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

时间:2022-03-17 08:18:43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居间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居间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居间合同(通用15篇)

工程居间合同1

  建设工程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手机: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手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玉皇山文化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延庆,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

  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涉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重要信息,在乙方促成双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包方或业主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 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

  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 勒令停工、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的;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 “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时本合

  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服务费为工程总造价的8 %(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此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 万元的 8 %计 万元(税后),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如因施工范围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最终结算价与原合同存有明显差异(上下超过±2%),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可作相应调整,多还少补(但出现第3.3条之情形的,不予调整)。

  4.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转∕分包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时间、数额要求分3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税后,不需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

  其中:①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均与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工程款项同步。不论其款项性质(临建费、备料款、进度款等),在甲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乙方;

  ②每次付款时,如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高于同批次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的款项,其差额由甲方自行补足,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迟支付,否则按本合同第5.3条执行;

  ③每次支付具体帐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产生的居间费用,即使乙方最终未能完成居间服务,也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如果乙方居间成功,这费用也不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合同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2‰∕日);按所欠居间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报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件

  10.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予以确认。

  10.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10.3授权委托书(如需)。

  (本合同共5页,以下无内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工程居间合同2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中介方):

  身份证号: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协助甲方为其(有限公司)进行承包建筑工程,达成居间合同如下:

  一、居间事项:

  逸涛半岛三期嘉苑别墅工程的其中217栋别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总分包权。

  二、居间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

  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总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1、当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该工程施工总分包权,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币捌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付款方式:

  1)、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二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三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3)、该居间费在甲方第四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4)、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三、甲方责任和承诺: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与该幅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谈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

  乙方的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

  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如是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

  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广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论,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签名:

  日期:日期:

工程居间合同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方(施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委托人(施工承包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挖运工程。工程总方量:_______万方左右,以实际施工结价方量为准。工程价款:土方14元、石方22元,含爆破、开挖、装运。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方量石方每方支付壹元(¥:1.00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办法:按每月进度付款一次,具体办法按委托人人员机械进场,总包方拨付委托人的第一笔工程备料款之日,委托人必须当日支付叁拾万元(¥:300000.00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余款按进度支付。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支付。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居间合同4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________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平房为_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楼层:________;朝向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元;大致租期: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________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________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________。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______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________。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居间合同5

  甲方(委托人):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3、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4、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3元(叁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千分之三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5、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6、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7、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8、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居间合同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人(工程承包方): (简称:甲方)

  居间人(受托人):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修文县龙场镇新春村 工程内容: 土石方(含地基)挖运(含爆破运输) 工程价款: 按实际发生计算

  一、委托方与建筑方或总承包所方(相关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之后,委托人同意支付居间人(委托方)劳务合作酬金等,其综合酬金按总方量每方 提成支付。

  二、居间人(受托方)的酬金在委托人与相关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或具有进场手续交桩点的同时,首付 万元,以后 如第一次支付的综合酬金逾期不能付款,按每天一千元收取滞纳金。

  三、其它

  1、如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居间人(受托人)损失,居间人(受托人)有权追偿;

  2、委托人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受托人自行负责,与居间人(受托人)无关,但居间人(受托人)可协调期周边关系。

  四、居间人(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相关方)签订合同,协议成立,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综合酬金,如委托人在与相关签约的前后变更人员或推荐其他人承接该工程,委托人亦应按其约定履行支付酬金的责任(具体办法由委托人负责,参照合同法第76条之规定办)

  五、如委托人不按时或不支付综合酬金给居间人(受托方),居间人(受托方)可持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

  六、居间人(受托方)也有权委托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关方)在委托人(承建方)承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内代扣给居间人(受托方)。

  七、居间人(受托人)的酬金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委托人承担交纳。

  八、委托人继续承建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相关方的工程均按本合同执行,并协商支付居间综合酬金的数额。

  九、无论合同名称或工地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必须遵约履行。

  十、如果甲方不按时或不按实际工程质量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乙方可委托发包方代扣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清欠,甲方则要负责支付有关部门的清欠费用。

  十一、委托人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委托人把合同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交受托方。

  十二、本居间合同,受托人及间人(受托方)均应严格保密,如任何一方将本合同内容对任何人泄密,导致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等不利因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泄密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十三、委托方和受托方就该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共同设立银行账户,共同监管直至受托方的劳动酬金全部付清,账户全部移交给委托方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委托人执份,居间人(受托人)执份,经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居间人(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工程居间合同7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省(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与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 “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的进行实地考察。

  2、 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 甲方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4、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的承诺,乙方可凭承诺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执行。乙方向甲方追索欠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经法院确认均由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违约责任。

  四、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成功后,甲方同意按总工程量百分之(税后),进场施工预付人民币元给乙方,其余按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按工程量的百分之支付给乙方,直到工程完工为止。

  3、 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 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部分费用)。

  六、 保密事项

  1、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 合同相关义务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代表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代表 无关。

  2、 如果居间成功,本次工程交易过程所涉及的相关原件一样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3、 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 其它事项

