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1-05-27 17:00:07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借款合同模板合集4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 篇1

  一、酒醉时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能够确定。

  酒醉时签订的合同在有效合同的其它三个条件上都没什么问题,但是在意思表示上显然是不真实的。酒醉时人大脑不清醒,不能认识到自己签订合同的行为造成的可能后果,也不清楚该行为的意义。因此,酒醉时签订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

  二、酒醉时签的借款合同能撤销吗

  酒醉时前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怎么处理该借款合同就是关系到当事人利益的一大重点了。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由此可知,借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主要在于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总结以上内容,酒醉时签订的借款合同明显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因此该合同可以撤销。对合同的撤销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供证明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证据。

  由上文可以了解到,对酒醉签下的借款合同我国有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酒醉时签订的合同在意思表示上显然是不真实的,酒醉时人大脑不清醒,所以,在酒醉时签订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借款合同 篇2

  贷款人、抵押权人(甲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借款人(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抵押人(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X万元整(¥XXXX),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用于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X个月,即从X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具体以借据为准。

  五、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违约金: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按借款本金数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担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 [《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 (粤地权证穗字第XXX号)]作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届满,若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息,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公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XXX年XX月XX日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单位: (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号文件,_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次还清,每次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同意修改原还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 还款担保

  借方请____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借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方支付未贷款金额___%的违约金。

  3.借方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_%的罚息。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的利息。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 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 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方双方及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份,交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 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4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5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6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帐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