在岗位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需要限制乙方在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一定期限的就业的,双方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由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同时约定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竞业限制协议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在合同期内,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被乙方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离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甲方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1)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2)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着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 在试用期内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金养老保险待遇;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事实发生后或解除、终止作出后当日向乙方出具或依法送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关系转移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续延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对方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起仲裁、诉讼。
特别约定
第四十条 乙方变更通信地址或手机、固定电话等其它联系方式时,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1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本合同载明的乙方通讯地址或乙方最后一次告知公司的通信地址向乙方送达文件后,视为已送达。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五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已认真阅读并保证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单位)全称
乙方(职工)
备注:本合同适用于退休人员。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乙方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和工作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工作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工作职责任和工作要求、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六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和发放时间:
第八条 乙方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用人单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4、出现其他法定终止条件的。
第十条 任何一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申诉的权利。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如果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终止的,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或标准为: 。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接受医疗期间内,医疗费用自理,且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 保险公司 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首页甲、乙双方的实际经营地(实际居住地)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认真看下面的内容,这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说你擅自提前走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决定,劳动者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书面通知送达了,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劳动者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都是不合法的。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劳动者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有移交人接收人亲笔签字的交接清单,这些都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劳动者依法办理了交接手续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正式书面通知,可以视为无需劳动者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
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24条的规定。如果拒不出具,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办。
以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网上均能查询到全文,查询相关法律规定,找到对应的条款,你才能充分理解全部的内涵。
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鉴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20xx年12月月31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盖有公司印章,复印件无效)本人于20xx年12月月31日前的任意一天与何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之规定结清经济补偿,同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四份,本人、今后的用人单位、社保转移、档案迁移各一份),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4、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20xx年12月月31日18时前完成以上第3项事宜。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公司某某部员工缪某某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合集8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