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工程合同

时间:2024-07-21 20:49:20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转让工程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工程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转让工程合同

转让工程合同1

  甲方(卖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品牌: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 年 月 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将货款付至甲方账户。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工程合同2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_____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_____元由内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_____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后附:

  1、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是(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工程合同3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执字第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将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给甲方;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A.甲方未于本合同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合同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C.甲方对房产的权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权、行使权利受到限制、无法取得房产权属证书、无法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合同即告解除。

  五、本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转让工程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 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如:结算、验收、工程款手续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务)。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四、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五、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转让工程合同5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一、挖掘机品牌: ,型号: ,机架号: ,发动机号: 。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四、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设备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设备,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该设备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 年 月 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向乙方负责赔偿。

  六、该机若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七、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年月日将该设备提走,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该设备处理给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作为损失。

  八、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协议后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九、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工程合同6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工程机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

  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RMB 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工程机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工程机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工程机械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挖掘机/工程机械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挖掘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挖掘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

  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挖掘机/工程机械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于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应在交付挖掘机时将产品合格证原件及购机发票原件交付给乙方,未有前述合法证明文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挖掘机/工程机械的交付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将已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乙方。

  七、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挖掘机/工程机械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如甲方在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工程合同7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以及施工图内容。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伍万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以及甲方前期本工程所用费用伍万元(共计壹拾万元)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5%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如:_________________结算、验收、工程款手续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务)。

  5、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6、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7、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工程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甲方将天安慧馨园外墙真石漆转包给 。 工程名称:天安慧馨园1#楼,8#楼。

  工程地址:寒亭区祥亭街以南,卉香路以西。

  二、 工程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需按潍坊市瑞昌建筑有限公司要求施工。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潍坊市瑞昌建筑有限公司要求为准。

  四、 合同转让:

  乙方付甲方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转让费。(含前期增设的电缆,配电箱等物品)

  五、 原材料:

  (1) 乙方必须用寒亭大江涂料厂的材料,如违约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工作,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3) 甲方供的原材料须达到国家质量要求,如因材料出的质量问题,甲方责任自负。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定本 合同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工程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单位注册地:_________

  现单位办公地: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单位注册地:_________

  现单位办公地:邮编:_________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__]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转让采矿权许可证载明:

  采矿权人: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矿山名称:_____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开采矿种:_________,开采方式:_________,生产规模:_________,矿区面积:_________km2,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转让采矿权属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其中占股份_________%,占股份%,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占股份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采矿权位于,矿区坐标为:拐点号___________坐标y坐标

  第四条转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情况(由转让双方说明):

  其它。

  第二章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甲方将采矿权以方式于年月日在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给乙方,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合作: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重组改制: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等等)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1、本合同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

  其它。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

  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

  甲方账号: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金额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根据以下约定继续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等义务:

  1、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缴纳保证金、治理等义务;

  2、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等义务;

  3、土地复垦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照已经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

  4、采矿权价款共计矿权总价款为万_________元,年已缴纳万_________元,剩余价款_________万元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交纳:_________年缴纳_________万元,年缴纳_________万元,年缴纳_________万元。

  5、其它法定履行义务转让后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履行。

  第三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合同的形式确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转让工程合同10

  发包人:重庆美心防盗门集团防火门分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重庆奥林匹克花园工程内容:重庆奥林匹克花园建筑工程防火门安装,报检,验收及相关合同协议

  二、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12月7日 竣工日期: 20xx年5月30日

  三、质量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消防部门防烧火门安装调试及标准执行

  四、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金额): 肆佰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 30 %,中期 50 %,完工后付 20 %,甲方扣留工程造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 骏工一年后付清。

  2、乙方必须付给甲方工程造价款的20%作为工程转让费。

  六、施工要求

  将原场地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将垃圾全部运出。所有防火门安装及验收合格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与发生经济纠纷及其他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及伤残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地点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及酗酒事件及偷窃行为,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交与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要求,如给甲方造成建筑材料浪费和损失,乙方加倍赔偿。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余额,并将乙方清理出场,且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如本合同与原合同不符时,以原合同要求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庆美心防盗门集团防火门分公司

  乙方:

  年 月日

转让工程合同11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上协议当事人就甲方名下的 网球中心工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 建设用地情况: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 。总建设用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容积率。详见规划审批文件。

  2 政府审批文件:

  取得规划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签订《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工程现状为:

  二、转让方式

  1. 甲方按在建工程转让的方式将项目整体转让给乙方,所转让项目符合《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 .转让手续的办理: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规定,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在建工程)的程序进行。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完成项目转让,即将本项目国有土地使