  1、

  2、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居间合同8

  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嘉。翰廷”消防工程项目给甲方和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直接洽谈,(以下“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嘉置业”)向甲方提供“天嘉置业”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天嘉置业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天嘉置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天嘉置业”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天嘉置业”公司将消防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天嘉置业”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天嘉置业”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30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10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

  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工程居间合同9

  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3元(叁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千分之三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五、保密事项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七、合同终止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址:合同签订日: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工程居间合同10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五条,四百二十六条,四百二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就 项目工程施工事宜,委托乙方负责对该项目的业主方进行工程承包的前期洽谈和协商工作,乙方接受此委托,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址: 。 3、工程内容:施工合同内约定的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工程。

  4、合同总价: 万元人民币(按 定额计算,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项目业主方所需的资料和资信证明,并负责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

  2、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负责对该项目工程承包的前期洽谈和协商工作,并向甲方提供项目方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明确合作方案。在乙方办理完甲方与项目业主方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后,乙方的全部工作即视为完成。

  2、全面协调甲方与项目业主方的关系。

  3、维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四、居间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1、计算方法:甲方按实际工程总价的 %约 万元人民币居间服务费(税后所得),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由乙方自行支配和使用。

  2、支付时间和方式:合同签定后按合同总金额 %支付居间费用,甲方进场施工第一次拨款后,按合同总金额 %支付居间费用,第三次拨款后,按合同总金额 %支付居间费用,余下部分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 %,签章部分额外增加支付居间费用 %。

  3、合同签定 月内,完成第一项工程合同的签定。

  4、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因项目负责人或财务人员的变动而拖欠居间服务费或拒绝履行本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项目业主方在甲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甲方应保证将居间服务费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应付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未按上述条款支付居间服务费超过15日的,还须按应付金额的10%的承担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居间服务委托合同在甲方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签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在甲方与项目业主方所签工程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凡与该项目有关的所增加的相关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其居间服务费亦按上述条款执行。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的,双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会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委托方(章): 委托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程居间合同11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未中标,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风险告知:居间事项应当约定清晰明确,关键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以居间方式帮助招投标双方违规中标的,会被认定无效。居间成功具体指向何种状态,作为居间合同中居间方的核心义务,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清或者不够明确而导致纠纷的颇为常见。尤其对于居间成功如何界定,分为提供机会和提供中介服务、促成洽谈和促成签约、签订框架协议还是实现款项支付、款项支付是部分还是全部等,关键事项约定的越清楚、明确越能减少纠纷的出现。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2.4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标书的编制。如果能够中标并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4.2居间成功后,随着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支付居间报酬

  4.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劳务费用等。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风险告知:合同法规定,在居间不成功的情况下,居间费用可以由委托方承担,对此,一是可以约定居间费用由谁承担;二是可以可以明确具体承担的标准。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风险告知:合同法规定居间方有如实报告的义务,相比较而言,审慎审查的义务则对居间方的要求更加严格。可以根据具体居间内容,考虑居间事项的难易、居间报酬的高低等,具体明确居间方的义务层级。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居间合同1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方直接洽谈,为甲方提供咨询、建议,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发包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发包方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发包方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够成为甲方与发包方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5、乙方在甲方与发包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发包方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方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发包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

  2、首次付款时间为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日,甲方付给乙方居间费用总额的%;甲方收到第一次拨款后日内,甲方将剩余所有居间服务费一次性付给乙方。

  3、甲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账户名:,收款账号:。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自行承担全部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七、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市县(区)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居间合同13

  甲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该项目的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全面履行和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为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该工程施工合同后进场三日内先支付部分按 支付(每次支付 )。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律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1、如果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转委托。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工程居间合同1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把江西诺曼特织造有限公司年生产面料3000万平方米、服装280件生产线厂房建设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建设单位签定总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总包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各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该工程总造价金额的5.5%(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贰点贰亿元的%计1210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4.2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进场时支付首批居间服务费,计209万元;其它按照工程完成进度同比例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次居间费结算以工程决算审计数为准。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或者转帐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协议书直接报经业主,从支付施工总包单位的工程款中优先扣除,用与支付居间人的费用;或者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协议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5‰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2居间服务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变换各种形式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不能进场施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居间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居间合同之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支付甲方的居间劳务报酬。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提供联络、签约机会,促成签定合同媒介服务。

  2、乙方应提供签定合同的有效文本及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第二条:报酬

  乙方自愿承诺与甲方签定的合同总金额____%作为居间劳务报酬。(以主合同签定的总金额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末促成合同成立,所签定的居间合同及乙方所承诺的劳务酬金无效。

  2、如乙方的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受权代理人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更,所签定的合同及承诺的事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承诺的居间劳务报酬。

  3、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必须属实,方可促成合同签定;若乙方蓄意避开甲方与发包方签定合同,视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乙方须同样履行承诺支付甲方居间劳务报酬,否则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生效

  1、乙方末按时间支付甲方居间劳务费,视为乙方违约;除继续承担应付款项外,同时还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按甲方应得劳务报酬总额的____%乘以逾期天数计得金额,作为罚金迫加支付给甲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印)之日起生效。乙方提供与甲方签定的主合同复印件(委托人盖章签字)一份,委托人付清全部居间劳务报酬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乙方(章印)甲方(章印)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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