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公司借款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借款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借款合同 篇1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____年 月 日至_____年 月 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_____ 确定借款月利率_____ 。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 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六条 逾期
甲方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集团可以按以下标准提高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利率,同时由集团加收额外管理费。
逾期期限:
调高幅度:
额外管理费(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计算):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八条 适用对象
本合同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3
债权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地址:
债务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号码:因乙方业务扩展需要资金,甲方亦为了有效运用资金,同意借款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借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将(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借给乙方。
第二条 甲方借款给乙方,具体要求如下:
2.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 。
2.2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出借款项日起按计算。
2.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但甲方可根据
第9.1.2条、第9.3.3条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
第三条:乙方未能一次性全额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所偿还的部份款项清偿次序为利息、违约金、本金,甲方有权继续主张剩余的利息、违约金、以及本金。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允许复制,并在复制件上签署“原件保留我处,本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
4.1 财务报表、财务凭证
4.2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4.3其他对借款使用情况产生实质影响的其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 为保证乙方按时全额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方式:
5.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与甲方签订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书。
5.2以本人或第三人财产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借款的担保,其中抵押的有关内容如下:
5.3以本人或第三人财产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借款的担保。双方另订质押合同。其中质押的有关内容如下:
第六条 乙方应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由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如下保证:
8.1乙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以任何方式进行的定期或随时的检查监督款项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的生产记录(消费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允许第三方使用资产清单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8.5如需变更乙方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地址、电话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发生企业分立、合并、内部股权变更以及其他重大经营决策的改变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第四条约定配合妨碍甲方检查、监督借款使用情况或者违反第八条,保证不实的,均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同时或单独行使以下权利:
9.1.1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2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3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或主张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9.2如乙方未能如期如数偿还借款的,甲方有权按约主张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利息的两倍计算,自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至全部债务实际清偿为止。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清楚、明确地告知乙方如果逾期还款造成的严重且无法精确计算的巨大损失,乙方确认理解告知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接受前述约定的逾期还款违约金标准;乙方明确放弃日后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主张调低逾期还款违约金的权利。
9.3、借款期间,乙方或其担保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担保物发生毁损、灭失,或者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事项,或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或不能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的,视同乙方违约。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同时或单独行使以下权利:
9.3.1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2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3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或主张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9.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甲方有权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发律师函、提起诉讼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纠纷;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质押物费用、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概应由乙方承担。
9.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导致甲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或进行诉讼的,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处理纠纷、进行诉讼,有权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发律师函、提起诉讼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质押物费用、差旅费,概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违约金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偿付。
11.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11.4甲方若有任何书面通知,按照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邮寄,在邮件发出后三日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果有地址变更等事项,乙方以及担保方均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可能存在无法有效送达的所有不利后果均应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不得影响甲方的任何权利主张。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交叉违约条款
乙方因违反与甲方的任何融资性协议,或者因违反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协议而构成违约,或者涉及债权债务纠纷而作为被告,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危及甲方担保债权的事项时,即可视为乙方对本合同的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约定的措施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追究违约责任。
提示:乙方、担保方已通读上述条款,甲方已应乙方、担保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乙方、担保方对所有的内容无异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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