  用权手续办理至乙方名下,并且将规划、施工许可等政府审批文件相应变更至乙方名下。

  3 .转让价款的支付:

  3.1总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6000万元。

  3.2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乙方支付20xx万元作为首付款,

  3.3甲方按现状工业用地性质办理过户手续。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手续准备完成,提交给国土资源局,取得受理通知单后10内,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4000万元的履约保函,作为后续4000万转让款的担保。

  3.4乙方将在 (位置)甲方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具体详见附件图)为甲方建设施工造价约4000万元的写字楼一栋(约一万平方米,该建筑要求达到的标准为包括但不限于内外装修齐备,各项设施齐备,达到可用于出租的标准,建设标准双方将制定具体细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将全程委派人员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双方同意以该建筑的施工造价折抵乙方应当支付的转让款。最终该写字楼的施工造价由双方按该建筑工程的成本价进行核算,高于4000万的部分,甲方向乙方按实际补偿;如工程造价低于4000万的,乙方对甲方按实际补偿。

  3.5乙方负责为甲方建设的写字楼工程,应当保证在甲方转让的该土地招拍挂上市后1年内(最迟 天)完成建设并交付甲方验收。如乙方延迟竣工或延迟向甲方交付的,乙方应当按4000万元 的万分之3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交付写字楼或者要求乙方按4000万现金支付甲方。

  3.6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土地、建筑物转让过户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将协助乙方将本项目用地规划性质变更为非工业用地,完成时间力争于20xx年6月30日前(因须由规委审批,故不做确切保证,时间可以延后)。 如本项目涉及的土地性质不能变更为规划非工业用地的。乙方可以退还该土地,甲方退还乙方首付款20xx万及利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合同解除。 另外,甲方将协助乙方将南海两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非工业用地,完成时间力争于在20xx年6月30日前。

  三、阶段性共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乙方即可以向甲方派出管理人员,协调和促进双方的项目转让工作。

  在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前,甲乙双方可以成立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项目。具体事宜另行订立协议。在此期间,甲、乙双方采取对甲方进行阶段性共管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运作。

  四、移交

  在甲方将工程移交给乙方时,应相应地做好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移交,确保乙方顺利接收在建工程。移交时,甲方应将所有项目文件、资料的原件移交给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视为违约。逾期完成合同义务或逾期付款的',违约方应按照应付款(或已收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在进行房地产项目转让、过户时,对本项目进行的土地(房地产)评估价,对甲乙双方和项目公司没有约束力;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仅作为办理项目转让手续的文件使用和作为计税(费)的依据。

  3、甲乙双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六、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本项目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八、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的生效时间、文本及其它约定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各方必须亲自履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或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转让工程合同12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本合同中确定的施工项目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起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工程,工程合同价为(大写)万元,工程施工内容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内容。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⑴甲方一次性项乙方收取人民币管理服务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责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持证件和经营许可证。

  ⑵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⑴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施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⑶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⑷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⑸ 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⑴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⑵ 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⑶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⑷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⑸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⑹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价格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五条 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六条 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些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七条 挂靠期间

  挂靠期间暂定月日期至日止,挂靠期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收取%工程管理费。

  第八条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第九条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工程合同13

  转让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转让工程合同14

  甲方(让出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一致,本着诚实、公平、信用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依法生效后,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本合同规定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一、甲方将所属物 机一台(编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转让给乙方,成交价为 元(大写: )。

  二、乙方付款后,本机械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与甲方无关。

  三、本机证件包括:

  四、本机械转让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等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机械转让以后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机械故障、价额过高、未看清楚等要求甲方退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如引发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并支付违约金贰万元给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工程合同15

  甲方:泰安市颐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传旺置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建设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转让项目名称、位置

  转让项目: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

  二、转让项目的.土地面积及基本状况

  (一)、该小区建设总土地面积41.6亩(扣除本协议第二项第五条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状况

  1、已由甲方与宽店村委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并建设一阶段;

  2、甲方向村委交纳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旧村住户搬迁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属物补偿款,现基本清理。尚有个别住户已支付补偿款待搬迁。

  4、甲方向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交纳土地罚款16万元,占地约16亩。

  5、前期已由甲方开工建设住宅楼一栋,面积4200平方米,建设别墅楼2排12套,计1944平方米,合计6144平方米,占地约5亩左右,所建工程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均未竣工(注:该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转让项目之内)。

  三、前期事宜约定

  1、甲方现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继续建设完成,不在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范围之内。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宽店村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签订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叁佰万元人民币。

  五、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宽店村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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