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4-10-04 17:39:27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工程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工程合同集锦八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 份,各执 ________ 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________________ 。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地址:

  承建方(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地址:

  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来承建甲方的网络工程,在承建过程中,乙方会按照甲方的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甲方承担配合乙方进行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

  2、经双方协商,乙方的.施工开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网络工程项目明细:

  (1)甲方局域网布线由第三方承包商承建,乙方负责布线完成之后的机房网络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第三方承包商布线及测试完成的前提下,乙方负责实施甲方办公场地的计算机网络节点的安装及调试工作(不包含网络布线和线路测试)。

  (3)线路故障引起的网络问题由布线承包商解决,不在我公司责任范围,设备故障问题在我公司责任范围内,由我公司解决。

  二、质量保证及保修

  1、甲方承担线路调试所需的施工费及设备购置费(网线,交换机,路由器)。

  2、乙方对其销售的产品提供________年质保(交换机),对工程所涉及的线路及设备保修期限为自交工之日起年。(硬件保修年,人为损坏无质保)对保修范围内的硬件,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操作系统自身故障造成的网络不通或其他网络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对于此类故障乙方可以配合甲方进行维修及维护工作,但要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合同报价合同报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总价的作为订金,设备到达后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设备款,余款在工程验收通过之后由甲方向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条款

  1、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交工之日起________年。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约。违约方须向被违约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项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zz省建筑装饰**项目部

  乙方:XX网络通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一、合同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施工范围:

  范围:宾馆宽带网络、通讯及有线电视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肆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小写)¥:42000.00 元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

  五、合同付款方式:

  (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3日内,乙方设备、材料及人员到场,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30%即:12600.00元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在工程开始后两周,经乙方提出,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验收认可后,在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30 %,即:12600.00元。

  (3)验收合格付款:网络、通讯及有线电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在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总价的 95%,即14800.00元。

  (4)质量保证金:合同结算总价款的20xx.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期满7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六、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2)协调土建、装修和相关配套公司与乙方的关系,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环境,并配合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影响乙方施工的进行。

  (3)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备款项以及施工款项。

  (4)工程结束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5)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由甲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验收前产品产权归乙方。

  (6)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七、乙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编制工程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3)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作为乙方交工的证明文件。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乙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

  (6)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八、工程进度变更

  8.1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2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乙双方约定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8.2款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九、竣工验收

  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9.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9.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十、售后服务及保修

  10.1在工程验收后,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设备的免费维修期为一年。一年后,乙方定期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和设备成本费。

  10.2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

  10.3售后服务其他细则详见公司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10.4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合理要求,需与乙方另行商定,经乙方认可后可作为合同条款。

  十一、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甲乙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停工期间,乙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一);

  3、技术规范书(详见合同附件二)。

  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四、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五、违约处理

  15.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合同违约款为基数按日息0.1‰(千分之一)累计收取。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则被视为延期行为,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合同部分款额的0.1‰(千分之一)。如因甲方、第三方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应被视为违约。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3其它违约责任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5.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争议处理

  16.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甲乙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甲乙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备注:

  本合同由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XX网络通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电话、传真: 公司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第二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门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 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 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 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 (签):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注 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

  林绿化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之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4.5 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

  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3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 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成都市装饰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2. 漆饰基层完工;

  3. 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1.2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工程进度过半,三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1.3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单位的处罚等,均由责任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额损失;

  12.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7 由于乙方质量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运费(人民币)¥ 元(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应移交给乙方,以落实户内物件保管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场各园林绿化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 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住宅装修。

  1.2工程详细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家装工程预算书)

  1.4合同价款(此报价不含税收)。

  1.5工程承包方式种承包方式:

  (1)基础装修部分,详见(工程预算书)。

  (2)588套餐,详见(套餐表)

  (3)整装方式(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等),详见(工程预算书)。

  注:以上关于双方承包方式,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预算书中明确的要求执行,不经双方书面签字同意,不得变更。

  1.6合同工期

  (1)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进场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超出确定开工日期的,工期顺延)。

  (2)合同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节假日工期顺延)

  开工日期:年 ___ 月__ 日,竣工时间为年 ___ 月__ 日;

  1.7本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元(人民币);主材另见主材代购清单及(工程预算书)。

  详见:工程预算书(预算由甲方签字认定,完工后乙方按实际成品工程量、按预算单价结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 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损坏负责。

  2.2 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由甲方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2.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4负责办理物业部门或小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费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装修期间管理费、电梯使楼复费、垃圾外运费、装修押金(包含甲方、乙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不承担小区物业方收取任何费用,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积极配合材料进场验收、隐蔽验收、分项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

  2.6 甲方因事不能参与验收,应书面委托专人对材料进场验收、隐蔽验收、分项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变更进行签认。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3.2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变更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变更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4.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签约代理人或监理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任何非乙方签约代理人签署的协议及一切变更手续无效。

  4.3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违背4.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洽商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4.4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4.5合同签订后,如甲、乙两方,其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10%支付对方违约金。

  4.6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如甲、乙两方,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全额10%的违约金。

  4.7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全额3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4.8如甲方增加项目,其价款应由甲方先确认,并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方予施工。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填写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乙方填写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查确认。

  5.3如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在使用中出现不符合预算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5.4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该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应材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5.5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材料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材料清单”,并将代购全款交乙方财务部,需有乙方盖章签字,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设计师、施工经理)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⑴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

  ⑶停水、停电或物业管理部门原因要求暂时停工。

  ⑷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管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⑸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未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⑹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⑺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工程完工验收时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由乙方返工或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⑴隐蔽工程验收

  中期验收(含水电隐蔽工程验收、防水工程、吊顶基层、其它木作基层)或(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泥作工程过半)

  ⑵分项验收

  ⑶竣工验收

  7.2 中期验收结束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进度款催款通知(口头或书面)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进度款。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足额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工期延误最高封顶为3000元。

  7 .3工程验收前2日,乙方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无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支付尾款,每拖延一天应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验收时甲方签署验收单,付清尾款后,乙方签署保修单,并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对社会治安监控项目的需求,根据县《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本着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建设的大局,做好保驾护航,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以下的条件和条款,就视频监控摄像机增补工程建设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视频全覆盖村级摄像头增补工程建设本工程系统共分为两个子系统:光缆传输子系统、村居重要路口视频监控子系统;传输光缆系统公司按照专业技术规范提供,村居重要路口视频监控子系统由乙方按照县公安局提供技术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建设施工和工程维护。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设备清单

  三、光缆信号传输系统合同条款

  本工程信号传输由网络公司承担,信号传输费用根据摄像头在线

  数量据实结算。本工程传输网络建设所需材料费全部由网络公司负责。网络建设中产生的人工费,主干网部分由网络公司承担,村内分支网络部分由镇财政承担(具体价格为km/1000元,最后金额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据实结算)。网络铺设完成且经验收信号正常后,10天内付款。

  四、村居重要路口视频监控子系统

  一、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 视频监控摄像头增补工程。

  2、合同的内容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3、货物清单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货物价款、配套设备(零配件)费、包装费、税费、

  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图纸、资料、质保期内和免费上门

  服务期内费用等的全部费用。

  3、如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格。

  4、如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四、交货地点及完工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项目完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甲方下达供货订单后 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五、合同价款支付办法

  1、支付方式:在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法的全额税务发票后,甲方以转账方式划入乙方的合法有效的.指定账户。

  2、支付时间:

  (1) 乙方将全部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妥移交手续使用后的 15 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

  款的 80 %,即人民币 元(¥ )。

  (2) 剩余2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四年,每年无息返还5%。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四年。

  六、质量标准

  1、货物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零配件、配件、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2、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

  5、乙方应将所供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工具等交付给采购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合理使用本系统进行公安内部应用,甲方不得将本系统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系统和网络从事对外经营活动,甲方在使用乙方网络系统上进行的信息服务等活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的后

  果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并协调解决前端设备所需电源链接,协调城建、电力等部门解决施工过程中设计电源、土地、道路等相关问题。

  3、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

  4、甲方应依照双方达成的合同条款,按时向乙方付款。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每逾期付款1天,甲方需每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5、若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有部分设备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不得扣乙方质保金。

  6、甲方应该按照施工方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管线、杆路、预埋件的建设协调。

  1、对乙方供货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每季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评定。考核评定标准、考核不能通过时的处理按双方在中标确认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2、甲方有权合理使用本系统进行公安内部应用,甲方不得将本系统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系统和网络从事对外经营活动,甲方在使用乙方网络系统上进行的信息服务等活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的后果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工程合同 篇8

  经双方协商,xx电气工程承包给xx电气作业班组,包价为xx元/m2,订立以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生事故的责任依安全生产合同承担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的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对不合理的进度安排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承包工程内容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如乙方施工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制订材料计划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12、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熟知本机械的性能和安全使用技术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 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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